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准确地把握GDP这一概念,我们有必要搞明白GDP的几个明显的特点:
1、GDP是一个市场价值的概念,各种最终产品的价值都是用货币这把尺度加以衡量的。产品市场价值就是用这些最终产品的单位价格乘以产量获得的。 2、GDP测度的是最终产品的价值,中间产品不计入GDP,否则会造成重复计算。 3、GDP是一定时期内(多为一年)所生产的而不是所售卖掉的最终产品价值。 4、GDP是计算期内(多为一年)生产的最终产品价值,因而是流量而不是存量。 5、GDP一般仅指市场活动导致的价值。家务劳动、自给自足生产等非市场活动不计入GDP中。另外,大量的地下经济活动在GDP中也没有得到反映。
国内生产总值的构成与核算方法 一、支出法 1、定义:是把一国一定时期投入的生产要素生产出来的物品与劳务按需求者支出的金额分类汇总而成。 2、国民产品和劳务的需求者在GDP核算体系中分为四类: (1)个人消费支出总额(C):不包括居民购买新建住宅的支出; (2)国内总投资支出(I):增加或替换资本资产的支出,包括固定资产投资与存货投资。其中: 总投资=净投资+重置投资(补偿固定资本损耗和意外损坏) (3)政府购买支出(G):指各级政府部门对商品和劳务的购买支出,包括政府在军事设施和物资方面的支出和政府雇员的薪金支出。但政府转移支付不计入GDP。 (4)商品和劳务的净出口:(X-M)。 所以:用支出法核算GDP,公式为:Y=C+I+G+(X-M) 或 Y+M=C+I+G+X
二、收入法(或成本法)
1、定义:是把生产要素在生产中所得到的各种收入加总而成,由于要素的收入从企业角度看即是产品的成本(包括企业利润),所以这种方法又称要素成本法。
2、收入法核算的GDP应包括的项目: (1)工资、利息和租金等这些生产要素的报酬。 (2)非公司企业主收入,如医生、律师、农民和小店铺主的收入。 (3)公司税前利润,包括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险税、股东红利及公司末分配利润等。 (4)企业转移支付及企业间接税。这些虽然不是生产要素创造的收入,但要通过产品价格转嫁给购买者,故也应视为成本。企业转移支付包括对非营利组织的社会慈善捐款和消费者呆帐,企业间接税包括货物税或销售税、周转税。 (5)资本折旧。它虽不是要素收入,但包括在总投资中,也应计入GDP。
3、按收入法计算的GDP: 国民总收入=工资+利息+利润+租金+间接税和企业转移支付+折旧+统计误差。
三、生产法
1、定义:是从生产的角度出发,把所有企业单位投入的生产要素新创造出来的产品和劳务在市场上的销售价值,按产业部门分类汇总而成。 2、标准形式的生产法由以下几个步骤组成。 第一步,计算各产业部门的总产值。 第二步,计算各产业部门的中间消耗,即各部门生产单位在生产中所消耗的购自其他生产单位的货物和服务。 第三步,从总产值减去中间消耗,得出各产业部门的增加值。所有产业部门增加值的总和,便是国内生产总值。 第四步,对第三步所得结果进行调整,即从国内生产总值中扣除支付给外国居民的要素收入,加上本国政府和居民来自国外的要素收入,其结果即为国民生产总值(GNP)。 核算国民收入可用生产法、支出法和收入法,但最为常用的为支出法和收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