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的共性这个问题,确实极难辨别!下面,我再来仔细推敲一下。在通常情况下,只要是你有、我有、大家有的属性就应该是大家的共性。但在通常情况下,属性是没有具体指向性的,也不是能被某个个体所独有的。如:喜、怒、哀、乐等。它们都是既不会具体指向某个人,也不会被某个个体所独有的属性。这就为由个性概括为共性提供了条件,当将属性的主体由个体换做由所有个体所抽象出的共同体时,属性也随之发生转向指向了共同体,为大家所共有。而利己性则不同,它具有明确的指向性,而且是被每个个体所独有的。当我们将利己属性的主体由个体换做由所有个体所抽象出的共同体人时,利己属性并不能随之发生转向,指向由所有个体所抽象出的共同体人。也就是说,你有的利己性是利你的,而我有的利己性则是利我的,大家所拥有的利己性是截然不同的内容。所以,利己性只是看起来在形式上相同,其在内容并不是同一个内容,它并不能为大家所共有!只有当利己属性转变为利人属性时,才能为大家所共有。
就拿喜、怒、哀、乐来说,你有、我有、他有,我们大家都有,当把你、我、他抽象为人时,它们也随之指向了人,它们并不被那个个人所独有,所以我们说人有喜、怒、哀、乐的情绪是人的共性。而你利你、我利我、他利他,我们大家都利己,则当我们把前面的你、我、他抽象为了人时,在后面的利己却仍然是指向每个个人,它是被我们每个个人所独有的,你肯定不会说你的利己是利我或者利他。所以,利己并不能转而指向由所有个体所抽象出来的共同体人。这就是利己性不能成为共性的问题所在!所以,利己性并不能成为人的共性!其实,当我们把前面的你、我、他抽象为人时,同样需要把后面的你、我、他也抽象为人才能成为人的共性。这是由利己性所具有的具体指向性所导致的!因而,只有人具有利人性才是人的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