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JO11晚上好。
对于主观价值论,我指的是事物本身无价值可言,而是人对事物的一种主观认识。强调的是价值判断结果即价值大小的因人而异性质。因为人的认识是随时间渐变的,因此,价值变量具有存量性质。出于这样的认识,价格依然是由价值决定的,但是因为价格是描述交换的,交换中又有两个人,因此价格和价值就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也没有价格围绕所谓价值中心波动这回事。价格的变动是价值变动的结果。
对应的,如果认为事物具有不因人而异的价值存在,我称之为“客观价值理论”,比如认为产品的价值量由凝结在其中的劳动时间所决定的李嘉图式的劳动价值论。由于制造产品的劳动是不可更改的历史事实,因此,在客观价值论看来,这个价值就不会改变。正因为如此,客观价值论者才会将价值作为价格的所谓波动中心。
总而言之,我所谓的价值的主观/客观强调的是价值的可变性——因人而异的可变性。这种认识,当然是基于“价值就是物对人的有用性”的定义的必然结果。因为人是个体的,同一种物对于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有用性,所以说价值是因人而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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