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article.hongxiu.com/a/2007-4-5/2062621.shtml
如何理解“存在即合理” 文 / 南国生
大家知道,西方大哲学家黑格尔有句经常被人引用的格言:“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有时也被人压缩成“存在即合理”)。然而这句话乍一听来本身似乎就不大合理:这个世界上存在的东西多了去,既有美好的事物,也有丑陋的现象,诸如侵略战争,杀人放火、抢劫诈骗、贪污腐败、贩毒吸毒、卖淫嫖娼等等,难道这些也都是合理的吗?
我没有读过黑格尔的原文,不知这句话的中译是否准确,特别是“合理”一词原文到底是怎样的。这里姑且假定翻译是准确的,那么我们又该如何来理解其真正的含义呢?
窃以为,这句话其实并不是一条道义准则,而是一道哲学命题。所谓“合理”,指的是“合乎客观规律”而已。整句话可以理解为“凡是客观存在的事实,都有其必然发生的原因或理由”。人类社会存在的各种丑陋现象,说明我们这个世界还存在许多弊端,有待人们加以克服。当人们找到了正确的办法,某些丑陋现象就可能得到纠正,成为一种新的存在,固然是合理的;如果经过努力,丑陋现象仍然存在,反过来说明所采取的方法措施不正确,这也是合理的,因为如果方法不对也能克服丑陋现象,那才叫咄咄怪事,才叫不合理呢!
当然,现实生活中,也不能排除有人借黑格尔这句话为自己的丑行辩解,这一“存在”是否也是合理的呢?答案仍然是肯定的。因为这说明,这些人之所以会这样,也使其自身的本性所使然;如果他们不经过外界的干预帮助,就自行能承认错误,当初早就“洁身自好”,不至于犯错了。
另外,这句话是否会导致“宿命论”呢?既然存在的就是合理的,穷人受穷也是理所当然的,只能“认命”吗?否!穷人之所以受穷,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的,也有个人的。社会方面的原因需要通过革或改革等手段来解决,个人方面的原因则需要通过自身的努力来解决。和上述克服丑陋现象的道理一样,只要方法对头,穷人就会“合理地”脱贫致富,否则还是“合理地”继续受穷,如此而已,其有它哉。
总之,任何情况下人们只能面对现实,从客观存在的事实中去寻找规律,使自己的认识与之相符,才能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