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你是可口可乐公司的业务员, 现在公司派你去偏远地区销毁一卡车的过期面包 (不
会致命的,无损于身体健康) 。在行进的途中,刚好遇到一群饥饿的难民堵住了去路,因为
他们坚信你所坐的卡车里有能吃的东西。
这时报到难民动向的记者也刚好赶来。对于难民来说,他们肯定要解决饥饿问题;对于
记者来说,他是要报道事实的;对于你业务员来说,你是要销毁面包的。
现在要求你既要解决难民的饥饿问题,让他们吃这些过期的面包(不会致命的,无损于
身体健康) ,以便销毁这些面包,又要不让记者报到过期面包的这一事实?请问你将如何处
理?
说明:
1、面包不会致命。2、不能贿赂记者。3、不能损害公司形象。
这个问题要考虑的有两个方面的利益: 一是公司(可口可乐公司)的利益, 另一是难民的利益。
如果把面包给了难民吃,可以预见的结果是:记者肯定会报道这件事,舆论正常情况下会谴
责可口可乐公司(而不会谴责你个人,即使你认为这是属于你的个人行为,但舆论不会理会
这些), 说给过期面包给难民吃, 可能形成的后果是危及这些难民的健康(事实上的确会存在)。
如果不给面包给难民吃,可以预见的结果是:记者同样会谴责公司见死不救(有食物而不给
难民)。另一方面,可能司机本人的良心也过意不去。 因此,解决问题的角度是必须顾
及公司和难民的利益,即不让公司的声誉受损,同时解决难民的问题。同时对自己而言,还
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问题(倒掉过期面包)。 解决方法是:向难民和记者解
释面包过期的问题,表示为了他们的健康着想,这些面包不能吃,同
时表示会把情况反映给公司。另一方面,给公司电话
解决方法是:向难民和记者解
释面包过期的问题,表示为了他们的健康着想,这些面包不能吃,同
时表示会把情况反映给公司。另一方面,给公司电话(如果打不了电
话的话,只能回去时再说
如果打不了电
话的话,只能回去时再说),告知情况。通常情况下,公司会再送一
车面包来,甚至多送一些或别的财物之类的,并且通知记者来采访。
这样,公司得了名,难民也得了益。而本人,在完成本职工作之余,
也为公司、为难民争取了利益。
,告知情况。通常情况下,公司会再送一
车面包来,甚至多送一些或别的财物之类的,并且通知记者来采访。
这样,公司得了名,难民也得了益。而本人,在完成本职工作之余,
也为公司、为难民争取了利益。 这是一个三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