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2010517155l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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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其它] “走”与“走”——小说内部的逻辑与反逻辑9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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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10517155lpq 学生认证  发表于 2015-9-16 18:03:51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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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十三章之前,曹雪芹用整整第十二章的篇幅描写了王熙凤的一次谋杀。接下来,第十三章来了,《红楼梦》终于写到了秦可卿的死,当然,还有秦可卿的葬礼。

  秦可卿死了,最为痛苦的人是谁呢?第一就是贾蓉,他是秦可卿的丈夫,他的伤心不可避免;第二必须是王熙凤,她是秦可卿的闺蜜,她的伤心也不可避免。那么,我们往下看吧,看看曹雪芹是怎么去描写痛不欲生的贾蓉和痛不欲生的王熙凤的。

  可是,问题来了,摊上大事儿了,曹雪芹不仅没有交代贾蓉和王熙凤的情绪反应,甚至都没有去描写这两个人。这两个人在小说里突然失踪了。这是反逻辑的。

  做出强烈情绪反应的是这样的两个人,第一,秦可卿的叔叔,贾宝玉,他“哇的一声,直奔出一口血来。”第二,秦可卿的公公,贾珍,他哭得“泪人一般”,都失态了,一边哭还一边拍手,也就是呼天抢地,完全不顾了自己的身份和体面。贾宝玉天生就怜惜女性,秦可卿还是他的指导老师,他的情绪是可以理解的,贾珍为什么这样痛苦,我不知道。我可以肯定的只有一点,这是反逻辑的。

  也许我们不该忘记另一个人,秦可卿的婆婆,尤氏。我们刚才把她作为第三个问题放下来了,现在,我们来看看尤氏都做了些什么。无论是祭奠还是葬礼,尤氏都没有出席,为什么呢?她胃疼了。祭奠的时候,尤氏的胃疼了一次;到了秦可卿的葬礼,尤氏的胃又疼了一次。我们且不论尤氏的胃病到底有多严重,我想说的是,哪里来的那么巧?秦可卿死了,你胃疼了,秦可卿出殡了,你的胃又疼了。天底下没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在这个地方,我们马上可以得出一个判断,尤氏在回避。可是,她为什么要回避儿媳妇的祭奠与葬礼呢?这与她丈夫——贾珍——的态度反差也太大了。范伟一定要问,同样是生活在一起的两口子,做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的呢?这是反逻辑的。

  王熙凤到了什么时候才出现?在宁国府需要办公室主任的时候。到了这个时候,王熙凤终于在第十三章里出现了,她顺利地当上了宁国府的办公室主任。王熙凤过去是荣国府的办公室主任,秦可卿呢,是宁国府的办公室主任。现在,两边的办公室主任她都当上了。到了这里我们可以清晰地知道了一件事,王熙凤的欲望是综合的、庞杂的,这里头自然也包含了权力的欲望。王熙凤的步行动态和她办公室主任的身份是高度吻合的。是的,王主任的心里头没人,只有她的事业与工作。我想这样借用金圣叹的一句话:“王熙凤自然是上上人物,只是写得太狠,看她算得到,熬得主,把得牢,做得彻,都使人害怕。”

  我们在阅读《红楼梦》的时候其实要做两件事,第一,看看曹雪芹都写了什么,第二,看看曹雪芹都没写什么。

  曹雪芹为什么就那么不通人情、不通世故呢?他为什么总是不按照生活的逻辑去发展小说呢?不是,是曹雪芹太通人情、太通世故了,所以,他能反逻辑;他不只是自己通,他还相信读者,他相信我们这些读者也是通的,所以,他敢反逻辑。因为反逻辑,曹雪芹在不停地给我们读者挖坑,不停地给我们读者制造“飞白”。然而,请注意我下面的这句话,——如果我们有足够的想象力,如果我们有足够的记忆力,如果我们有足够的阅读才华,我们就可以将曹雪芹所制造的那些“飞白”串联起来的,这一串联,了不得了,我们很快就会发现,《红楼梦》这本书比我们所读到的还要厚,还要长,还要深,还要大。可以这样说,有另外的一部《红楼梦》就藏在《红楼梦》这本书里头。另一本《红楼梦》正是用“不写之写”的方式去完成的。另一本《红楼梦》是由“飞白”构成的,是由“不写”构成的,是将“真事”隐去的。它反逻辑。《红楼梦》是真正的大史诗,是人类小说史上的巅峰。

  《红楼梦》是无法续写的,不要遗憾。你也许可以续写《红楼梦》写实的那个部分,但是,你无论如何也无法续写《红楼梦》“飞白”的那个部分。即使是曹雪芹自己也未必能做得到。《红楼梦》注定了是残缺的,——那又怎么样?

  现在的问题是,“飞白”,或者说,反逻辑,再或者说,“不写之写”真的就由那么神奇么?我说是的,这里头其实有一个美学上的距离问题。

  1912年,英国教授瑞士人布洛发表了一篇重要的论文,《作为艺术因素和审美原则的“心理距离”说》,在这篇论文当中,布洛第一次提出了审美的“距离”问题。我们也不要把这个理论上的说辞僵硬地往我们的问题上套,但是,距离的问题始终是艺术内部的一个大问题,这个是无法回避的。我想强调的只有一点,在“距离”这个问题上,由于东西方文化上的差异,我们在认识上有比较大的差异,西方人更习惯于“物”——“物”的距离,也就是“实”――“实”的距离,我们东方人更倾向于“物”——“意”,也就是“实”――“虚”的距离。就像中国画,在我们的画面上,经常就“不画”了,不要小看了那些“飞白”,它们太讲究了,它们是距离,那可是“上下五千年、纵横八千里”的。我们的“距离”就在这一黑一白之间。

  我的问题是,这怎么就成了我们的审美方式的呢,它怎么就变成我们的趣味的呢?简单地说,我们是怎么好上这一口的呢?其实,这不是凭空而来的。如果一定要挖掘一下它的由来,那我们就必须要提到《诗经》所建立起来的、伟大的审美传统。钟嵘在他的《诗品》里对《诗经》做过简略的、相对理性的分析,他说:“诗有三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这个大家都知道,“兴”是什么呢?钟嵘自己回答说:“文已尽而意有馀。”这句话我们太熟悉了,不动脑子都能明白。但是,我们仔细想过没有,这句话里头其实有一个次序上的问题,有一个距离上的问题,——就一般的审美感受而言,“文”就是“意”,“意”就是“文”,可是,“兴”所强调的恰恰不是这样,而是文“尽”了之后所产生的意,这就很不一样了。这才是我们东方的。“意”在“文”的后头,它构成了一种浩大的动势,一种浩大的惯性。我们东方诗歌所谓的“韵味”就在这里,这一点,我们在阅读古诗的时候都能够体会得到。

  当然,把“兴”这个问题说得更加明白的还是500年之后的朱熹。我们都知道,朱老夫子给“兴”所下过一个定义,这个定义很直白,那就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朱熹把次序问题,或者说距离问题说的简单多了,你必须“先”言他物,你才可以“引起”所咏之词。——你想说“这个”,是吧?对不起,那你要先说“那个”。说过来说过去,“那个”越说越“实”;而“这个”呢,反而越说越虚,虚到可以“不着一字”的地步,你反而可以“飞白”,你反而可以“不写”。的确,我们中国人就是喜欢这个“意在言‘外’”。

  我敢说,如果没有《诗经》,尤其是,没有魏晋南北朝的艺术批评和理论探索,我们的唐诗就不会是这样,我们的宋词就不会是这样,我们的《红楼梦》就更不会是这样,可以说,是中国诗人曹雪芹写成了中国小说《红楼梦》。如果曹雪芹没有博大的中国诗歌修养和中国诗歌能力,《红楼梦》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是的,《水浒》这本书你让一个英国人来写,可以的,让一个法国人来写,也可以的,但是,《红楼梦》的作者只能是一个中国人,一个中国的诗人。如果没有《诗经》和唐诗为我们这个民族预备好审美的集体无意识,曹雪芹绝对不敢写王熙凤“一步步行来赞赏”,打死他他也不敢这样写,那样写太诡异了。



  最后我还要强调一点,是关于文本的。我不是“红学家”,有关“红学”我几近无知,我只是知道一点,因为复杂的历史原因,《红楼梦》经历过特殊的增删,尤其是删。我们今天所能读到的这个《红楼梦》文本,是被处理过的。即便如此,我依然要强调,作为一个一天到晚“增删”小说的人,我想说,删其实也是有原则的,——既有历史现实的原则,也有小说美学的原则。它不可能是胡来,更不可能是乱删。某种程度上说,“删”比“写”更能体现美学的原则。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这么一个人,他删过《红楼梦》,我只能说,他能把《红楼梦》删成这样,他也是伟大的小说家。

  由于能力的局限,我只是提出了一些个人的看法,谬误之处请老师同学们指正。

2015年4月24日于北京大学图书馆

选自《钟山》201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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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学图书馆 集体无意识 上下五千年 痛不欲生 不可避免 红楼梦 曹雪芹 小说 女性 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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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头岭 发表于 2015-9-17 09: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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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7155lpq 学生认证  发表于 2015-9-17 09:35:33
大头岭 发表于 2015-9-17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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