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刀能切菜,你在购买“能切菜”这种能力的时候,难道能将菜刀这个事物本身脱离,只买“能切菜能力”,不买那个具有这个能力的实物?
工人具有劳动能力,资本家购买了这个劳动能力,难道买的仅仅是这个“劳动能力”,而不包括这个具有劳动能力的人身本身?
尼妹的去会馆找小姐,难道只购买小姐的“服务能力”,不要小姐的身体本身(和空气玩?)?
现代文明中,出售身体的工人,比起奴隶时期的奴隶当然是具有极大进步的,正像你说的有社会道德、法律限制等,这当然是历史的大进步,我是肯定的,没有否认,你不要将已经进步了的出售身体,代换到奴隶时期,于是再来反驳。
你要反驳我,需要证明的是:【人的劳动能力,能和人的本身身体剥离。】你如果能证明这个论点,那么出卖劳动,并没有出卖身体,也就自然成立了,如果不能证明这点,而顾左右而言他的扯,则毫无意义。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比如某工人,他的劳动就是极其简单的用手将一个零件A,装到另一个零件B上。
那么,这个工人在签订劳动合同,出卖所谓的劳动能力的时候,难道没有同时将那双手出卖吗?难道没有将具有那双手的身体同时出卖吗?
尼妹的分离给我看看!!!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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