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放两孩2016年元旦实施 独生子女不再有奖励
备受社会关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21日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修正案拟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如获通过,“全面两孩政策”将于2016年元旦开始实施,届时起,独生子女不再有奖励,国家也不再奖励晚婚晚育,中国最开始实施计划生育时的口号“早生优生”似乎又开始重现。
“二孩”政策2016年元旦起实施
修正案草案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
“人口计生法修正案实施之日,就是‘全面两孩’落地之时。”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介绍,修正案于明年元旦起施行,这意味着,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
符合政策可延产假
修正案草案规定,根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势,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据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根据人口计生法第29条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独生子女不再有奖励
根据修正案,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不再进行奖励。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介绍,修正案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生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这一修改意味着,在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但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奖励扶助的,将可继续获得奖励扶助。
此外,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原本带有强制服务色彩的内容,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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