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j 发表于 2016-11-29 09:05 
禁止他人进入有不同的方式,可以是暴力,可以是经济手段。你恰恰只看到前者而忽视了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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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讲讲看,你的经济手段是如何禁止他人进入的?你是如何定义你的禁止的?你讨不到漂亮女人,就讲别人禁止你讨要,这不是强盗逻辑又是什么?!
我对于这种可爱而可笑的分割线感觉很费解,你作为一个总是“一针见血的”的人,就那么不懂得论坛的引用工具吗?还是天生比较低能?
垄断在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之前从来是以暴力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卢梭在其艺术化的政论名著《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一针见血地指出“谁第一个把土地圈起来,宣布说这是我的,这个人就是不平等社会的创造者”。资产阶级要掌握统治权,必须对以往一切以暴力征伐为基础的私有制进行否定。
当商人阶级作为最早的资产阶级懵懂到自己的阶级意识时,他们其实比任何其它阶级都清楚地感觉到自身除是纯粹以劳动的形式起家的。最早的商人其实不掌握土地,自己所拥有的资本可能就是自己节省下来的生活资料。于是他们不得不靠劳动来从事地主阶级认为土地可以自动提供的以外的价值,比如搬运东西。
但是,当资产阶级掌握政权并确立了自己纯粹躺在资本上榨取剩余价值的地位之后,他们就发现,搬运地主那套方法更为方便。把全部的生产资料掌控起来,并借助社会分工高度发达和细化,从而个人难以靠单纯的劳动来积累起资本,从而使得劳动力依附于自己的资本。这样表面上看起来是合作的过程,实际上是垄断的过程。
资本进行垄断不仅是凭借使得劳动力对资本的依赖,而且也凭借资本的“黑洞效应”。大资本兼并小资本,先进入的资本排挤后进入的资本,从而使得新生健康的因素得以除非投靠更大的资本否则就被扼杀来取得垄断地位。
举个简单的例子,小资本搞了一种蜂窝胎,因为资本小,所以市场占有狭窄,并且难以在更多的范围上投入应用研发。而大资本为了照顾已有的市场,尽管掌握这种技术,但并不推广这种新技术的应用。非但如此,大资本还要通过与现有客户的协议,阻止新产品新技术的进入。比如在合同中不指明但却附加排斥条款来达到垄断市场的目的。
我认为这些都是常识而不是政治经济学的高端内容了,“一针见血的”黄焕金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