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的相互私有——是一夫一妻的婚姻; 一个男人与几个女人的相互私有——是一夫多妻的婚姻; 一个女人与许多男子的相互私有——是一夫多妻的婚姻; 许多男人与许多女人的相互私有就是——群婚; ——由此说来,无论是多少个男子与多少个女子的私有,只要出现男女间的相互私有,就是婚姻。因此说,婚姻就是男女间的相互私有,男女间的相互私有就是婚姻。 请问:“婚姻概念”能否是这样的结论? 私下认为:以往的婚姻概念,都不能涵盖所有的婚姻事实。例如: 第一种错误的概念:婚姻——就是嫁娶之事。 请问:兄妹婚姻,没有“嫁娶”的仪式,兄妹相互私有,这算不算婚姻? 第二个错误的概念:婚姻——经过婚姻登记的男女。 请问:过去没有登记,或者说“私奔”的男女,他们在一起相互私有,这是不是婚姻? 名词概念就必须涵盖该名词的所有含义,如果说不能解释该名词下的所有含义,就说明是错误的概念? 这里的两个婚姻概念,都不能解释所有的婚姻,应该是错误的概念吧! “男女相互私有”,能够解释所有的婚姻,这应该就是婚姻的真实概念吧? 学者们!我说的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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