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信贷市场的放款种类_短期信贷的主要分类
短期信贷市场的放款种类
1、通知放款。这是一种没有固定期限、可随时通知借款人清偿的放款。这种放款通常是银行对证券经纪人和自营商以其所持证券为抵押品的贷款,所以也叫经纪人贷款。通知放款一般期限很短,常常是一天,一般按日计息,银行可以随时收回,有的国家规定银行在必要时可以打电话通知借款人归还贷款,故称通知放款。
2、透支。是银行允许客户在其支票存款户用完存款后,按约定的金额额度随时开出支票向银行借用款项,并随时归还。由于透支没有固定的偿还期限,所以是一种特殊的活期放款。在透支业务中,虽然并非所有订有透支条款的客户都会透支,而且往往有人透支,有人补存,但是常常会出现在银根紧时客户均透支,在银根松石,客户都存还的情况,使银行无法加以控制。
3、信用放款。信用短期放款一般都是发放给企业作为营运资金之用,通常也称营运资金贷款。这种信用短期放款都是提供给企业用来购买短期内可以变成现款的流动资产的。银行发放这种贷款的对象大都是那些具有足够的资本和净值,由精明强干的负责人员,有稳定的收益和按其偿还债务的纪录以及有发展前途的企业。贷款发放考核的抓哟依据是借款企业的财务报表,如果这些报表是令人满意的,则借款企业和银行签订简单的贷款合同,有时候只须出具一张期票,就可以获得贷款。
4、抵押放款。这是银行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保证的放款。商业银行的抵押短期企业贷款,由于担保品种类的不同,名称各异。比较常见的有:存货抵押贷款,记忆企业所持有的存货或商品的一部分或全部作为担保品的短期贷款;应收账款抵押贷款,及以应收帐款为担保的短期贷款;证券抵押贷款,及以企业持有的有价证券为担保品的贷款。
短期信贷的主要分类
(一)根据提供贷款的对象不同,对外贸易短期信贷分为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
1.商业信用
在进口商和出口商之间互相提供的贷款属于对外贸易商业信用。例如,进口商在收到货物单据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才支付货款,就是出口商对进口商提供了商业信用;进口商在收到货物单据之前就付出全部或部分货款,就是进口商对出口商提供了商业信用。
2.银行信用
进口商与出口商一方或双方的信贷资金若是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就是对外贸易中的银行信用。例如,出口商提供以准备出口或发往国外的货物为保证的贷款,银行凭出口商对进口商的债权给予的贷款,银行贴现出口商向进口商签发的汇票等,都属于对外贸易的银行信用。
(二)根据对外贸易信贷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对出口商的信贷和对进口商的信贷
1.对出口商的信贷有:银行对出口商的信贷,进口商对出口商的预付款,经纪人对出口商的信贷。
(1)银行对出口商的信贷
出口商可在其出口业务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阶段上,从银行获得信贷资金。
①无抵押品贷款。这是银行对大型垄断企业提供的一种贷款,主要是用以生产出口商品,特别是在出口商获得国外订单时,银行就办理这种贷款。美国和英国以透支的方式办理,法国和德国以特种账户方式办理。
②国内货物抵押贷款。出口商为了采购预定的出口商品,可以用国内货物作抵押从银行取得贷款。由于贷款银行一般是出口商的往来银行,有较好的信用关系,贷款一般以透支方式进行。
③在途货物抵押贷款。出口商将货物装运出口,可以向银行申请在途货物抵押贷款,以此偿还国内出口货物抵押贷款。在途货物抵押贷款,以提货单为抵押品,提货单是处置货物的单据,是对银行最可靠的担保品。银行在办理在途货物抵押贷款时,一般接受装船提单,不接受待运提单。
④信托收据贷款。供货商给出口商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出口商代收货款,如果出口商由于货物尚未销出,无法支付货款,可以凭信托收据先行提货装运出口。这时,银行凭信托收据向出口商提供了贷款。这是介于有抵押与无抵押之间的一种贷款。因为,出口商凭信托收据取得的货物如能分别保管或加注标签,银行的利益就有保障;如果出口商卖出货物并将货物交给进口商,银行便无法行使其质押权,银行的利益就无法保障。因此,这种方法仅限于与银行关系密切的出口商。
⑤打包放款。这是亚洲一些发展中国家的银行对本国出口商的一种资金融通方式。从形式上看,属于抵押贷款。实际上,抵押的对象是尚在打包中而没有达到可以装运出口程度的货物。银行提供打包放款,不是一次支付,一般由银行给出口商另开户头,由出口商陆续支取。
(2)进口商对出口商的预付款
进口商在收到货物之前支付一定货款给出口商,就是对出口商的预付货款。预付款有两种情况:一是定金,作为进口商执行合同的保证;另一种是进口商对出口商提供的信贷。在对外贸易中,预付款属于前者还是后者,要看预付金额占货款的比例、预付的期限和出口商的情况而定。
如果预付款的期限很短,占交易额的比重不大,那么就是保证金性质的预付。定金性质的预付款,其金额一般相当于货物价格可能下降的额度,在保证合同执行的同时,又考虑到货物价格下降的可能,使出口商的利益得到保障。
如果预付款期限较长,金额较大,这种预付就是进口商对出口商提供的信贷。提供信贷性质的预付款,通常是经济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收购农产品或其他初级产品时所采用。进口商提供这样的信贷,其目的在于以最有利的条件收购其所急需的产品。
(3)经纪人对出口商的信贷
在一些发达国家的初级农产品和原材料的对外贸易方面,经纪人起着很大的作用。经纪人通过对向他们出口农产品和初级产品的外国出口商提供贷款,以此来压低收购价格,从中获取利润。经纪人背后大多有大公司支持,与银行组织关系密切,所以一般都可取得低息贷款。这样看来,经纪人不但从贸易上获利,而且还从信贷资金的提供上获得收益。经纪人向出口商提供的信贷有三种:
(1)承兑出口商票据。经纪人在其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使用承兑出口商汇票的方式来提供贷款,出口商持承兑的汇票向银行贴现。经纪人办理承兑,收取手续费。
(2)无抵押采购商品贷款。经纪人通常在与出口商签订合同时便对出口商发放无抵押采购商品贷款。合同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出口商必须通过经纪人经销一定的商品。这种贷款常以出口商签发的期票为担保,贷款金额相当于交与经纪人销售货物价格的25%~50%,这种贷款的偿还方法是将这种贷款转为商品抵押贷款。
(3)货物单据抵押贷款。货物单据抵押贷款是用作无抵押贷款的抵付。经纪人提供的货物单据抵押贷款,按货物所在地的不同可分为出口商国内货物抵押贷款、在途货物抵押贷款、运抵经纪人所在国家的货物抵押贷款和运抵某预定出售地的第三国货物抵押贷款。
2.对进口商的信贷有:出口商对进口商的信贷和银行对进口商的信贷。
(1)出口商对进口商的信贷
工业化国家的出口商为使其出口商品能够很快占领市场,提高竞争力,通常采用赊销方式来销售商品,实际上为进口商提供了商业信贷。出口商对进口商提供的这种信贷称为公司信贷。它包括开立账户信贷与票据信贷两种。
①开立账户信贷是指在出口商和进口商订立贸易协议后便开立账户。出口商将出口商品发运后,将进口商应付货款借记进口商账户;而进口商则将这笔货款贷记出口商账户,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货款。在对外贸易中开立账户信贷并不流行,一般在出售小型装备贸易中使用。
②票据信贷是指进口商凭银行提交的单据承兑出口商汇票或出口商将单据直接寄交进口商,后者在一定期限内支付给出口商的汇票。汇票期限的长短,依商品性质、买方资信以及汇票能否在银行贴现而定。美国出口商对外国进口商提供信贷的期限可达120天。
(2)银行对进口商的信贷
银行对进口商提供的信贷有两种:承兑信用和放款。
①承兑信用是指出口商有时不能完全相信进口商的支付能力,为了保障能凭票付款,出口商往往提出汇票由银行承兑的条件。这样,进口商应取得银行方面承兑出口商汇票的同意,出口商就不必向进口商提出汇票,而是向进口商的银行提出汇票,进口商则于付款日前将款项交付承兑银行,以便承兑银行兑付出口商开出的汇票。办理承兑的银行不一定是进口商本国银行,第三国银行也可以承兑出口商开出的汇票。
②放款是指银行对进口商的放款,主要有两种方式。
第一,透支。根据契约,银行允许企业向银行签发超过其往来账户余额一定金额的支票。透支一般用于与银行关系密切的工商企业。
第二,商品抵押放款。银行应进口商的委托,开立以出口商为受益人的凭货物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出口商提交货运单据,作为开证银行代付货款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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