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对客观现实的符合或者认知与存在的统一
关于“人”或者具体的使用人使用的物品使用价值,被使用人使用的物品使用价值之间的比较,这种比较一方面表现为是使用人对物品使用价值认识论上的认知选择,这是一般我们称之为主观上的;另一种是物品对使用人在物理学、生物学意义上的自然选择的使用价值,这个不是我们的意志所能转移的客观使用价值。比如,一个糖尿病人,在不知道自己有糖尿病时,他会认为要吃的糖是有正的使用价值,这是使用人对物品使用价值认识论上的认知选择;但是,他可能不知道他要吃的糖其实是有负的使用价值——引起糖尿病更为严重的恶化——物品对使用人在物理学、生物学意义上的自然选择的客观使用价值。一旦他知道自己有糖尿病时,他才会认为要吃的糖是有负的使用价值——引起糖尿病更为严重的恶化,从而控制自身的行为操作不去吃糖这种东西——只有这样才是认识对客观现实的符合或者认知与存在的统一。
趋利避害的原则是建立在人的认识的基础上的认识论上趋利避害的原则
人的行为是遵守趋利避害的原则,但是,这种趋利避害的原则是建立在人的认识的基础上的认识论上趋利避害的原则,事实上行为的结果未必一定总是可以达到真正客观上的趋利避害,上面糖尿病人吃糖的例子就是很好的说明,可见,人的认识和认识基础上产生的行为与客观价值事实存在一定的使用价值符合与否的波动,只要价值主体能够及时纠正认识和行为上的偏差,这个过程就会始终围绕着变化着的价值主体的必要使用价值量(或者使用价值标准量)而波动涨落。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生产社会必要劳动产品对应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如果我们把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看做为生产社会必要劳动产品对应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那么,当然也存在着一个始终围绕着变化着社会整体系统——这个价值主体的必要使用价值量(或者使用价值标准量),因此,如果把社会看做为一个价值主体系统,其社会决策和由此而产生的生产(社会行为)的结果(在时空上表现为社会生产率)也是与客观价值事实(社会必要生产率或者社会必要消费率:社会必要消费品/时间)存在一定的使用价值符合与否的波动,只要社会系统能够及时纠正决策和生产上的偏差,这个过程就会始终围绕着变化着的社会系统的社会必要使用价值量(或者社会使用价值标准量)而波动涨落。
社会经济危机产生的原因
因此,我们可以把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看做为生产社会必要劳动产品对应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那么,社会劳动时间就不一定都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为,一旦社会劳动时间对应的社会必要生产超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范围内的社会必要标准或者奇点(这个奇点就是社会边际生产力为零时的状态),其对应的社会劳动时间就不是必要而是不必要的剩余时间,如果这种不必要的剩余时间继续生产些社会不必要的东西,那么,这个剩余时间就是垃圾时间,从必要劳动时间的角度来说,社会经济危机正是这种垃圾时间太多,社会系统没有把生产时间用到更好的用途上面生产其它必要物品,使不必要相对剩余的垃圾时间转化为其它可以丰富增加人的总效用的必要的生产时间而导致的。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http://www.pinggu.org) 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dispbbs.asp?boardid=4&replyid=74672&id=409894&page=1&skin=0&Star=2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22 12:56:41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