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MWG对博弈论惜字如金(基本上全是公式)的分析中,有这么将近三整页的“细细道来”。
因此最好让我们也细细分析一下:纳什均衡概念的讨论
(感觉这部分中文版翻译的不是太好,我按照自己的翻译和理解摘录和改写的,
如果大家认为不对,欢迎提出。)
纳什均衡要求,预计参与人关于彼此选择的猜想是正确的,为什么呢?
或者更进一步地说,我们为什么要关心纳什均衡概念?
人们对纳什均衡概念提出了许多论证,一个论证在一项应用中也许是有说服力的,但在另外一项应用中却不能令人信服。到目前为止,所有的论证都是非正式的,我们的讨论也是一样。这个问题是人们已将纳什均衡概念广泛地用于应用性问题的情况下提出的,因此,它正在受到一些更规范的关注。
原因之一:纳什均衡是理性推断的结果。
人们有时认为,由于每个参与人都可以对他的竞争对手所面临的策略性考虑进行思考,因此理性自身意味着参与人一定能够正确地预见竞争对手的选择。虽然这个论点似乎很有吸引力,但它却是错误的。参与人关于理性(和博弈结构)的共同知识的含义,仅仅是每一个参与人一定会选择一个可理性化策略。理性未必导致参与人的预见是正确的。
原因之二:如果一个博弈存在一个惟一的结果,则纳什均衡就是它的必要条件。
这个原因的更好的描述是,如果博弈存在一个惟一的推断结果,那么理性参与人将会知道它是这个结果。因此,由于没有参与人想偏离这个推断结果,它一定是一个纳什均衡。还可以换种说法,如果参与人思考并分享博弈有一个明显(特别是惟一的)行为的信念,那么,这个信念一定是纳什均衡。
要注意,只有对参与人在博弈中如何行动所作的推断惟一时,这种论点才是贴切的。但对可理性化的讨论表明,理性的共同知识本身并没有蕴含上述论点。因此,只有再结合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即一个特定的策略组合为什么是一个特定博弈的明显的行为方式时,这种论证才是真正有用的。我们所讨论的纳什均衡的其他论证可以视为给这个论证加上了博弈有一个“明显”行为的理由。
原因之三:聚点(Focal Point)。
这个原因和谢林的聚点概念有关。我们取在纽约博弈为例,并假定中心车站地区的餐馆比帝国大厦周围的餐馆好得多,相会在中心车站的支付是(1000,1000)而不再是(100,100)。这时选择中心车站相会似乎是参与人明显要做的事情。
(我对此不太清楚的是,当支付改变了之后,纳什均衡就只剩下(1000,1000)这一个了吗?但根据定义,另一个不同样也还是另一个聚点吗?
)
聚点结果也可以是由文化所决定的。就像谢林在他的研究中所指出的那样,两个没有在纽约生活过的人可能发现相会在帝国大厦顶层(那是一个著名的旅游点)是个聚点;反之,两个纽约人会发现中心车站是一个更合适的选择。在这两个例子当中,都有一个结果具有自然的吸引力。回忆一下,上面说过的原因二的也说明了,只有这个结果是一个纳什均衡时,这种吸引力才能使它成为一个明显的推断。(只是个必要条件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13 14:49:08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