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有用性”的物,可以说成是马克思的“使用价值”概念,在后面提到交换价值时,马克思就是用使用价值的量来表示物的量的--你的这个理解是对的。
但是,物其实具有多方面的,这里所说的“有用性”,是基于物的自然属性的有用性,而不是所有的有用性,比如,物品可以用于交换其他物品,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有用性”,但是,说使用价值时,强调的“物的有用性”或者“具备有用性的物”时,就不再是指“可以换得其他物品”的这个有用性了。
所以,简单而言,这样理解马克思的使用价值应该可以的:基于物的自然属性的有用性,或者说,从自然属性的有用性的角度来界定的那个物,物的量,使用价值的量,也是基于自然属性的量。
在这里,马克思物的量,用“使用价值”的量来表示,就是为了区分,物的另一个维度,或另一个角度上的量,即物的“价值量”物所代表的,所包含的“财富量”,所以,马克思一般不太强调“物的量”而是用“使用价值量”或“价值量”来表示。
没有什么其他的意思,不要想多了。
首先,请先生具体解释一下“物其实具有多方面的”是什么意思!我有些不理解!
另外,对于先生将“物的有用性”与“具备有用性的物”直接等同起来,我有些不理解,难道在先生看来,它们之间没有区别吗?我认为“物的有用性”是指物的一种属性,它是依附于物的;而“具备有用性的物”则是指物本身,只是要求这个物要具有某种属性,给物加了一个限定条件而已。它们指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剩下的问题,等以后再向先生具体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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