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保险产品和保险资金的独特优势,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明确四方面重点政策措施。
一是要构筑实体经济的风险保障体系。一方面,近年人们对环境的诉求越来越高涨,河北天津等地的“污水渗坑”事件更是将环保问题放大,由于时间久、面积达到17万平,给后期治理带来很大困难,加上各地企业偷放排污不断,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势在必行。另一方面,农民增收是各级地方ZF工作的重点。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80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2%,但市场环境变化和恶劣天气影响下农产品常出现滞销情况,给农民增收带来困难,保险业应发挥自身的保障功能,推进保险资金支农。上月底,保监会批复同意中国人保扩大支农支小融资业务试点规模,在试点初期50亿元的基础上再增加200亿元。

二是要引导保险资金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在经济下行、三去一降一补大环境下,部分企业因周期性波动,或因财务负担过重而出现短期经营困难,但是仍然具有一定发展潜力,鼓励保险资金参与市场化债转股可激发企业活力,支持供给侧改革,实现企业降杠杆。截止上月中旬,市场化债转股签约金额7672亿,而本轮市场化债转股市场总规模将以万亿元计。而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雄安新区建设、PPP项目等也都离不开保险业的保驾护航,5月中旬的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将有可能为保险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新思路新途径。2016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总额达到9535.9亿美元,占中国与全球贸易额的25.7%,与沿线52个国家保持顺差,与12国处于贸易逆差。
三是要创新保险服务实体经济形势。由于企业对保险的认识不同,以及企业自身存在的成本、资金困难等因素,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设备参保的热情并不高,ZF补助资金引导放大作用未能有效体现,由于重大技术设备对于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作用,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更需深化针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设备的保险规范。另外,创新保险服务实体经济要求保险业创新服务模式,比如推动巨灾债券,将巨灾保险证券化,以证券的形式在资本市场上出售,为预防飓风、地震等巨灾的发生筹集资金。自2015年中再集团发起的中国第一只以国内地震风险为保障对象的巨灾债券在境外市场成功发行募集5000万美元外,巨灾债券在国内无实质性推进。
四是要持续改进监管工作。近来,金融行业内保险业、银行业和证券业均密集出台相关监管条例加强监管,保险业更是对保险资金在资本市场上投资运作以及保险产品的种类出台明确规定进行规范,推动保险业有序健康发展,国家更是将金融安全视为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重中之重,金融稳则经济稳,金融活则经济活,实体经济持续发展离不开金融的稳定和支持,故而改进对包括保险业在内的金融业监管工作是各大监管机构工作的重点。(文章转自:齐鲁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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