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up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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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fujo11:关于庞巴维克和他的《Karl Marx And The End Of His System》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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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lun0 发表于 2008-12-20 23:45:00
以下是引用pupil在2008-12-20 23:28: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kunlun0在2008-12-20 22:40:00的发言:

fujo11网友,以上理解是否与你的意思相符?

如相符,那么你这种思想并不复杂,其实就是“使用价值相同,价值相同”的意思,这就是你所谓的折算的逻辑起点,以此为基础,不同使用价值之间的价值也可以折算比较了(因为都要使用劳动、土地与机器等生产条件生产)。

呵呵,早想过。你搞那么复杂

还是支持你沿这一条路走下去

以商品这个天然的平等派作为“平均”的载体,“使用价值相同价值就相同”,从而强调,任何一种产品,不是劳动消耗多少,就有多少价值,而是取决于生产产品所必要的,最低程度的劳动消耗决定产品的价值。

==这些都是劳动价值本来的意义,马克思在《资本论》之前都论述这些内容,可见《哲学的贫困》。

fuj011的不同,应该不讲这个,而是讲“等量劳动获得等量利润”原则之下的“一价定律”。

==当然,现在为止,他拒绝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解释,进行任何“对话”。

他的折算劳动,应该是把土地当作商品,是没有例外的“使用价值相同价值就相同”,而马克思是先把土地排除在外(这一点我们讨论过)

我认为,资本论以一个公理为理论起点,即:不同商品之所以能够按一定比例进行交换,是因为存在共同可以相互比较的东西。我想不出这一观点如何得到有力论证,马克思用的是类比论证,不能说严密

从方法论的角度,这一点并不比“理性人假设”或“使用价值相同,价值相同(没有例外的)”更高明。请 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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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pil 发表于 2008-12-21 00:32:00
以下是引用kunlun0在2008-12-20 23:45:00的发言:

他的折算劳动,应该是把土地当作商品,是没有例外的“使用价值相同价值就相同”,而马克思是先把土地排除在外(这一点我们讨论过)

我认为,资本论以一个公理为理论起点,即:不同商品之所以能够按一定比例进行交换,是因为存在共同可以相互比较的东西。我想不出这一观点如何得到有力论证,马克思用的是类比论证,不能说严密

从方法论的角度,这一点并不比“理性人假设”或“使用价值相同,价值相同(没有例外的)”更高明。请 指教

土地和资本,也是由劳动耗费计价的,其价值等于在生产中能够节约的劳动量。

马克思的理念前提是,不同的东西可以相互交换--这个前提就是商品经济。

==相互交换的东西,是否存在共性的东西,你对此有怀疑吗?在这里不想讨论这些,因为我更关心fuj011的理论,只是说一句,他的最简直接的共性就是:能换同样多的钱,即“值多少”的量,是一样的。

==不知这里,你发现了什么不严密?如果有兴趣,可以另帖讨论,我不想偏离这里的方向。

呼唤中国经济学大家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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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闪耀 发表于 2008-12-22 17:18:00

fujo11的折算价值论,如果只看其第一个层次,那么实际上只是一种折算方法,不是什么新的价值理论,因为他折算的前提就是劳动价值论。但他却认识不到这点,并且在这种折算方法的逻辑内部,用被折算后的劳动者价值否定没折算过的劳动价值,从而以为否定了劳动价值论。这完全是一个因为逻辑混论而导致的逻辑幻觉。

如果看他的其余两个层面,那么更加不是什么新的价值理论,而只是一会“折算价值”,一会“效应价值”,反正都对,最后搞个“系统论”思维出来捣糨糊了事。这个系统论nofear先生是一定非常欢迎的。

总体来看,fujo11的折算价值论与马克思的转型问题本来是一回事,但为了达到否定马克思的目的,就在逻辑和效应价值论上做手脚,就此而言,他不仅不可能超过马克思,反而是在歪曲马克思。当然这里能够把他与马克思相提并论,他一定是非常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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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8-12-22 20:20:00
以下是引用jjrjjr在2008-12-20 20:27:00的发言:
李克洲先生:从7楼的帖子寻踪找到你的大作,现整理如下:请先生过目检查有无原则性错误;也供对这个问题在兴趣同志参考学习。
还没仔细拜读,就对先生大作整理过程留下的印象:1.思路是对了,但还没有取得关键性突破。2.还是被束缚着,仍然在针尖上跳舞。姑妄言之,姑妄听之。

回复jjrjjr:
谢谢,辛苦了。



kunlun0 发表于 2008-12-20 22:40
来凑个热闹大致明白fujo11网友的意思,举例说明:例一,甲乙两人制作某种工艺品,生产条件(原料、工具、厂房条件包括光线乃至气温与空气湿度等)完全相同,甲每天制作10件,乙每天制作5件(二人产品品质完全相同),则甲一天的劳动折算为乙两天的劳动。这可进一步理解为,因为甲拥有对自己天赋的所有权,甲使用自己天赋一天的价值(就是所有权的价值)可就折算乙一天的劳动。现实生活中也确有这样的事,比如不同学生的学习成绩。例二,现在假如甲乙二人天赋相同,甲使用某种生产条件(比如肥沃的土地)劳动一天的成果等于乙使用某种生产条件(比如贫瘠的土地)劳动二天的成果,则甲所使用的该种生产条件的价值,相当于(折算为)乙二天的劳动(以贫瘠的土地的价值为0)。马克思并不承认这种折算价值,马克思对类似事实的解读是:甲乙二人“劳动生产率不同”,简单地以“劳动生产率不同”一词取代了对生产条件价值折算的分析。fujo11网友,以上理解是否与你的意思相符?如相符,那么你这种思想并不复杂,其实就是“使用价值相同,价值相同”的意思,这就是你所谓的折算的逻辑起点,以此为基础,不同使用价值之间的价值也可以折算比较了(因为都要使用劳动、土地与机器等生产条件生产)。呵呵,早想过。你搞那么复杂还是支持你沿这一条路走下去






回复kunlun0:


你的上述观点,和我的观点,有很大的不同。我只是从所有权的角度,研究当所有权关系不同时,商品的价值决定因素,有什么变化。你的观点,把生产关系物资化(自然化)了,在此,我倒同意马克思的观点,价值关系是一种人的关系,它虽然有物的外观,但不包含一个自然原子。


]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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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8-12-22 20:28:00
以下是引用pupil在2008-12-20 23:28:00的发言:

以商品这个天然的平等派作为“平均”的载体,“使用价值相同价值就相同”,从而强调,任何一种产品,不是劳动消耗多少,就有多少价值,而是取决于生产产品所必要的,最低程度的劳动消耗决定产品的价值。

==这些都是劳动价值本来的意义,马克思在《资本论》之前都论述这些内容,可见《哲学的贫困》。

fuj011的不同,应该不讲这个,而是讲“等量劳动获得等量利润”原则之下的“一价定律”。

==当然,现在为止,他拒绝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解释,进行任何“对话”。

我的观点,已经集中在JJRJJR网友转发的我的文章中了(见星星闪耀网友的帖子)。

我不知还能如何对自己的观点再加以解释。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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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8-12-22 20:34:00
以下是引用pupil在2008-12-21 0:32:00的发言:

土地和资本,也是由劳动耗费计价的,其价值等于在生产中能够节约的劳动量。

你的这个观点,和马克思耗费劳动价值理论中的观点,是不一致的。而且,耗费的和节省的,也不会相同的。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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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8-12-22 20:39:00
以下是引用星星闪耀在2008-12-22 17:18:00的发言:

fujo11的折算价值论,如果只看其第一个层次,那么实际上只是一种折算方法,不是什么新的价值理论,因为他折算的前提就是劳动价值论。但他却认识不到这点,并且在这种折算方法的逻辑内部,用被折算后的劳动者价值否定没折算过的劳动价值,从而以为否定了劳动价值论。这完全是一个因为逻辑混论而导致的逻辑幻觉。

如果看他的其余两个层面,那么更加不是什么新的价值理论,而只是一会“折算价值”,一会“效应价值”,反正都对,最后搞个“系统论”思维出来捣糨糊了事。这个系统论nofear先生是一定非常欢迎的。

总体来看,fujo11的折算价值论与马克思的转型问题本来是一回事,但为了达到否定马克思的目的,就在逻辑和效应价值论上做手脚,就此而言,他不仅不可能超过马克思,反而是在歪曲马克思。当然这里能够把他与马克思相提并论,他一定是非常高兴的。

============================================================================

对自己没有理解的东西,不要贸然评论,否则别人容易把你看为肤浅。

我一再说:

“我的核心论点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本来应该研究的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商品经济中的价值决定理论。即研究在资本主义性质的商品经济(指存在资本所有权,劳动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及政府调控的市场经济)中,决定商品之间交换比例的因素是什么。但他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实际研究的却是,在“简单商品经济”中的价值决定,即只存在劳动所有权条件下的商品经济中的价值决定。而从此篇之后,马克思将在“简单商品经济”中才能够成立的价值理论,不加论证地直接套用到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去,得出了一系列的错误的结论。确切地说,马克思不理解,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商品经济,其价值决定因素是不同的。用经济学语言讲,马克思《资本论》的逻辑前提,应该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商品经济,但他在第一篇进行抽象时,无意识地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他把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存在前提——资本所有权(及土地所有权)及其在商品价值中的经济体现形式,抽象掉了,进而用这种错误抽象的结果为基础,建立了他的整个经济理论体系,并在这一经济理论体系中,犯了一系列错误。”

不知你们为什么就是看不到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22 21:00:26编辑过]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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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闪耀 发表于 2008-12-23 13:04:00

你直接说我肤浅不是更加直接吗?我也希望我真的肤浅,但这是建立在你的“深刻”的基础之上的。可现在这个基础出了问题,你不愿意“对话”,不愿意证明自己的深刻,那么你说我肤浅,又从何而来?难道仅仅是你说一句我肤浅,我就真的肤浅了吗?

且看你的“核心观点”——马克思不理解,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商品经济,其价值决定因素是不同的。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http://www.pinggu.org) 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b4i395982s5p.html

难道你说马克思“错误”,马克思就错误了吗?你说“价值决定因素不同”,它就真的“不同”了吗?你的这段话,我不知道看了多少遍,早就提出要求你给出“理由”、“根据”来,你给出来了吗?你到现在——已经一个星期多了,你始终不愿意给出自己的根据。最后搞了个“折算价值论”出来,被我剥去了伪装(你可以继续说我肤浅,但必须证明自己的深刻),现在三番两次以复制自己的有争论的原话来搪塞。要么就说别人肤浅,埋怨别人“怎么就看不到”。呵呵,你这是在讨论问题吗?我实在不愿意像你那样搞人身攻击,如果我要说一句“痞子”恐怕不为过吧?!但我不搞这种下三滥的障眼法。你要愿意对话就继续,你要不愿意,就恕我我奉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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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lun0 发表于 2008-12-23 19:18:00
以下是引用fujo11在2008-12-22 20:20:00的发言:

你的上述观点,和我的观点,有很大的不同。我只是从所有权的角度,研究当所有权关系不同时,商品的价值决定因素,有什么变化。你的观点,把生产关系物资化(自然化)了,在此,我倒同意马克思的观点,价值关系是一种人的关系,它虽然有物的外观,但不包含一个自然原子。


我没有什么成见,只是说,有些疑问,偶尔想过。毕竟这些问题,需要专门研究

我不打岔了。你们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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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pil 发表于 2008-12-23 21:52:00
以下是引用fujo11在2008-12-22 20:28: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pupil在2008-12-20 23:28:00的发言:

以商品这个天然的平等派作为“平均”的载体,“使用价值相同价值就相同”,从而强调,任何一种产品,不是劳动消耗多少,就有多少价值,而是取决于生产产品所必要的,最低程度的劳动消耗决定产品的价值。

==这些都是劳动价值本来的意义,马克思在《资本论》之前都论述这些内容,可见《哲学的贫困》。

fuj011的不同,应该不讲这个,而是讲“等量劳动获得等量利润”原则之下的“一价定律”。

==当然,现在为止,他拒绝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解释,进行任何“对话”。

我的观点,已经集中在JJRJJR网友转发的我的文章中了(见星星闪耀网友的帖子)。

我不知还能如何对自己的观点再加以解释。

都看了,但是,没有找到我问的问题的答案,你也一直都拒绝回答,至于我问的问题是什么,我不想再重复,如果你还是想以“去看我的大作”来回答,那么就算了吧,这种“对话”本身就已经表明了你的态度,

到此为止吧……

呼唤中国经济学大家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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