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判断建立在可靠的经济学基础之上_经济学
尽管经济学是中立的,但经济学家不应该是价值中立的,经济学家可以作出价值判断,经济学家的价值判断和经济学本身的价值中立并不矛盾。 经济学与伦理的关系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有段时间,一些经济学家就在争论这个问题。经济学是价值中立的学科为人们普遍接受,很多的经济学教科书也都告诉人们经济学是一门关于“目的-手段”的科学,经济学家只能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上,考察他所选择的手段是否有助于实现他的目标。 如果经济学只是关于个体的“目的-手段”的科学,那么经济学确实不能作出价值判断,但是由于经济学不只是关于个体的“目的-手段”的科学,而且还是互动的个体之间利益协调的科学,也就说,经济学包含的“功利主义”超越了“个体层面”的功利主义,还包括个体之间“互动”意义上的功利主义,个体之间互动的改善被称为“动态效率”,个体层面的功利主义不过是互动层面的功利主义的基础。后者,即互动意义上的功利主义可以为“经济学家”的价值判断提供依据。 举个例子,假如有人就是喜欢价格控制,喜欢平均主义,这时,虽然“经济学”不能说那样的“喜欢”或那样的“目标”不好,但以动态效率思想为基础的经济学可以帮助“经济学家”作出价值判断,谴责价格控制,谴责平均主义,谴责“大锅饭”等等,因为价格控制或平均主义等等虽然会满足那些喜欢价格控制或平均主义的人,但却会伤害其他人,损害动态效率,也就是说,从动态效率的角度看,价格控制是不正义的。假如喜欢价格控制的是一群生活在一个荒岛上的人,他们对价格进行控制,那是他们自己的事,经济学家确实不能加以谴责。但在一个社会中,价格控制必然会牵涉到他人,为了进行某一商品的价格控制,必然会把其他相关商品纳入其中,这样就对他人施加了强制,损害了他人的利益,这时,经济学家当然要对价格控制进行谴责,这不是经济学家任意作出的价值判断,而恰恰是基于经济学的价值判断。经济学家并不需要知道当事人(如管制者)的目的,只需要根据他们的行动究竟是促进还是损害动态效率就可以作出判断。 经济学的价值中立,是指对个体的“价值”的中立,经济学不能对个体的价值说三道四,但即便如此,经济学家还是可以对个体选择的手段作出价值判断,如个体没有采取有助于实现其目标的手段,经济学家可以说“那样的手段是不恰当的”,这是一个价值判断。在互动的层面,假如某一政策促进个体发挥其才能,实现了双赢,那么经济学家就可以说,那样的政策是“好”的,相反,对类似价格控制那样的政策,经济学家可以直接说那样的政策“不好”。这也表明,效率与道德不可分,促进(动态)“效率”的,也是有道德的,即值得赞许的。 对经济学来说,价值判断是终极,价值判断不属于经济学研究的内容,但这不意味着经济学家不能作出价值判断。这也是米塞斯反复强调“观念”很重要的原因,价值判断影响观念,而观念也影响一个人作出的目标。一个社会为什么需要经济学家作出价值判断,是因为有的政策的危害是比较隐蔽的,比如某些补贴政策,或福利政策,具有迷惑性,其危害不像盗窃一样明显,需要经济学家利用经济学知识才能揭示出来。 因此,尽管经济学是中立的,但经济学家不应该是价值中立的,经济学家可以作出价值判断,经济学家的价值判断和经济学本身的价值中立并不矛盾。事实上,由于经济学家有经济学知识,他们作出更为准确的价值判断的能力应该优于其他学科的学者。比如,除了上面提到的“价格控制”这个例子之外,经济学家凭借其产权理论与知识理论,还可以得出“计划经济不可行”这一价值判断,从对货币本质的研究中得出“货币应该自由竞争”这一价值判断等等。 所以,我们反对的是经济学家随意地作出价值判断,如为自己的情感所左右或根据局部的经验所作出的价值判断,而不是不作出判断。一句话,经济学家的价值判断必须建立在坚实可靠的经济学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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