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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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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版主
有猫爪的小狮子
您的思路很奇怪,我可不会这么想,呵呵。
前半部分对于犯罪者“引蛇出洞”的想法还是不错的,虽然也有引诱犯罪(诲“假”诲盗)的可能。
但是这一段的分析,还是有点想当然了。
(1)那么,政府财政与银行各分别如何记账?
是否要特别开一个科目?比如,“假币损失”或“假币采购”?这种假币,已经相当于一种会计凭证了吧?
会计凭证,应该有起码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要求,那么,假币这种“凭证”的“真实性”就在于“它‘真’地是张假币”,不过,它的“合法性”是什么呢?
(2)是不是什么样的假币都可以去换?有没有一种标准?
我自己画一张谁都能看出是假币的纸,去找银行换,银行是否都可以按公开声明的比例兑换?
究竟仿得多么“逼真”的假币,银行才肯换?“逼真度”有没有客观标准?谁来规定这一标准?
政府想补助的话,不如在没收假币的同时,赠这个人一台廉价但高效的验钞机——相当于用一定面额的假币换一台验钞机。(权当joking)
博士生
副教授
第一个问题在中国应该只是个纯技术问题,第二个问题很重要。这个作者的小文主要是针对此次假币危机,逼真度问题可以参考以为HD\HB开头的100元面值假币。不过,版主的问题很有启发性:这个办法是不是可以作为对付假币的常规办法呢?
呵呵,问题的关键是证明这一办法是有效率的(与现有的办法相比),因为我们都只是学人。至于政府是否有积极性的问题,那可能需要压力集团的游说等来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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