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的社会关系中,物质交往关系是基础性的关系,而价值概念是物质交往方式(及交往关系)中的一种交往手段,也是经济学隐隐的立脚点。
没有一个人可以一辈子自食其力,因为每个人的生存资料时常要依靠他人的供应:你在幼年时需得益于父母的喂养;当你老年时需求助于儿女的抚养:为了让生活多姿多彩,你还需要使用别人生产的各类产品。总之,只有借助于他人的物质供应,你弱小的生命才能得到继续和更加丰满。人是一种社会性的动物,人与人之间的物质交往正是这种特性的主要表现。
每个人天然都是消费者,只有在身体强健时才是劳动者。为此,那些处于不会劳动或不能劳动阶段的消费者的生存资料只能由其他劳动者来供应。因此,物质交往关系与人类同在。历史上最早出现的物质交往关系是奉献方式,即劳动者向消费者无偿供应生存资料的行为。但是,奉献方式并不是随处可用,它要受到血缘关系的限制,只有在血亲之间才发生奉献行为。人是从动物进化而来的,人类的交往方式也是由动物的交往方式继承下来的。如果在血亲之外能出现物质交往行动,多数都是野蛮的掠夺行为。原始人的物质交往只有奉献方式一种,只是分为自愿的奉献和被迫的奉献。原始人的交往方式与动物的交往方式都是单向的交往方式:或者是在血亲之间进行友好地单向流通;或者是在血亲之外野蛮地抢劫。因此,原始人的文明交往只能发生在血亲之间,而在血亲之外大家即不愿交往,也不知道怎样去友好相处。
奉献方式是一种单向的物质交往方式,物质只能从劳动者的手中单向地转移到消费者的手中。在交往后,劳动者的物质被减少,劳动者的利益也受到了损失。只是由于供需的双方是“一家人”,相互之间才不计较利益的得失,劳动者的劳动才成了无偿劳动,消费者的消费才成了无价消费。由于在奉献方式下生产资料的交往只在血亲之内,这时的生产方式也只能是缺乏交往的自然经济。
当人类的生产力在得到提高之后,家庭经济所创造的财富也有了剩余。这时,对剩余物质的处置和对不同生活方式的向往才成了人类发展的更高理想。可是,既有的交往方式大大地限制了人类交往范围的扩展,人类的生产方式也在单向的奉献方式下难以提升。为了打破奉献关系的的局限性,人类才发明了一种更加文明的交往方式——物质交换方式。只是在交换方式出现之后,人性才能直正地脱离兽性,人类的生产才能真正地进入社会化的生产阶段。
交换方式是一种双向的物质交往方式,交换的双方具有相同的身份和相当的权益:双方即是不同产品的生产者,又是对方产品的消费者;双方都有自己产品的支配权,也有对方产品的使用权。人性的平等以物价的相等为表现,各自的劳动也获得了对方的尊重。劳动者的劳动成了有偿劳动,消费者的消费也成了有价消费。在交换后,双方的利益都没有发生损失,只是发生利益形态的变换。物的效用在对方的手中得到最大化,消费的样式也得到了最多化。双方的能量都获得了平衡,生产中的消耗也得到了补充。因此,双向的交换让再生产能够继续。双方的个体利益都不损失,部分的个体利益还以共同利益的形式对交换过程进行保护。私人劳动以为他人服务的形式转换为了社会劳动,并以一般社会劳动的尺度折算成为价值。交换关系是什么?交换关系就是个体利益在能量守恒原则下的形态转换方式。在交换关系建立后,交换者都成了利益独立的“法人”。“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见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27页)“每个人追求自己的私人利益,而且仅仅是自己的私人利益;这样,也就不知不觉地为一切人的私人利益服务,为普遍利益服务。”(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卷106页)“他们必须彼此承认对方是私有者。这种具有契约形式的法的关系,是一种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见“资本论”第一卷102页)这种意志关系叫法权关系,这种经济关系叫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关系。与动物之间的相处不同,交换关系是人类才会使用的物质交往关系。它的出现将人类的交往范围可以遍及所有平等待我的人群,并形成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商品生产的体系。只有在交换关系出现之后,超越自然经济的商品经济的生产方式才可能形成。
在单向的物质交往中,大家关注得是物的效用,对交往物的计量就会采用效用量的计算方法。由于各类物质的效用五花八门,它们的计量单位也就很难统一。因此,人类只好借助于与效用具有正相关关系的物质量去替代对效用的计量。所以,物的效用量一般表现为物的物质量。可是,在双向的物质交往中,被计量的物质至少是两种,而且是两种不同种类的效用物。采用效用计量的物质不仅有量的差异,还有质的差异,在不同的效用物之间很难进行对比。为了让交换中的商品能够进行对比,人类才发明了一种对所有交换物能够统一计量的公平单位——价值尺度(或价值概念)。在价值计量后,那些不同类的产品都成了含有价格的商品。它们之间已去掉了质的差异,只有量的差别。因此,它们可以进行数量比较了。能够相互对比是价值物高明于效用物的一大特点,也是只有人类才会运用的计量方法。效用量是所有产品和用品的计量单位,它可以计量物的自然功能。价值量是所有商品的计量单位,它可以计量商品的社会功能(或交换功能)。为此,价值并不是所有财富的计量尺度,仅仅是所有交换物的计量尺度。价值也作为所有商品的共同品质成为了比较不同商品大小的有效手段。
总之,价值概念是人类对交换物才采用的评价尺度。它的计量单位能够统一,对不同的商品具有公平的标准,并让不同类的物质可以比较,再让等价交换顺利完成。价值概念形成于商品交换的社会,促成了商品经济的生产方式,并让所有劳动者可以平等地友好相处,成为社会化大生产的伟大结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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