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天然的“利益有关者”!
——读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札记
边沁在《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第一章《功利原理》中阐明他的功利原理时,提到了“利益有关者”。他说:“功利原理是指这样的原理:它按照看来势必增大或减小利益有关者之幸福的倾向,亦即促成或妨碍此种幸福的倾向,来赞成或者非难任何一种行动”。边沁的功利原理,可谓是自由主义思潮之先声。对于功利原理,在这里,我们不做过多的评论,引起我们的兴趣的是边沁提到的“利益有关者”这个概念,功利原理的提出和实施,看来,都是围绕着该“利益有关者”展开的。没有这样的一个“利益有关者”,功利原理就不会落到实处,因为,没有了“利益有关者”,功利原理就自然丧失了实施对象,一个没有实施对象的理论,即使它本身说得再天花乱坠,也无多大的意义了。就如马克思提出的“共产主义”,因为在现实中根本不存在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纯粹的人,因此,这样的共产主义理论,也只能停留在人们的幻想之中而无法在实际生活中加以实现。
那么,我们很有必要来考察一下这个“利益有关者”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它的内涵是什么。边沁在《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中并没有对这个概念做一详细的解释,在边沁看来,这个的概念,似乎对大多数人来说,意义都是明确的,是不言而喻的。可是,在实际生活中,即使是在现在,有很多人都不明白“利益有关者”这个概念到底指什么,也不明白,自己是不是“利益有关者”,因此,我们很有必要对该概念做一解释。而且,我们认为,我们对这一概念进行解释,也是在某种意义上促进人们对边沁功利原理概念的深入理解,毕竟,正如我们前面所说,功利原理的实施对象是“利益有关者”。
那么,什么是“利益有关者”呢?
我们都知道,人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要在社会中生活,不可避免地要和他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当我们和他人在某件相同的事情上采取行动发生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时,这些彼此之间在某件相同的事情上采取行动发生直接和间接关系的人,就是“利益有关者”。
“利益有关者”首先指的是人,这是无可置疑的,其次,“利益有关者”还强调这些彼此之间发生关系的人,在各自采取行动,当然,他们采取行动时的心理状态是不同的,有的是主动的即主动执行的,有的是被动的或者说是被迫服从的,不论是主动,还是被动,这些“利益有关者”都在各自围绕同一件事采取各自的行动。第三,这些“利益有关者”围绕同一事件展开行动,都是因为,这些事件有关他们的实际利益,即,这些事件的开展成功或者失败能够给他们带来好处,用边沁的话说,就是能给他们带来幸福。
只要我们明白了“利益有关者”这一概念,我们就会明白,在社会中生活的每个人,都会成为“利益有关者”,或者说,他们都是天然的“利益有关者”。只要是在社会中生活的人,他就是一个彻底的完全的“利益有关者”。道理很简单,生活在社会中的人,无时无刻不在和他人发生联系,无时无刻不在同他人一起为了一个他自己知道的或者他不知道的目的而采取行动。而社会生活,也无时无刻不在影响他的实际的生活,或者给他带来幸福,或者给他带来灾难。没有人能超然于世外,没有人能不和任何人发生任何关系,这样,就没有人能说,我不是“利益有关者”。既然“利益有关者”就是指生活在实际社会中的每个人,那么,我们就能明白,功利原理的实施对象,是社会生活中的每个人,而不是哪一个人或者阶层或者集团。边沁提出的功利原理,是促进社会生活中每一个人的最大幸福的实现,而不是那部分人的幸福。无怪乎边沁时代,有人反对边沁的功利原理,边沁毫不客气地指出,反对功利原理的人所秉持的只是让少数人获得幸福的原理,比如,只让英国国王和贵戚获得幸福的原理。
我们考察“利益有关者”这一概念,指出,它的内涵是人,它的外延是社会实际生活中的每个人,对于现实中的人来说,具有重大的实际意义。因为,在现实中,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利益有关者”的角色和身份,也没有按照“利益有关者”的身份来决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而当多数人认识不到自己是“利益有关者”的时候,很有一小撮人借着大众对于“利益有关者”概念的无知,采取损害大众行动来谋取自己的特殊利益。我们不是经常听说:这是谁谁的事情,和你们没有关系,你们不用操心这样的话吗?这样的话,不是在生活中有无数的变体吗?我们可以把这句话里的“谁谁”换成“国家”、“领导”、“上级”、“集体”、“社会”、“单位”等等等,甚至可以把谁谁换成某个具体的职业,比如“老师”、“医生”、“警察”、“校长”……不是都是可以的吗?我想,谁没有在日常生活中听到过这样的类似的话?而说这样的话的人,他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忽视了在某一具体的事件中,其他“利益有关者”的存在,而只把自己当成是该事件的“利益有关者”。他忘记了,只要一件事和任何人有关系,不论是直接的间接的关系,那么,该事件牵扯到的每一个人,都是“利益有关者”,因为该事件或直接或间接地影戏到该人的幸福。其实,说这样的话人,最该记住的就是,只要是人,他就是天然的“利益有关者”。而否定他人“利益有关者”的身份,无非是不让他人在该和自己有关系的事件中表达自己的观点、争取自己的权益,无非是为某些人攫取更多的私人利益。否定其他人“利益有关者”的身份,按照边沁的功利原理来说,就是否定社会生活中大多数人的幸福,就是直接地在践踏他人的幸福。那么,是谁不承认社会中的人天然的“利益有关者”的身份和角色呢?
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已经从专制、极权走向了民主,而我们都很清楚地知道。专制和极权社会,是不承认人是天然的“利益有关者”的,在这些社会里,只存在君主和帝王以极权主义者的利益,只有他们是“利益有关者”,而其他人都是“利益无关者”,其他人在专制主义者面前,是无法讨论个人的利益的,是无法争取到自己的幸福的。而民主社会,人恢复了他的天然的“利益有关者”的身份和角色,他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合理合法地正争取自己的幸福和利益。谁还在今天否定社会生活中人的天然的“利益有关者”的身份,他就是在开历史的倒车,但是,此种举措,难道不是蚍蜉撼大树自不量力吗!
草作于2017年5月23日 下午 于从吾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