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房产小达人
631 0

法读房产:说好的学区房,学校却成了废墟 [推广有奖]

  • 4关注
  • 10粉丝

学科带头人

88%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1848 个
通用积分
0.4535
学术水平
56 点
热心指数
121 点
信用等级
65 点
经验
36816 点
帖子
1258
精华
0
在线时间
632 小时
注册时间
2015-6-24
最后登录
2017-7-31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5年前,美兰湖的开发商上海金罗店开发公司向购房者承诺,会引入优质的幼儿园和中小学。如今,业主们的期待慢慢变为焦虑和不安,配套初中因烂尾迟迟不能投入使用,杂草一年年疯狂生长,已然一片废墟。逐渐长大的孩子们小学毕业后,将到哪里继续学业?住在美兰湖社区的业主们“奔走疾呼”。

说好的中学在哪呢?

都是北欧风格,建筑格局对称,小学楼顶红色琉璃瓦,中学楼顶蓝色琉璃瓦,但里面却是天壤之别,美兰湖小学书声琅琅,“美兰湖中学”校园内杂草丛生,如同废墟。

业主乔亮站在美兰湖中华园的家中,俯瞰相距百米的两所校园心情很是复杂,十分懊悔当初的选择。在购房之初,开发商上海金罗店开发公司曾承诺,建成后配套优质学区资源,会引入中福会幼儿园和华师大附小、附中。shzyshange44

“当初在此购房,配建的学校是一个重要考量。孩子明年就要小学毕业了,但对口的中学呢,说好的美兰湖中学在哪呢?”乔亮心急如焚。

校园杂草丛生荒置多年

“这么好的校舍空关,浪费资源,看着令人心痛。”住在美兰湖香岛原墅的矫女士说,这些年,美兰湖区域发展迅速,已有24个小区,且还有小区正在兴建。最初就有众多年轻人才入住,目前入住率在七八成左右,人口数万。幼儿园和小学的建成解决了孩子们入学问题,而随着“小升初”的孩子逐渐增多,对于中学的需求也日趋强烈。

据悉,美兰湖小学现有1418名学生。与乔亮和矫女士一样,这些业主当初都是冲着开发商的学区配套购房,都希望孩子能够在家门口的学校读书。然而,周边划片入读的两所初级中学,业主们大多不满意,升学率不高,教学资源近乎饱和,离家也有3公里以上。矫女士说,有10多户业主因为孩子上中学一事,从美兰湖社区搬离。

将尽快引入优质学校

据悉,上海金罗店开发公司负责罗店北欧新镇6.8平方公里范围内公共建筑和一级土地开发,美兰湖小学和中学等公共配套设施就是由该公司建设。

昨日,记者来到沪太公路6655号的上海金罗店开发公司,陈华说:“美兰湖中小学是当初小区规划中的必备教育配备设施,我们也确实给购房者承诺了这里是上海宝山优质学区房。学校是我们公司建的,目前已经移交给有关部门。”

据陈华介绍,2011年左右,金罗店开发公司因经营管理问题,资金链断裂,当时在建的美兰湖中学后续资金跟不上,就成了烂摊子,一直废弃着,今年被有关部门纳入管理。美兰湖社区居民家中孩子上初中困难一事,镇里近来也接到了反映。

“罗店镇已经重新规划了一所9年一贯制的中小学校,规模30个班,目前在建设中,2017年将建成。”陈华说,目前由罗店的有关部门牵头,协调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尽快引入优质的学校前来办学。

宝山区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建盖一所小区配套公办学校需要规划部门审批,然后国土部门划拨教育土地、开发商施工建设、住建部门负责质量监管、项目建成综合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教育部门配套教学设备招聘教师、开始招生投入使用。一些开发商在销售完成后,对于未完善配套设施的积极性不高,致使配建工程始终无法达标。

法读视点: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对开发商给出“引入优质学校”的承诺却未如期建成使用一事,上海理维律师事务所黄茂律师认为,从法律上说,如果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学校使用时间的约定,学校具体办学水平的承诺,就构成要约,开发商就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据《最高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这个司法解释,业主可以带着宣传材料起诉开发商,要求履行合同,兑现当初卖房时的承诺,或者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但事实上,大部分开发商卖房时的宣传信息并不会写入购房合同中,即使开发商承诺的信息不实,也无法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具体情况需要购房者对开发商宣称的优质学校或者上海优质学区二手房概念,可以到区级以上教育部门核实。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资金链断裂 律师事务所 买卖合同 有关部门 司法解释 幼儿园 购房者 开发商 琉璃瓦 上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好友,备注jr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5-3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