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资料私有制的永恒性
1.生活的舒适性和劳动的辛苦性矛盾是人类社会的最基本的矛盾
人类社会最基本的活动就是生活与劳动,这两类活动互相依存、互相对立,紧密联系但本质完全不同,组成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矛盾。这个矛盾是人类社会一切现象之所以产生的根源,是全部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
生活与劳动的矛盾表现为生活的舒适性与劳动的辛苦性的对立统一。生活的舒适性是目的,是本原,是第一性的;而劳动辛苦则是为获得生活资料所必须承受的代价。从全人类的角度上来看,人类得不到生活资料所产生的难受程度,远远大于通过承受劳动辛苦的难受程度。没有劳动辛苦,便没有生活舒适,为了生活舒适,就必须承受劳动辛苦。
2.生活资料私有制的永恒性
为了防止人们逃避劳动,当原始大家庭的集体生活方式不可能时,人类社会为缓解生活与劳动的矛盾的第一个措施就是实行私有制,即分家而出现的生活资料的私有制。各人劳动所得归各人所有,别人不经所有者同意不得动用。为了保护生活资料的私有制和个体家庭生活方式,就制定保障这一私有制和生活方式的规则,谁触犯这些规则谁就会受到惩罚。惩罚造成痛苦程度必须大于劳动辛苦难受程度,惩罚才是有效的。
生活与劳动的矛盾永久性的长存,逃避劳动的动机长存,则惩罚就成为经常的行为,就必须有常设的惩罚权力,这种权力的起源和本质完全是为了共同体的共同利益,所以可称之为“公共权力”。这种能保障各个个体家庭正常利益的公共权力就是国家权力的最原始的雏形。在以后的社会发展中,公共权力的形式和内容都有很大的发展和变化,但最基本的职能始终是维护生活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家庭生活方式。所以,生活资料的私有制是最初的公共权力产生的基础。人类历史上无数思想家、哲学家关于国家的起源的种种理论、学说,由于没有从生活资料私有制这个根基上分析,所以一直没有找到的落脚点。
人类的道德也是在生活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上产生的,维护着生活资料的私有制及个体家庭生活方式。为了缓解生活与劳动的矛盾,为了防止某些人逃避劳动辛苦的可能性,从而产生制约人们必须参加劳动来谋生的社会规则,这些规则的最基本的内容就是生活资料的私有制。有了这一制度,人类社会就产生了丰富多彩的变化。在没有生活资料私有制之前,人与人之间无所谓所有制、所有权、私有权、私人利益,也就无所谓与私人利益相对立而又统一的公共利益,也就无所谓公有制。有些学者认为原始社会的人们是生活在公有制中,这是错误的。在没有生活资料私有制前,根本就无所谓公有制,也没有所有制。不可设想在生活资料公有形式下会产生生产资料私有制。在原始社会,人类经历了一段生活资料私有制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生活资料私有制决定整个社会就是私有制社会,人们的思想意识已完全为私有观念这一“传统观念”所决定、所制约。对于能舍己为人、舍私为公的行为,被普遍称之为高尚的道德行为,其产生的根源恰恰基于生活资料私有制。没有这种私有制,也就没有这种道德意识的存在。道德一方面给高尚的人一种精神上的舒适性感受,同时又给不讲道德的人一种精神上的痛苦。这一道德是在生活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直接产生,并最终是维护这一私有制的。总之,一切政治、经济、法律、伦理之所以存在的根源,就是以生活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家庭生活方式。生活资料私有制这一人类社会最基本的所有制从原始社会一直延伸到今天,一直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存在。世界上曾出现过社会主义阵营,至今还有少数国家坚持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但哪怕是最大胆最狂热的激进分子,也不敢喊出“消灭生活资料私有制”这样“革命”的口号。而要是真正“灭亡”了生活私有制这一所有制的基础和核心,别说最繁重的体力劳动便立即没有人去干了,就连最轻微劳动也无人进行。而且也无法有序的进行下去。因为当一个人通过自己辛辛苦苦的劳动获得生活资料,没有一种所有制来保障,别人可以随便拿走,那么谁还会去劳动?劳动还怎么能进行下去呢?如果一个政府把农民收获的粮食除去农民留的口粮、种子和饲料粮以后的剩余全部无偿的征集走,那么,第二年便没有余粮可征集了。所以,生活资料的私有制是人类社会中任何一种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基础,不管是各种不同的私有制,如奴隶主私有制、封建主私有制还有资本家私有制,也不管是国家公有制,还是集体公有制或者原始村社公有制。
生活是人类一切活动的本原,生活资料私有制是最基本的所有制,个体家庭方式是最基本的社会存在;人与人之间的生活关系是最基本的关系,而不是所谓的“生产关系”。这本是极简单道理,却被马克思弄得一片混乱。大陆社会人们常提到人际关系学,实质就是在生活资料私有制基础上产生的通过请客送礼行贿受贿而谋取私人利益的一种人际关系。而且这种以权谋私现象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特别多,所以公有制经济体制不得不从根本上进行改革。而在生产资料私有制中,就不存在这种现象,因为生产资料私有制与它的基础生活资料私有制是一致的。由于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都是生活资料私有制的社会,只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同。所以,在马克思主义看来,这两个社会是本质不同的社会;而从生活本原论来看,则这两个社会没有本质区别。因为社会存在的基础是生活资料的私有制、个体家庭生活方式,都需要有法律、公共权力等强制机关来维持秩序;人们的社会观念、思想感情、为人处世方法、原则,各种基本社会现象都是一致的。所以,当许多社会主义国家恢复生产资料私有制,并没有引起巨大的动荡。因为,毕竟人们都是在生活资料私有制这个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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