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奖委员会宣布,2016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是:哈佛大学的奥利弗-哈特(Oliver Hart)、麻省理工学院的本特-霍姆斯特罗姆(Bengt Holmstrom),获奖理由为对契约理论的贡献。
Oliver Hart和Bengt Holmstrom的研究领域主要是在制定合同时,组织和个人如何平衡供应和需求,风险与动机,这其中涉及到保险索赔,薪资,财产权等。这一领域可能听起来没那么令人兴奋,但是这些研究对于理解现代经济的运营模式非常重要。
今天英国经济学界又有点小兴奋,因为获奖者之一哈佛教授Oliver Hart是英国人,虽然他的学术生涯主要是在美国度过的(剑桥大学数学专业学士,华威硕士,普林斯顿大学经济学博士)。他主要研究合同理论,研究领域为公司治理中的所有者架构,以及合同安排。
而另一位获奖者、麻省工学院经济学教授,芬兰人Bengt Holmstrom是名微观经济学家。他研究契约理论,以及金融危机期间的流动性问题。其中一个研究亮点是总裁薪资,例如公司不应该因为自己很幸运(油价翻番),就给CEO们支付过高薪资。而且若将利润和红利挂钩,可能后院起火——因为这是在鼓励CEO们治理公司时目光短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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