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amatig
2150 5

剩余价值论的错误:卖出的东西,原主人还能找现主人要时价之差吗? [推广有奖]

  • 7关注
  • 3粉丝

副教授

72%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3046 个
通用积分
11.3657
学术水平
67 点
热心指数
91 点
信用等级
70 点
经验
14467 点
帖子
1408
精华
0
在线时间
318 小时
注册时间
2014-12-23
最后登录
2023-7-20

1、A上月100元卖工具给B,现付结讫,本月供小于求,涨价120元,B卖给C,请问A有权找B要20元吗?
2、A上月100元/天卖劳动给B,说好下月行使劳动,现付结讫,本月供小于求,涨价到120元,B将A劳动卖给C,请问A有权找B要20元/天吗?
正方观点 (3)

无论任何商品,包括工具、人工、货币租期,在所有权转让后,无论现主人使用其亏或赚,原主人无权要求再次利益分配。

反方观点 (0)

无论任何商品,包括工具、人工、货币租期,在所有权转让后,无论现主人使用其亏或赚,原主人有权要求再次利益分配。

辩手:2 ( 加入 )
 
辩手:0 ( 加入 )
    关键词:剩余价值论 剩余价值 价值论 剩余价值
    获得所有权后的转卖盈利与原主人无关。
      如果说有关,那就是侵犯个体所有权----东西归了别人了,还要参与利益分配。
      就像小孩子,玩具说好给别人了,看到别人又给另一个小孩子玩,出于各种理由不高兴了,就跑过去说,这是我的,不给你玩!这是典型的专制思维。可以说,各类专制思维都是发端于人类的幼稚心理。
      商品所有权转让之后,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商品包括各类可用于交换的物品,劳动能力也是的。无论有形或无形的商品,所有权都是一样的神圣。

      1、非分红工资下,就是在工资周期内无息延付的价格。工人约好出售劳动能力1个月,月底结清,工资金额是不会变的,无论资方情况如何,不用承担风险。而如果看到老板卖出后赚了钱,就又来要求增加分红,这是明显的违约,这叫强盗。  (你要加钱,也只能是经过协商双方同意之后,后续执行,与前面的无关。当然,谈判获得让步补偿就是双方另外的事了,出于避免流失工人,可以有同意增加补偿)

      2、有人说,工人为什么不可以说分红?可以啊,没说不可以,你有足够资本(能力、货币、人工紧张等)来谈,双方协商同意之后就可以,不是你想入就入的。强行要求入股,那叫黑社会了。


      正因为是月底结清之类无息延付,又无资本谈判,心有不甘的人们,会混淆已约定好的事实----劳动作为商品,是销售产品之前卖给资方的了。又不肯入股、更不能共同承担风险,也就是逃避能力承担拥有产品所有权带来的负担、风险,怎么有资格参与销售产品后的利润分配?
      这就是输打赢要的流氓心理。

    使用道具

    计时工资与计件工资的结合,让人们更明了,剥削是不存在的,所有权是明确的~

    使用道具

    假如A告诉大家,我们组织起来,可以降低成本生产,个个都有钱。然后他一个一个说服人们上班,各司其职,说服供应商给他材料、工具,最终生产出来,又说服一些人去销售。最后果真赚到了,工人、管理、销售拿到报酬,供应商拿到材料、工具,销售拿到报酬。那么,A的劳动相当有成效,说服力会随规模越大,轻松度越高,回报也越大。A对于人们的贡献,就是调动人们和物资去配合,成功满足市场。因为他许诺,你们会得到报酬,也就是得到面包。我们会说,A是剥削者吗?不会,相反,会好感谢他。

    假如A没这种口才,但他自己把以前大量辛苦劳动积蓄起来,能够让他直接把报酬给人们,同样可以达到相同效果,这次,他不过是把报酬先给人们或下了实物保证(财产在这,资能抵债)。那么,我们会说A是剥削者吗?
    前者是A作当下的直接劳动(说服、组织),后者是A拿过去的劳动来提前支付或担保。
    没有A这样的好心人,个个只能是单干。

    使用道具

    公平交易的情况下,所有权变更后商品就与原主人没有任何关系了。

    使用道具

    公海打渔郎 发表于 2016-3-23 11:09
    公平交易的情况下,所有权变更后商品就与原主人没有任何关系了。
    对,这是承认私有制的前提下。然而,不承认私有制的人可不这样认为,他们会认为原主人还有份参与,呵呵。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4-30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