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利率协议到期时只结算利率的差额,而不交换本金,那么如果多方确实需要借入本金,那么他不就不会选择远期利率协议来规避利率风险了吗?难道说远期利率协议仅仅是满足没有真实资金需求的投机者的需要吗?
对这个问题比较困惑,请大家指点,谢谢!
楼主: 呆瓜
|
1801
4
[学科前沿] 请教远期利率协议的问题 |
博士生 49%
-
|
回帖推荐 | ||
| ||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