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qi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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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要推翻的到底是什么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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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5-8-8 11:13:47
qi509 发表于 2015-8-8 10:07
答与问:

1、答:驾驶机动车不是犯罪。问:为什么要制定交通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这是为了对犯罪实行强制吗?

2.一个国家粮食不够吃是你个人的事吗?你的天赋人权是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别人的天赋人权就是忍饥挨饿吗?

3.天赋人权是上天赋予你的权利,是与生俱来的,是自然形成的。M国禁止你使用这种权利不就是以人为强制的方式限制了你自然形成的“合情合理为了生存而自由的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吗?不就是违背了人类社会的自然规律吗?!

4.单位记你旷工,扣你工资,不就是以人为强制的方式不让你想睡觉就睡觉吗?不就侵犯了你的天赋人权吗?

5.既然为了保障你想吃多少粮食就吃多少粮食的天赋人权,别人可以享受忍饥挨饿的天赋人权;那为了保障你想横穿机动车道就横穿机动车道的天赋人权,为什么机动车就不能享受一下为你横穿机动车道让路的天赋人权呢?

6.“人的天赋人权就是要利用生产资料这个最最基本的谋生条件来获取生活资料。”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有这个天赋人权吗?实行公有,正是为了保障每个人都享有这种天赋人权,而不是要把生产资料锁进博物馆,让人人都不能使用。
你说马克思的公有就是不容许人利用生产资料,你把马克思的原话拿出来!拿不出来就是你无中生有,栽赃陷害!

7.你在偷换概念!采用人为强制的方式改变一种自然形成的东西是否有利于人类社会发展,这是判断这种改变是否符合人类社会自然规律根本标志:凡是有利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就是符合人类社会自然规律的;反之,就是不符合人类社会自然规律的。而不是以这种改变是否采用人为强制的方式为标志的,不是因为采用了人为强制的方式,就不符合人类社会自然规律;而不采用人为强制的方式,就符合人类社会自然规律。用法律对自然形成的资本主义进行限制,莫不如此。
而你,却根本分不清上述两者的区别,总是用后一个“是否”来代替前一个“是否”,甚至不惜用偷梁换柱的方式将一己的“强制”强加给公众,以代替约定俗成的“强制”。
所以,以你的智商而言,你这辈子都进不了逻辑的大门!

342
qi509 发表于 2015-8-8 11:34:07
1、你没回答为什么要制定交通法?

2、对。别人挨饿是他自己的能力问题。人及动植物的生死由自然法则来决定。

3、对。就是狮子侵入别的狮子的领地都会被驱逐。这还是自然法则。

4、你没劳动就不应该得到工资。睡觉回家睡去?

5、你穿越机动车道侵犯了驾照机动车的天赋人权,就得制裁你!

6、正是资本主义才有这种个人拥有生产资料的天赋人权。你能不能获得生产资料是你的个人的能力问题。饿死、流浪是个人的问题这是自然法则。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相伴而生了福利和救济等措施。

7、人类社会发展不发展是由自然规律决定,不是你想创造就创造的。也不是你制定几个几年计划所能决定的。

这些你不懂。你的智商、脑子与水平差远了!

再给你转帖308楼的帖子:

如果要有火。原始人还用得着钻木取火吗?

如果猎物乖乖的就擒,原始人还用得着打造石斧吗?用得着发明标枪、弓箭吗?

如果人不得病,古人用得着发明医学吗?

如果资本家都规规矩矩,用得着制定八小时的工作时间吗?

如果资本家都给工人合理的工资,还用得着制定最低工资吗?

如果资本家不用童工,还用得着制定劳动法吗?

如果社会上的人都能老有所养,有病可医,用得着社会保障吗?

如果人不犯罪用得着制定法律吗?

这些都是自然发生的。都是相生相克的;都是相辅相成的;都是相伴而生的。都是自然规律所致。

这些你懂吗?

你懂什么是“强制”吗?

看来你不是智商的问题,是你脑子里却好几根弦。

343
YYSRR 发表于 2015-8-9 22:44:07
qi509 发表于 2015-8-7 23:50
1、“统治者的剥削是客观存在”————怎么个存在?

2、“马克思要推翻的是推翻剥削无产者的统治阶级 ...
    统治者通过权力和行业垄断剥削无产者。将来要建立什么样的社会只是马克思的设想,而实际上建立什么样的社会并不是由马克思说了算。而 马克思在这里的目的是想要想要消灭剥削,而不是你胡说的“推翻经济规律和人类社会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是任何人都无法推翻的,马克思不像你那么狂妄。

344
qi509 发表于 2015-8-9 23:44:54
YYSRR 发表于 2015-8-9 22:44
统治者通过权力和行业垄断剥削无产者。将来要建立什么样的社会只是马克思的设想,而实际上建立什么样 ...
何为马克思的“剥削”?

我肯定没马克思狂妄。最起码我不敢推翻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马克思狂妄的到要推翻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地步了。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就狂妄到要建立什么神的主义。

345
wzwswswz 发表于 2015-8-10 11:22:55
qi509 发表于 2015-8-8 11:34
1、你没回答为什么要制定交通法?

2、对。别人挨饿是他自己的能力问题。人及动植物的生死由自然法则来决 ...
1.你不识字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为了……制定本法”没有告诉你为什么要制定交通法吗?
2.那各国为什么要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别人不能保障自己的生活是“是他自己的能力问题”,为什么要由社会来提供保障?你有最起码的人道吗?
3.既然你承认人有领地属于自然法则,那么你凭什么说你自然而然地生活在哪里就在哪里生活、你自然而然地工作在哪里就在哪里工作不是自然法则,而是别人的强制呢?
4.你不是不劳动,而是上午想睡觉,晚上想上班,为什么不让晚上上班还要扣上午的工资呢?
5.将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可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人为划定的,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也是人为赋予的权利,你横穿机动车道怎么会侵犯驾驶机动车的天赋人权呢?凭什么制裁你?何况,为了保障你想吃多少粮食就吃多少粮食的天赋人权,别人可以忍饥挨饿,那为了保障你横穿机动车道的天赋人权,机动车为什么就不可以避让一下呢?
6.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拥有生产资料的天赋人权吗?他的生产资料在哪儿?你说!既然“饿死、流浪是个人的问题这是自然法则”,那么社会建立福利和救济等措施就是违背自然法则的,是不是?你回答!
7.人类社会发展不发展当然是由自然规律决定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当自然形成的东西不符合社会发展的自然规律时,人类就不能去改变它。否则,你说,人类社会为什么还要制定法律呢?包括这个论坛也是完全多余的,那你为什么还要大放厥词呢?
8.最后,你说马克思的公有就是不容许人利用生产资料,你把马克思的原话拿出来!拿不出来就是你无中生有,栽赃陷害!

346
qi509 发表于 2015-8-10 11:39:25
1、是你不认识字才敢拿来说事!

2、你说为什么要制定最低工资标准?

3、我从没这么胡言乱语过!

4、睡觉回家睡去!不劳动就不应得到工资。你上班睡觉还想要工资?你是强盗吗?

5、你不认识1的字吗?不认识你1里提到的交通法的字的是你,否则不会有这第5的胡言乱语!

6、资本主义任何人都可以凭借自己的劳动获得生产资料。社会救济是人性善的体现。属于自然规律。你脑子缺好几根弦,你弄不清楚。

7、法律不是改变,是应对。谁永远向下流这是自然规律。人要想水向上流就必须采取用对措施,利用水泵抽取。你不可能改变规律让水自动向上流。

8、不用拿,你自己已经说了:公有。既然公有,那么还容许私人拥有生产资料吗?


看来,你真的什么都不懂。

347
qi509 发表于 2015-8-10 11:40:17
wzwswswz 发表于 2015-8-10 11:22
1.你不识字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为了……制定本法”没有告诉你为什么要制定交通法吗? ...
1、是你不认识字才敢拿来说事!

2、你说为什么要制定最低工资标准?

3、我从没这么胡言乱语过!

4、睡觉回家睡去!不劳动就不应得到工资。你上班睡觉还想要工资?你是强盗吗?

5、你不认识1的字吗?不认识你1里提到的交通法的字的是你,否则不会有这第5的胡言乱语!

6、资本主义任何人都可以凭借自己的劳动获得生产资料。社会救济是人性善的体现。属于自然规律。你脑子缺好几根弦,你弄不清楚。

7、法律不是改变,是应对。谁永远向下流这是自然规律。人要想水向上流就必须采取用对措施,利用水泵抽取。你不可能改变规律让水自动向上流。

8、不用拿,你自己已经说了:公有。既然公有,那么还容许私人拥有生产资料吗?


看来,你真的什么都不懂。

348
wzwswswz 发表于 2015-8-10 13:56:30
qi509 发表于 2015-8-10 11:40
1、是你不认识字才敢拿来说事!

2、你说为什么要制定最低工资标准?
1.哈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明明写着“为了……制定本法”,却说没回答为什么要制定交通法!
2.“别人挨饿是他自己的能力问题。人及动植物的生死由自然法则来决定。”你说的这是人话吗?!在你的眼里,人就是植物!生死由自然法则来决定!根本就不应该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3.你还少胡言乱语了吗?你用狮子的领地来比喻人类的自然法则,不就是说人自然而然地生活在哪里就应当在哪里生活、自然而然地工作在哪里就应当在哪里工作吗?否则就违反了自然法则,就是人为强制吗?!
4.谁说上班睡觉了?我说的就是上午想睡觉就在家谁觉,晚上想上班就到单位上班,为什么单位不让晚上到单位上班还要扣上午的工资呢?你说,这是不是侵犯了人睡觉的天赋人权?!
5.哈哈!你敢说将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不是人为划定的!不让你横穿机动车道不就侵犯了你自由出行的天赋人权了吗?难道你不要你自由出行的天赋人权了吗?!
6.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的生产资料在哪里?你说!不管是不是人性善,按照你说的“饿死、流浪是个人的问题这是自然法则”,那么社会建立福利和救济等措施不让人饿死和流浪就是违背了自然法则!你说的这还是人话吗?!
7.在你看来,人们利用水泵抽水就是想改变规律让水自动向上流。而改变规律让水自动向上流这种事,除了你以外,没有人做得出来。
8.哈哈哈哈!连“容许人利用生产资料”和“容许私人拥有生产资料”都分不清!一会说马克思的公有就是“不容许人利用生产资料”,一会又说“既然公有,那么还容许私人拥有生产资料吗?”哈哈哈哈!教出你这样一个无知的学生,你的小学语文老师真要无地自容了!哈哈哈哈!

349
qi509 发表于 2015-8-10 14:20:07
1、“为了.........制定本法”——————本法是什么法?你省略号省略的是什么?           你没有一点理解能力就不要胡搅了。这样根丢丑!

2、自然法则就是这样。是不是人话也是这样。正因为是人才区别于动物产生了福利和社会保障。                     只是你没那个脑子理解!

3、你不懂范围 的概念。更不懂国家的概念。                                                                  你没有那个脑子。

4、你想什么时候上班就什么时候上班?你想什么时候睡觉就什么时候睡觉?你还想娶18个老婆呢?你还想把老板揍一顿呢?     你已经没有脑子到了动物的地步。

5、你以为法律、交通法是神定的?你以为你横穿机动车道不是侵犯了驾驶机动车人的天赋人权?你有天赋人权,别人也同样有天赋人权!

6、你要饭要到一家,人家给你一个馒头是自然法则,你流浪,要饭有福利、社会救济同样是自然法则。就如同人家给你一个馒头。            你没有逻辑思维和基本的思维能力!

7、你及马克思就是想让水自动往上就的人!

8、公有制了,个人有没有生产资料你自己最清楚?                                   


你真是无知者无畏到了相当的地步!

350
wzwswswz 发表于 2015-8-10 21:25:25
qi509 发表于 2015-8-10 14:20
1、“为了.........制定本法”——————本法是什么法?你省略号省略的是什么?           你没有一点理解 ...
1.说你不识字你还不承认!370楼第一段引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一条全文清清楚楚地表述了为什么要“制定本法”,374楼再次予以提示,你竟然问“你省略号省略的是什么?”那我只能说省略的是你不认识的字!
2.你不是说“别人挨饿是他自己的能力问题。人及动植物的生死由自然法则来决定”吗?你把人都等同于植物了,在你的眼中社会的福利与保障完全是违背自然法则的!不然,你为什么把在粮食有限的情况下实行定量制以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粮食需求看成是侵犯了你的天赋人权?!难道为了让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别人就必须忍饥挨饿吗?!
3.你不是讲领地是自然法则吗?那人自然而然地生活在哪里就应当在哪里生活、自然而然地工作在哪里就应当在哪里工作不正体现了领地的自然法则吗?难道你又想搞什么双重标准吗?
4.你才没脑子呢!你看看你364楼的发言:“我说的‘强制’是对人的天赋人权而言。”而你所谓的天赋人权都是你一己的“你能如何如何”,“你想如何如何”,只要社会或别人不能满足你一己的“你能”或“你想”,就是侵犯了你的天赋人权!既然你知道在社会中,一个人的天赋人权并不意味着他能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他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那么你为什么要把社会或别人不能满足你一己的“你能”或“你想”说成是对你天赋人权的侵犯呢?!
5.“饿死、流浪是自然法则”,“不让人饿死和流浪也是自然法则”!哈哈哈哈!世界上到底什么是自然法则全都由你说了算,是不是?!你是全世界唯一的真理的化身,是黑是白全都你一个人说了算!哈哈哈哈!好一个不自量力的家伙!
6.你才是那个想让水自动往上流的人!连社会上约定俗称的用语都要按照你自己的需要随意地篡改,这不是与社会对着干、想让水自动往上流吗?!
7.再说一遍,私人不能占有生产资料不等于人类不能利用生产资料!你怎么这么简单的问题都搞不清呢?原始社会,私人不占有生产资料,但人类不照样可以利用生产资料吗?
8.再说一次,你说马克思的公有就是不容许人利用生产资料,你把马克思的原话拿出来!拿不出来就是你无中生有,栽赃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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