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9日电 即将在1月4日出刊的香港《亚洲周刊》2009年第1期刊出文章说,一个“山寨中国”,也是一个不断冲破权力垄断的“孙悟空社会”,挑战殿堂,焕发民间最新创意。
文章摘录如下:
这是一种奇特的现象。看似不登大雅之堂的“山寨产品”,成为全球惊艳的经济现象和文化现象。在全中国遍地开花的“山寨产品”中,赫然发现一个时代的秘密:原来中国就是一个“孙悟空社会”,活力充沛,敢于大闹天宫,敢于冲出种种“紧箍咒”。
中国是“山寨文化”的沃土,因为中国草根阶层有太多的能量需要释放。他们往往长期被边缘化,被主流的权力所忽视。只有在“山寨文化”中,他们才可以抒发自己被压抑的情怀,才可以展现他们反权威、反垄断的精神,走出那些自相矛盾的主流论述。
他们不甘永远做牛做马,要成为身影刁钻的猴子,拔毛千变,不断细胞分裂,一呼百应,形成一个奇异的社会,以民间的力量,凝聚成一种独特的文化。他们嘲讽潜规则。那位筹备“山寨春晚”的老孟说,他的春晚绝对不会搞“假唱”。他们身体力行,揭开了一些主流机构的伪善面具,以草根的智能,弥补了这个时代的缺陷。
只有在山寨的世界里,那些原来充满无力感的草根阶层,找到焕发生命的力量。那些从农村流向城市的两亿民工,因为没有户籍而被视为“二等公民”,不能享有和城市人一样的医疗和教育的权利。但他们在价格低廉,但功能奇炫的“山寨手机”中,可以手一摇就换一首歌,或是用五毛钱就下载一部电影到手机里,可以一个人在挤迫的宿舍里看一个晚上。
那些“老板睡地板”的中小企业,孤军艰苦奋斗,长期拿不到银行贷款,却可以一步一步地成为中国作为世界工厂的骨干。从浙江义乌到珠江三角洲,那些开始只是做仿冒或低劣产品的中小企业,今天却制造了全世界最热门的、最有创意的产品。
“山寨文化”的尖兵是挑战权威的,但绝对不是反精英的。刚好相反,他们尊重知识与创意。那些为翻版DVD或网上美剧、日剧翻译字幕的“小资”,都比赛外语和专业知识,甚至建立了自己的品牌的“字幕小组”。他们很多人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自己的兴趣和打破对外国影视的限制,以协作的方式,为外国的流行文化赋予了不可或缺的附加值。
但如果没有了互联网和手机,“孙悟空社会”就不可能。“山寨春晚”只有靠网上才可以进入千家万户。在网上和手机,没有人会比其他人更平等。山寨不是一天建成的,但山寨是靠互联网和手机所建成的。
这也建立了一个元气淋漓的“孙悟空社会”,挑战殿堂,反抗垄断,在很多暧昧和违法的灰色地带游走。这也体现了山寨文化的自我期许﹕没有什么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
这是多少“山寨人”的豪情壮志。一个“山寨中国”,也是一个不断冲破权力垄断的“孙悟空社会”。
最近,甚至连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都在探讨“山寨现象”。与此相关的时代背景是,“山寨相机”、“山寨电影”、“山寨明星”、“山寨熊猫”甚至“山寨版春晚”等诸多带有模仿性质的“山寨现象”层出不穷,形成了独有的“山寨文化”或者“山寨经济”。造假的人有福了,只在一夜之间,克隆与盗版因此被赋予了集合田园牧歌与梁山精神的浪漫情调。
当然,同样是“山寨”,在文化和经济领域意义与影响并不相同。前者,你可以将前些年在各电视台热播的“模仿者”称“山寨明星”,同样你也可以戏称自家顽皮的小猫或者周正龙扯皮的“平面猫”是“山寨老虎”。这些更多只是一种词语休闲或者“词语马戏”,并不构成对社会及他人的伤害。2008年夏天,我回乡村老家时在当地找了辆长相凶猛的桑塔纳。由于车子脏得像件农机具,当它在荒废的乡间公路上压着灌木前行时,我便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山寨坦克”———想想眼下“山寨欲来风满楼”,为此坐骑赶一下时髦,不亦乐乎?
过去有“农业学大寨”,如今是“产业学山寨”。显而易见的是,“山寨”在最近成为热词,而且在观点上激烈交锋,更多来自经济层面。对“山寨经济”,眼下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支持者认为“山寨”是平民精神的体现,有人甚至美其名曰———“‘山寨’是后现代的农民起义”,是一种边缘创新能力的拓展;而反对者认为,“山寨文化”不过是美化“山寨产品”的美丽外衣,在骨子里,“山寨文化”和“山寨产品”一样,是缺乏创造力和自信心的表现。一个无序的市场所带来的破坏力是难以想象的,如果山寨产品再借这样那样堂而皇之的借口,毫无约束肆意发展下去,那么动用法律武器维护市场会是不远的将来就要发生的事。当“山寨经济”大行其道,并且被人高歌,其结果必将是瓦解中国正在成长的“知识型社会”,并且进一步摧折世界对中国产品的信心。
面对风生水起的争论,我首先能想到的是两件小事:一是2007年10月我在巴黎参加中欧文化论坛。记得在法兰西学院分组讨论时,来自德国的专家非常严肃地谈到,在展销会上有的中国人对其他参展厂商来说简直是场“灾难”。为什么呢?因为他们上午在现场看到了别人的产品,下午便开始大量生产了。如果他所言属实,就不难推断这种“灾难”同时适合形容中国的产业———因为这种复制会消磨中国人的创新精神,而这种创新精神才是国家获得持续进步的源泉。这也是我以前提到的,复制式的中国制造就像在跑步机上跑步,你永远不可能找到未来的新大陆。
另一件事是自己做网站的经历。我的思想国网站寄居在法国over-blog博客群上。有次为了省事,我拷了某位法国用户博客上的一个小图标———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谁知几天后,博客的主人和提供博客空间的管理员分别给我留言,提醒我删除那个“原创图标”。对此我显然没有上紧。尽管准备更换,但在行动上还是迟缓了些,心想等着自己制作或找到合适的咖啡素材时再换不迟。然而又过几天后管理员向我再次发来信件。这一次措辞比上次严厉得多———若不删除,服务器方将关闭博客空间。
如此激烈的反应多少有些出乎我的意料,因为这个管理员在平时的技术支持方面对我十分友好。当然这一切并非不能理解。创造本无所谓大小,只要是他人原创的东西,你都应毫无保留地尊重。
这场小风波让我领略了西方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以我在中文社区里的多年经验,我想这种极其平常的图标也许已经是或者即将成为公用素材,无所谓版权保护。而且,相较而言,许多中文网站虽然也有“Allrightreserved(所有权利保留)”等文字,但多数只能是装饰或者“文牍主义”。由于个人权利观念薄弱以及专业维权组织的缺乏,即使有人被侵权,也很少愿意主动维权。
反思“山寨经济”之流行与被歌颂,首先需要厘清的是社会对自由的理解。如弗格森所说:“自由不是像其字面似乎意味着的,从一切束缚中解脱。正相反,自由意味着每一种正当的束缚对自由社会全体成员的最有效运用,不论他们是司法官还是老百姓。”众所周知,现代商业最不可或缺的两样东西无非是自由与秩序,而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两种东西实为一种———即秩序,因为人类的自由首先源于秩序,或者说自由即秩序。
其次是对创造的态度。我在法国泡图书馆或书店时,印象最深的是有些书上不仅有版权保护页,而且还标明这样一句话:“Danger,Lephotocopillagetuelelivre(危险,非法复制谋杀此书)!”“谋杀”一词用得过重了吗?没有。相反,我甚至认为,一个不尊重他人创造的人同样是不太可能尊重他人生命的。所以,当许多人正在热情高歌“山寨经济”时,我更愿意关注“山寨”背后是否有谋杀,关注抄袭者弹冠相庆的背后,创造者是否血流成河。
美国人托马斯-弗里德曼在其著述《世界是平的》一书中描述了这样一个场景:1992年,在网络兴起初期,一群关注湾区(美国旧金山湾区,笔者注)电子音乐盛典的美国大学生经常在网络讨论版上贴帖子。某天,一人提议:为何不自己举办节目呢?很快,有的提供唱片,有的提供音响系统,还有的“知道一个海滩,可以在午夜时候到那里办晚会。”于是,一个集体项目很快成就了。16年后的我们,或可称之为“山寨版湾区电子音乐盛典”。
风行语词“山寨”一般可区分为两种:一种是诸如山寨手机、山寨明星等商业、产品性质的;另一种是类似“山寨版百家讲坛”等精神、文化性质的。由于不具备核心技术,不尊重知识和创新,以“山寨手机”为代表的一批粗制滥造、低劣模仿的山寨产品必然难成气候。“物质的山寨”是一种冒牌、炒作商业行为,无任何价值意义可言,终究会随着技术的进步、市场秩序的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日趋严密而灰飞烟灭。而对于以山寨版百家讲坛为代表的“精神山寨”,社会普遍达成一个共识:作为“精神的存在”,它代表了一种挑战权威、反抗主流的草根文化勇气与精神。这也被视为“山寨”的唯一合法性来源。
美国大学生无须刻意拿腔拿调地去模仿权威,更不用急着看自己是否成功地挑战了权威,因为根本没有绝对的权威,有的只是自由表达——整个过程仅仅是简单地遵循自我兴趣的集会,在会上或模仿、或创作几首曲目罢了。而现实语境下的中国,模仿影星台词动作、几名大学生正襟危坐学着《新闻联播》的腔调念稿子、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走上虚拟的百家讲坛便被视作是草根对精英的挑战,被认为是“极具勇气的”——草根们何以活得如此辛苦、严肃?精英们的神经又何以如此敏感、脆弱?
1876年,电话的出现颠覆了报纸等媒体,“双向”取代“单向”成为新的传播模式,但这一改变仅限于个体微观层面;随后,电缆、光纤技术大发展,网络更以几何级的速度缩短着世界的距离,传播与交流进入“多向度”时代,互动也由一对一转变为一对多。信息的高速传递和共享碾平了等级制度,社会架构也由强调上对下控制的垂直结构归于重视平等沟通的扁平结构,绝对的精英或权威消失,有的只是信息的均等。用弗里德曼的话说——世界变平了。
这一趋势在21世纪的中国尤其明显:我们越发习惯在博客中发布信息、在论坛上留言表明态度、上传DV拍摄的街头见闻——随时随地,我们是“准政客”、“准记者”甚至“天气预报员”——这和山寨春晚、山寨百家讲坛本质上并无二致:以公共性为基础,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搜集、传播信息,从而共享信息资源。
如果说山寨有些另类,那不过是平添了一份模仿与戏谑罢了。这份模仿与戏谑,或无心、或有意,或纯粹娱乐或几多无奈。世界信息化大潮浩浩汤汤,但我们的很多思维还停留在过去。在传统文化和固有政治生态双因素作用下,我们的媒介发展还只是“小打小闹”。媒体、网民不习惯于直言表达,不喜欢过多展现自我,更害怕触碰权威高压线,公权力单向传输与说教、明摆着胡说的“权威发布”依旧大有市场。太久没有表达便自然不再习惯表达、不会表达,所以,一旦表达触碰到“权威”与“主流”之时,针砭时弊便只能以戏谑的口吻反讽,就算是建言献策最后也不忘署上“山寨版强国之路”的标题。
在一个人人都是出版者的时代里,集合意义上的民众握有同精英一样强大的话语权,这必然会对传统的“编辑们”牢牢掌控着的主流文化产生巨大冲击,冲击不可怕,因为冲击碰撞中必有大融合、大繁荣,必有创新和发展,这也正是现代民主制度存在和发展的根基;值得警惕的,恰是“冲击不存在”或“冲击无力”。只要“下载”依旧远大于“上传”,山寨便是一笔宝贵的财富,与其将之归为无聊的恶搞和非理性的情绪宣泄,倒不如说它无意间填补了理想与现实间的裂谷,弥补了垂直社会对即将到来的扁平化社会的某种不适应性。
信息公开、自由平等表达是网络时代的必然衍生物。如今,网络娱乐主义正使“山寨”日益沦为一个什么都可以往里边装的大箩筐词汇,而忽略了“山寨现象”作为一种历史的存在、发展的存在的本应有的意义。拨开迷雾方能厘清真相,务必警惕蔚然成风的公民文化因为与短视的“物质山寨”相瓜葛而被遏制乃至“错杀”。
始于山寨手机,在中国十分合适的土壤中,山寨文化很快就滋长、蔓延,蔚然成为一种风气。有人甚至为山寨文化大唱赞歌,说山寨精神就是自由精神。这样的说法,也属于恶搞之论了。
古代政府不论多专制,也都是小政府,因而,即便是在所谓的盛世,也会有山寇,山寇聚集之处通常都是山寨。最有名的山寨就是梁山泊,而流民社会的种种组织,如武侠小说所写的帮派,跟山寨没有多大区别。
山寨在正规秩序之外,不受王法节制。但它也不是没有任何规范,所谓“盗亦有道”,山寨也有自己的道德规范和山寨纪律。只是它的道德,经常是貌似道德而实际反道德的,梁山好汉的义气就是为了朋友可以随便乱杀人。
这样的生存方式,确实十分类似于当今的山寨组织及其活动。山寨企业在正规的制度之外,形成复杂的交易合作网络。表面上看起来,那也是个市场,也有激烈的竞争,似乎也有信誉。但是,它的整个运作是建立在违反基本的法律、商业规则之上。比如,肆意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其作坊也不遵守任何劳工法律,对消费者也基本不承担产品责任。从这个意义上,它比之计划体制下的黑市,更加等而下之。
这种山寨精神,与自由无关。中国人经常把无法无天理解为自由。这一点倒是与法国人十分类似。法国人说,人生而自由,却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只有摆脱了这枷锁,人才有自由。但是,真正懂得自由之技艺的英国人却说,法律之下才有自由。英国人所理解的自由,就是法律之下的自由。把这里的法律做一个扩展,可以说,规则之下才有自由,这包括法律规则、伦理规则、道德规则。这规则界定人与人之间的合理关系。每个人的自由正存在于这样合理的关系中,无法无天的人根本把自己置于法律之外,谈何自由?
还有人盛称山寨产品、山寨文化的平民精神。但事实上,这不是平民精神,而是流民精神,甚至是流氓精神。一字之差,这精神可就差了十万八千里。
平民确实是平凡的,可能是不很勇敢,也可能不是很有文化。但是,他的内心深处是向善的,他始终在追求文化。他希望自己变得高尚起来。但是,流民、流氓却有自己的逻辑。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以来,王朔的作品就生动地刻画这种流氓逻辑。他否认这社会有什么高雅、文化、道德,相反,在他那里,愈堕落愈快乐。不讲道德的人是最有道德的,最没有文化的人是最有文化的。这种逻辑可能确实冲击了虚矫的主流文化、道德,使之显得可笑、滑稽,但它同时也否认了一切道德、文化。
正是这种精神一路发展成为恶搞文化、山寨文化。这种山寨文化确实体现了非主流精神,但它是没有任何建设性的非主流。它的盛行显示的是这个时代真正创造性的匮乏。人们的心灵变得十分肤浅而软弱,面对恶,只能以另一种恶回敬。因为,人们已经丧失了对于善的想象、向往。
所以,山寨产品是中国市场体系劣质化的一个标志,山寨文化不过是文化堕落的另一重表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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