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别人的主观怎么可能当做你的主观,那叫越俎代庖;第二博弈参与者是为客观的标的——商品交换——而博弈,客观从一开始就限定了主观,因而主观自身并不自主;第三价值非形成于交换前的主观阶段二而只能形成于交换后的客观阶段。所以价值的客观性不容否定。
在商品交换中,谁也不会只考虑自己而不考虑别人,但是,谁也不会只考虑别人而不考虑自己,你说的别人的主观当做自己的主观,压根就不会出现,我只会把别人的主观,当做客观,因为作为别人的主观,它已经预先存在,因此,它也是客观的了,别人的主观,对我来说,是客观的,一点问题都没有。参与者表面看是为商品而博弈,可是你别忘了,他们是为商品本身而博弈,还是为商品对他们各自的作用而博弈,一旦有一方发现该商品对其的作用不大的时候,他还会简单的为商品而博弈?价值的形成,先起源于双方的主观判断,然后才会在主观的博弈下产生客观的价格。这个顺序,你搞清楚了吗?
价值的客观性是什么?是博弈后已经形成的价格,那它当然是客观的,因为价格是客观的,但是,如果它指个人对其的评价,那它还是客观的?
你啊,水平似乎比我低一点!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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