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这是为了对犯罪实行强制吗?
2.一个国家粮食不够吃是你个人的事吗?你的天赋人权是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别人的天赋人权就是忍饥挨饿吗?
3.天赋人权是上天赋予你的权利,是与生俱来的,是自然形成的。M国禁止你使用这种权利不就是以人为强制的方式限制了你自然形成的“合情合理为了生存而自由的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吗?不就是违背了人类社会的自然规律吗?!
4.单位记你旷工,扣你工资,不就是以人为强制的方式不让你想睡觉就睡觉吗?不就侵犯了你的天赋人权吗?
5.既然为了保障你想吃多少粮食就吃多少粮食的天赋人权,别人可以享受忍饥挨饿的天赋人权;那为了保障你想横穿机动车道就横穿机动车道的天赋人权,为什么机动车就不能享受一下为你横穿机动车道让路的天赋人权呢?
6.“人的天赋人权就是要利用生产资料这个最最基本的谋生条件来获取生活资料。”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有这个天赋人权吗?实行公有,正是为了保障每个人都享有这种天赋人权,而不是要把生产资料锁进博物馆,让人人都不能使用。
你说马克思的公有就是不容许人利用生产资料,你把马克思的原话拿出来!拿不出来就是你无中生有,栽赃陷害!
7.你在偷换概念!采用人为强制的方式改变一种自然形成的东西是否有利于人类社会发展,这是判断这种改变是否符合人类社会自然规律根本标志:凡是有利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就是符合人类社会自然规律的;反之,就是不符合人类社会自然规律的。而不是以这种改变是否采用人为强制的方式为标志的,不是因为采用了人为强制的方式,就不符合人类社会自然规律;而不采用人为强制的方式,就符合人类社会自然规律。用法律对自然形成的资本主义进行限制,莫不如此。
而你,却根本分不清上述两者的区别,总是用后一个“是否”来代替前一个“是否”,甚至不惜用偷梁换柱的方式将一己的“强制”强加给公众,以代替约定俗成的“强制”。
所以,以你的智商而言,你这辈子都进不了逻辑的大门!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