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kszyz 发表于 2009-8-7 13:10 
七彩瑜 发表于 2009-8-6 12:50 
LZ那“不会”的结论下得未免也太突兀了吧,将夫妻二人的简单社会推广到几十亿人的全人类社会是需要前提条件的,就比如1与1.1近似相等不能进而依次推知1与10也近似相等是一个道理。如果理想社会不会一直人们工作的积极性,空想主义如何会将欧文洗劫一空?中国人民公社制度为何会土崩瓦解?更何况“妻子不拿工资却乐于家务”并非普遍现象,简单的例子就是80后的婚姻大多不如LZ所描述的那样美好。
当然会有不好的情形,但是可以肯定是,只要有爱,那么就会“妻子不拿工资却乐于家务”。其实只要有这一条就行了。我说的也就可以成立了。
问题也就在这个“爱”上。夫妻之间的爱有人的生理需求作支持:随着夫妻生活时间逐渐变长,这种需求变得没那么强了,这也是婚姻满意度随着婚姻生活时间的变长而下降,婚姻中的问题也随之越来越多的根本原因。当然我指的生理需求只是占主导地位的一个因素,并不是唯一因素。例如其中家庭的私有性质也是支持这份爱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因为夫妻有共同的家庭财产需要管理,有共同的孩子需要养育,这里请尤其注意,爱不但是因为夫妻之间财产的公有性质,
而且是源于家庭财产所有权的排他性质。
回到社会层面,社会普遍“相爱”的意识形态是很难培育的,无偿的爱来得太不容易,而没有无偿的爱又不可能使得现实社会转变成人物人之间的普遍“相爱”的社会。更要命的是,几乎没有任何形式的因素对这种意识形态起支持作用——人没有爱其他所有人的本性,也没有排他性的财产需要自己那么尽心的维护与高效利用。没有任何机制避免“不爱”的可能性,没有任何机制对“不爱”作出惩罚,只要少数人没了这分爱,其他人的爱也会受到负面影响,这种美好的意识形态就会渐渐消亡,你所描述的理想社会也就随之完了。正是由于这种普遍的爱难以达到并维持,理想社会不会抑制工作积极性的命题自然就难以成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