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堇是一种常见的农田杂草”,《杂草的故事》的作者梅比这样评论道。我看了小小地吃了一惊。三色堇在中国叫蝴蝶花,属于观赏花卉,北京玉渊潭公园里就有一大片人工栽培的三色堇。也许在英国三色堇就是杂草。因为地域与历史时期的不同,杂草的定义和分类也不同。英国人还认为它可以治疗小儿惊厥、瘙痒和梅毒,在我国也是一种草药。它原产欧洲,具体传入我国时间不详,我觉得极有可能是通过丝绸之路带来的,至少三国时期我们就知道它的药用价值了。梅比虽然没提三色堇在中国的情况,但我们熟悉他的国度里的杂草。据说莎士比亚在其剧著里写过一百多种杂草。在《仲夏夜之梦》里,他用家乡的俗名“徒劳的爱”描写过三色堇(朱生豪翻译成“爱懒花”)。而我最近一次在文学作品中看到对杂草的细致描写是路内的《云中人》。路内把加拿大一枝黄花写得惊心动魄,让这些在中国随处可见的外来杂草另有一层人文意思。
我在山区度过童年,在小城长大,并没有农民对杂草的感受,只觉得水蜈蚣、蒺藜草会给淘气的我们带来麻烦。而马齿笕、龙葵和青麻菜则带来快乐,因为它们能吃。我很赞同梅比对杂草的态度,“杂草的名声以及随之而来的命运是基于人类的主观判断的,妖魔化它们还是接受它们完全取决于我们。”梅比也承认,“鉴于杂草对环境的种种影响,这一点并不总那么显而易见。”
除了为数极少的杂草具有剧毒外(例如毒漆藤、异株荨麻和颠茄),多数被定义为杂草的植物只是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理位置上,而且人类常常是始作俑者。这样的例子俯首皆是。原产在肯尼亚的独脚金,人们用它的花朵铺洒迎接贵宾的道路,1956年来到美国,使成千上万英亩的农田颗粒无收。虎杖原产自中国和日本,作为观赏性灌木在维多利亚时代引入英国,到了上世纪六十年代遍及英伦三岛。它的根芽破坏力相当惊人,可以穿透沥青,顶开水泥板。截止到2010年初,英国为清除虎杖已耗费1.5亿英镑,而仅把伦敦奥运场馆区域的虎杖清理干净就需要花费七千万英镑,由此催生了很多专门清理公司。如今,世界上所有的农民喷洒对付杂草的农药比防治害虫的多得多,杂草却依然能让粮食减产10%至20%。
再举一个中国例子。路内在《云中人》里写到:“加拿大一枝黄花在上世纪三十年代从北美洲引入我国,它有个很滑稽的名字叫幸福草。它步步为营地吞噬着其他植物的生长空间,喷药、焚烧、生物抗衡,都没有很好的效果。这种恶性杂草非常可怕,它不仅是物竞天择,而且很像天生具有一种人格,强悍、团结,造就一个铁幕世界,在这个世界中杀死其他植物,却不会使同类死于营养不良,既残暴又无私地统治着这个世界。”
《杂草的故事》亦提到了加拿大一枝黄花。事实上杂草并非一无是处,就像前面提到的那样,很多杂草同时是草药或观赏植物。有些植物学家认为,假如农耕发轫时期没有杂草,中东的土壤将被大风吹走,农作物失去了杂草对阳光的屏蔽作用而枯萎。杂草快速、机会主义的生存方式,能够填补大地的空地,修复被山体滑坡、洪水和森林火灾破坏的植被。杂草还具有宗教与哲学的意义,《圣经》认为杂草是上帝对人类原罪的一种警告和惩罚。
或许人类可以不需要动物,但绝不能离开植物,所有的农作物都是由杂草改良栽培而形成的。从古至今,大量的杂草充斥在文学、艺术作品中。我对杂草前世今生感兴趣,它们一旦和人类产生交集,就会产生很多有趣的故事来。单是它们的名字就能引起思接千载而绝非无聊的瞎想。我发现植物可以用动物来命名,比如大猪草、醉鱼草、虎杖和牛膝等等。英国一些地方把蓝蓟叫做“毒蛇的牛舌草”,一种植物居然有两种动物名,而动物则很少以植物来命名。我曾一度痴迷过《本草纲目》里的名字,以为仅是那些名字就足以构成一个自洽的美轮美奂的小世界。有一种长在屋顶的茅草,猜它叫什么:“欢迎回家,丈夫,但别喝得这么醉了。”我觉得这是世界上最长的植物名字,也是最短的一篇小说。
在把三色堇称作“徒劳的爱”的浪漫国度,亦有很多严谨但绝不缺乏诗意的博物学家,梅比就是其中一位。《杂草的故事》与其说是科普书,不如说是植物随笔更贴切。把这类书,包括《物种起源》、《自然史》(很多史书、地理专著也一样)当作人文而不是科学来读,收益更多。当然,这也许是文科思维在取巧。毋庸置疑的是,梅比对这些我们熟悉却叫不上名字来的杂草倾注了浓烈的情感,且毫不掩饰。
“午休时我常在这片荒草丛生的世外桃源(垃圾场)中散步,一边为杂草的繁茂昌盛而惊叹,一边带点天真浪漫地感到它们这种从废墟中重生的力量与我们为之努力的工作是多么契合。”梅比看见废墟里的杂草而写下的饱含激情的句子,与袁枚看到阴暗角落里的苔藓的感触并无二致,“白日不到处,青春恰自来。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
宏大一点说,杂草的历史就是人类与自然斗争的历史,同时也是认识自然的历史。杂草和很多成为家畜、宠物的动物一样,成为我们不可忽视的敌人、邻居和朋友。而梅比以为它们更像远房亲戚。我不知道杂草肆无忌惮的生命力是否催发了梅比笔端之深情,还是在梅比的描述下,杂草的恶劣性质被稀释、被美化。总之我不是田间耕者,也不是市政局某个负责绿化的小官吏,我只是一个热爱自然的读者,街边的杂草与客厅里名贵的花草在梅比和我看来,同样值得重视。
我读过一些植物散文,《四季花传书》、《采绿》和《毛诗名物图说》等等,梅比在抒发情感和对植物的体认上更胜一筹。我忍不住再抄一段:
“我们习惯性地将杂草定义为入侵者,但准确说来它们也是一个地方传承与遗产的一部分,它们是一种祖传之物,是一个经历岁月的基因库,与这个基因库相比,我们的房屋建筑都是昙花一现。杂草碍事的时候我们会拔掉它,但这只是一种随性的破坏,其中还带着我的敬意。而且我常常因为心头浮现的浪漫情绪而手下留情。杂草的那种怀旧感,也反映了一个人一生中与它们熟稔了多久。它们总在一年中的同一时间出现,每一年都会出现,像那些你巴不得他们住得更远些的唠叨的亲戚。它们是草做的时钟和沙漏。对一个园丁而言,顽固守时可能是它们最恶劣的品质,但这也是一种让人心安的提醒,告诉你生活还在继续。”(瘦猪 自由撰稿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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