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guo568 发表于 2016-11-1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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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道”与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读老子的《道德经》与黑格尔《逻辑学》
老子(生卒年月不详),姓李名耳,又称老聃(dan),与孔子一样是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时代人。司马迁《史记·与老子韩非列传第三》中说老子与孔子的儒学是“道不同不相为谋”,自成体系地“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即《道德经》。所以,老子是公元前五百多年时的中国古代哲学家。
黑格尔(1770-1831)是德国人,著作很多,最著名的有《逻辑学》和《哲学全书》,即“大逻辑”和“小逻辑”等,是德国最大的古典哲学家。
老子的《道德经》比黑格尔《逻辑学》的问世要早二千多年。因而,黑格尔研究过《道德经》,他在《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中说,《道德经》之“道”就是“抽象的普遍”,即“理性”和“本体概念”,属于意识和精神的范畴。
在中国古代,关于“道”的最早文字记载可见之于《周易》,是指人的意识和精神,包涵着理性认识和思维逻辑二层含义。
在理性认识方面,《周易·系辞》中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其中的“形”是指客观事物存在的具体形态,“而”就是“抽象”,“上”和“下”是各指“一个方面”,“器”是指可以使用的器具。整句话完整的意思是“形”通过人脑的“抽象”,其所能达到“者”,应该从二个方面来分析。一方面是上升为“道”,就是产生“概念”,即理性认识。另一方面是人们反过来利用“慨念”去制作“器”,并为己所用。例如,自然界某石片上有一条天然而锋利的“刃”,它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形”,这种“形”被人脑加以“抽象”后,可以产生二种结果,一是使人得到了“刃”是锋利的“概念”,二是利用“刃”的“概念”去制作石刀和石斧等,使之成为“器”。所以,在《周易》的这段话中,“形”和“道”,既表达了存在与意识、物质与精神的基本关系,又说明了人的实践活动与理性认识的关系。难能可贵的是在“形”和“道”后面还加了一个“器”字,点明了理性认识反过来推动实践活动的能动作用。
显然,《周易》认为首先是“形”的客观存在,决定着人脑能抽象出“道”意识,即“道”是人脑的产物。这种“形”决定“道”的思想,属于存在决定意识、物质决定精神的唯物主义观点。然而老子却反过来认为“道”先“形”后,与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正好雷同。
第一,老子的“道”与黑格尔的“绝对精神”,阐述的都是抽象和无限的纯粹概念。老子说“道”是抽象的,是人的感官无法感觉到的,“视之不见”而无形,“听之不闻”而无声,“搏之不得”而无物,“其上不晈,其下不昧”,即使用光照射,也看不出明暗的部位。它“绳绳不可名,归复无物”,尽管是连续不断,却抓不住特征,无法赋予具体的名称,不是具体事物。然而“道”又“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恍惚”,说其无状却含有形的慨念,言之无物却含有象的慨念,恍恍惚惚,使人在精神上产生似空非空、似有非有、似无非无的抽象感受。老子还说“道”是无限的,“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尾”(《道德经》,第十四章),没有起点和终点,完全是无限的。老子认为这种抽象和无限使“天下皆为谓我道大,似不肖”(《道德经》,第六十七章),“道”神通广大而又包罗万象,而不见其肖其影。
所以,仔细琢磨老子的“道”,实际上就是抽象的纯粹慨念。如果将其与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相比较,就不难看出他们在思维上有二个共同之处:一是抽掉了物质的具体性。老子以为“道”是抽象和纯粹的,属于恍惚飘然的精神世界。同样,黑个尔在叙述“绝对精神”时也说“意识,作为显现着地精神,它自己在途程中解脱了它的直接性和外在具体性之后,变成了纯知”(《逻辑学》,第5页),其实质也是抽象和纯粹。二是强调了精神的无限性。老子认为“道”作为精神,完全处于抽象的无限之中。同样,黑各尔认为“绝对精神”作为人的观念,即“自我意识就是无限性当前现在最切近的例子;——这当然总是一个抽象的无限”(《逻辑学》,第159页)。
第二,老子与黑格尔都在总体上把物质与精神的关系搞颠倒了。老子在《道德经》中多次强调“道”是物质的总根源,世间万物都是由“道”创造出来的。他说“道”使“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道德经》,第五十二章),如同母亲生育子女一样,使世间的万事万物有了起点。“故道生之、蓄之、长之、育之、成之、熟之、养之、覆之”(《道德经》,第五十一章),因此,世间万物是在“道”的呵护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地发育成熟、生殖繁衍。虽然说“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道德经》,第四章),不知道“道”是从哪里来的,但肯定是上帝的老祖宗。老子的结论是“道”作为精神世界的纯粹概念,“是谓天地之根”(《道德经》,第五十二章),“似万物之宗”(《道德经》,第四章),“道”先于天地间的一切事物而存在,乃至先于上帝而存在,是世间万物的生化之根本,是主宰世间万物的宗主。
在这一点上,黑格尔的《逻辑学》与《道德经》一样认为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没有出现以前,就有一种精神的东西存在,老子称之为“道”,黑格尔称之为“绝对精神”。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即:逻辑阶段、自然界段和精神阶段。其中,黑格尔在论述“思维对事物”(《逻辑学》,第13页)、“一切自然事物和精神事物”、“心灵与身体”以及“观念与和它有关的实在”之间的关系时说,“更深的基础,是心灵本身,是纯概念,纯概念就是对象的命脉与核心”(《逻辑学》,第14页),也就是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不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产物,而只能是一个纯概念向另一个纯概念的转化和过渡,“这样,绝对精神,它出现为万有的具体的、最后的最高真理,将更加被认识到它在发展的终结时,自由地使自己外化,并使自己消失于一个直接的有的形态——决意于一个世界的创造,这个世界包含在结果以前的发展中的全部事物,由于这种倒转过来的地位,将和它的开端一起转变为一个依赖作为本原的结果的东西”(《逻辑学》,第13页)。很明显,黑格尔的意思是说世界万物只不过是“纯概念”和“绝对精神”的“外化”,只有“纯概念”和“绝对精神”是世界的本原,创造了世界万物,与老子的“道”是“天地之始”和“万物之母”(《道德经》第一章)如出一撤。
总而言之,在老子的“道”和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之中存在着二个明显的要素,一是都认为有“精神转化为物质”,二是都坚持思维之“抽象的无限”。
正因为老子和黑格尔都认为“精神转化为物质”,所以,在中国和世界的哲学史上,他们二人都被定格为客观唯心主义者。对于老子所谓“道”的唯心主义成分,曾经受到中国古代唯物主义思想家的反驳。战国末期的荀子在《荀子·天论》中说“形具而神生”,即先有物质,而后有精神,直接否定了老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德经》第四十二章)的思想,指出老子的“道”脱离物质存在是虚无的。先秦时期韩非也在《韩非子·解老》中针对老子说“道者,万物之所然也”,意思是“道”的准确含义应该是反映了自然界必然的运动规律,不是先天就有的,不可能是“万物之母”。至于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与黑格尔同时代的德国古典唯物主义哲学家费尔巴哈在《黑格尔哲学批判》一书中说,黑格尔的“纯概念”、“绝对精神”及其“纯有”、“纯无”都是一种“绝对的自我欺骗”,如同“与思辨想象中的鬼怪”一样,不能说是真实的。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费尔巴哈对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的批评可谓是一针见血。
可惜费尔巴哈在批评黑格尔唯心主义的同时,也抹杀了黑格尔思维方式中关于“抽象的无限”之重要意义,没有从中吸取合理的东西。事实上,人类认识世界,总是从有限的具体的事物开始,通过人脑的思维抽象成为概念,无数反映具体事物之有限概念,又通过人脑的思维进一步抽象成为世界万物无限的总体慨念,当人类懂得世间万物都在有限和无限的矛盾运动中发展和前进时,人的思维逻辑必然要产生质的飞跃。黑格尔在阐述“绝对精神”的逻辑阶段时,就牢牢地抓住了“抽象的无限”这一点,他说“一个哲学的本原,当然也表现了一种开端” (《逻辑学》,第51页),这个“开端是逻辑的”,而且“逻辑是纯科学,即全面发展的纯粹的知”(《逻辑学》,第51页),所以,“重要的东西倒并不很在乎有一个纯粹的直接物作为开端”,而在乎其“整体本身是一个圆圈,在这个圆圈中,最初的也将是最后的东西,最后的也将是最初的东西”(《逻辑学》,第56页)。黑格尔意思是逻辑的开端如同是圆圈中的“点”,不仅是最初的东西,也是最后的东西,即都是有限的,但“点”的特点是不断地否定自己成为无数个新的“点”,从而使由这些“点”组成的园圈却没有终点和起点,是无限的。这样,开端必须和圆圈中的点一样,不断的能完成对自己的否定。而思维就具备这钟秉性,因为思维的抽象过程就是对具体事物的否定而产生概念过程,所以“纯思所给予的”,正是“这个否定的规定,即:开端应该是抽象的开端”(《逻辑学》,第58页)。
黑格尔根据“开端若是思维的开端,便应该是全然抽象的”(《逻辑学》,第59页)思路,把世界万物加以抽象后统称为“有”,而且是纯粹抽象的、没有任何内容的“纯有”,因而“有”全然不是具体的,也就等于“无”,其空虚的程度达到了“纯无”(《逻辑学》,第69页)。所以,“开端包含着有和无两者,是有与无的统一” (《逻辑学》,第59页)。总之,黑格尔通过“抽象的无限”,表达了一物(即:“有”)自身内部包含着对自身的否定(即:“无”),如果把“有”看作是矛盾的一方,把“无”看作是矛盾的另一方,那么,一物必然因其内部的矛盾运动而转化和发展,这就是黑格尔通过“抽象的无限”归纳出辩证法的思维逻辑。
显然,在辩证法面前,费尔巴哈是视而不见。从费尔巴哈向前推,十八世纪法国的不少唯物论者,虽然看到了物质运动的源泉是内在矛盾,但也因为不理解辩证法而陷入了机械唯物论。再往前推,十七世纪英国的许多唯物论者,更因为不理解辩证法而找不到物质运动的原因,不可避免的陷入了自然神论。一代力学宗师牛顿则因为不懂辩证法,最终陷入了物质运动以外还存在第一推动者的神学的观点。而黑格尔虽然是一个客观唯心主义者,但他坚持通过“发生”和“消灭”,即用的运动和发展的眼光去研究问题,反而在费尔巴哈以及十七、十八世纪的唯物论者面前保持着极大的优势。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古希腊最大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生卒于公元前三百多年,与老子同样是奴隶社会时期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老子《道德经》产生的同一个时代,把形式逻辑的内容规定了下来。尽管形式逻辑不是辩证法,但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著作中,也触及了诸如“质料与形式”、“个别与一般”以及“潜能与现实”等辩证法范畴的问题,列宁在《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一书摘要》中说这些都是“辩证法的活的萌芽和探索”。就在亚里士多德对辩证法的萌芽进行探索的时候,老子早就在大洋彼岸振振有词地说:“天下万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道德经》第一章),与黑格尔说辩证法“是有与无的统一”完全是一个意思。
在思维逻辑方面,《周易·系辞》中说“一阴一阳为之道”,所谓“阴”为矛盾的一方,“阳”为矛盾的另一方,研究“阴”和“阳”相生相灭的学问就是“道”,当然,这也只能属于“辩证法的活的萌芽和探索”,可老子却顺沿着这一思路,在《道德经》中展开了对辩证法的阐述。与黑格尔相比,《逻辑学》中的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老子在《道德经》中早就都涉及到了。因此,在老子的“道”与《周易》的“道”一样是理性认识和思维逻辑二者兼而有之,不过其侧重点是讲辩证法思维逻辑。
马克思曾经说过,黑格尔“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马克思《资本论·第二版跋》)。据此推理,老子在《道德经》中对辩证法的叙述,也达到了黑格尔以前所能攀登到的高度。(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