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中国甚至更多的地区,工厂给予工人的工资通常都是记件工资,即按件计酬。我的问题是:记件工资契约是一个可行的配置吗?所谓可行的配置,就是要满足代理人的参与约束和激励兼容约束。假定参与约束(IR)标准化为0,那么在信息不对称下,它能满足激励兼容约束(IC)吗?
其他前提条件要么是通用假设,要么需要解答者自己增加。
不管答案如何,欢迎给出严格的数理化证明。非数理化证明,除非特别具有思想,否则请版主删除并扣分,但对证明者给予奖励。
推荐使用标准的委托-代理分析框架或者完全契约的框架,不推荐其他超出标准微观经济学的模型(如管理工程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8 20:56:4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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