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聂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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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制度版际互动6]政治承诺真的不可置信吗?——以德国大联盟政府为例(参考答案在1楼)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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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e 发表于 2005-11-23 22:45:00

按照普雷斯科特和基德兰德的观点,动态不一致的原因是因为政府缺乏可信的承诺,所以承诺问题是核心。——就这点而言我同意dingding2005的观点。

楼主提出的问题是,在什么样的政治架构下,政党之间的政治承诺是可信的?正因为德国是议会制国家,因此总理掌握了相当大的权力。如果反对党(总理)上台后,在利益分配时更多地考虑本党的利益,不兑现给予在位党(副总理)的利益,有什么机制保证不出现这种情况呢?

的确,我们应该区分政党之间的承诺问题和政党与选民之间的问题。在议会制下制约政党是否比在总统制和独裁制下更容易呢?——这就是楼主的问题。

然而,Acemoglu没有详细地考察政治架构,而是泛泛地就执政者(其实被假设为独裁者)与选民之间的政治交易之可承诺性分析,我和楼主、张三一样,认为这是不严谨、全面的。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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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5-11-24 13:31:00

我的看法,在博弈论意义下,“动态不一致”和“承诺不可置信”基本上就是一回事。但是动态不一致可以从当事各方的成本收益角度来讲,可以由一些外生给定的变量来判断。以动态不一致来解释承诺不可置信可以把问题看得更清楚一些。

为了简化分析,我们不妨假定分析问题的视角放在一个各政党政策偏好未变,民众政策偏好未变,国内外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的“短期”,也就是说,对所有参与方来说,“政策收益”这样一个矩阵未发生变化。那么可以把关注重点执行政策的“成本”上。我以为,在议会制总理执政的国家,在短期,其主要政策成本在于议会对其的制约。因此,议会议事和表决的程序性安排就是一个决定性变量。

以楼主兄的案例来说:社民党之所以要和联盟党谈判组阁,是因为他们得不到议会的多数支持,单凭一党力量或者在加上传统友党的力量不能当选总理。那么一旦在事后发生违反约定的情况,联盟党就可以通过退出政府,进一步提出对政府不信任案导致政府垮台。或者说,在事前和事后,各方选择政策的成本是一样的。这一点是因为德国法律规定,选举总理和不信任政府案得以通过,都只需要半数议员支持。

我们不妨假定,如果法律规定:当选总理只需半数,而让总理下台需要2/3多数,那么承诺是否可置信就很值得怀疑了。因为主要执政党尽可以先满口答应下来,一旦上台,凭借自己在议会的1/3以上席位,反对党就莫可奈何,只好等下一轮选举再来说话了。

http://bbs.cenet.org.cn/list.asp?boardid=9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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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5-11-24 16:37:00

动态不一致(DYNAMIC INCONSISTENT)是指事前的承诺或威胁,在事后并不是主体的最优选择。是事后的成本收益决定了承诺不可置信,而不是承诺不可置信决定了动态不一致。

建国之处,最高领导人对民主党派有过很多承诺。当然,从当时的政治架构设计来看,这种承诺在当时就是“不可置信”的。因为毁约的成本和收益决定了必然会毁约。

http://bbs.cenet.org.cn/list.asp?boardid=9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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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ding2005 发表于 2005-11-24 21:58:00
exactly, 最高领导人对民主党派有过很多承诺。当然,从当时的政治架构设计来看,这种承诺在当时就是“不可置信”的。因为毁约的成本和收益决定了必然会毁约。this is what Acemoglu has pointed out a few times in his recent publications. this phenomenon is not what Coase theorem explains, in Acemoglu's view, it is due to a lack of constraining the elite group or any powerful groups from exploitating other social groups. please read my comment in the very begi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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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辉华 发表于 2005-11-25 09:23:00

回复

我说几点。

1)我认为德国组建大联盟政府依然存在承诺问题。因为解散内阁和议会进行重新选举,这需要总理来决定。而总理将由反对党(联盟党)党魁来担任,因此成立大联盟政府的成本和退出成本对可能被“欺负”的原在位党(社民党)而言,显然不是对称的,请张三注意这一点。换言之,处于“老二”的社民党凭什么相信反对党(联盟党)上台后,在利益分配方面不会缺少信诺?所以我问,是什么政治架构及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决定了德国大联盟政府(第二次)组建成功?

2)根据科斯定理,契约的执行需要一个强力的第三方(政府)来保证,但其实这说的是显性契约。我的问题是,第三方的存在是必要条件吗?是否存在一种隐性契约保证政治契约可以实施?如是,那么科斯定理的政治版本就可能不存在问题。即便必须有第三方,那么这个第三方一定应该是政府吗?我看不尽然。谈这个观点,抛砖引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25 9:26:03编辑过]

Shleifer: Oliver, you look so funny!
Hart: What funny?
Shleifer: Every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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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辉华 发表于 2005-11-25 09:26:00
补充一句,有人求解了那道联盟博弈题目吗?期待ing
Shleifer: Oliver, you look so funny!
Hart: What funny?
Shleifer: Every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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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5-11-25 12:41:00
以下是引用dingding2005在2005-11-24 21:58:15的发言: exactly, 最高领导人对民主党派有过很多承诺。当然,从当时的政治架构设计来看,这种承诺在当时就是“不可置信”的。因为毁约的成本和收益决定了必然会毁约。this is what Acemoglu has pointed out a few times in his recent publications. this phenomenon is not what Coase theorem explains, in Acemoglu's view, it is due to a lack of constraining the elite group or any powerful groups from exploitating other social groups. please read my comment in the very beginning.

预先界定的产权或者权利(或者说聂兄指出的第三方存在),可能并不是政治契约可以“实施”的充分或者必要条件。在这个意义上,这里也许其它一些制度经济学家比科斯更加合用。但诚如您在“出租车”那个贴子所指出:一种有效率的外生给定的法定财产权规定将降低交易费用,那么一种外生给定的合用的政治框架也将降低政治交易中的制度费用,我认为我们仍然可以若隐若现看到科斯的影子。

Acemoglu 指出的“制约”,总的来说当然是无疑正确的。但是,我觉得这很难用经济学的方法来分析。同时,“制约”也不是一个容易实证和观察的变量,而“政治架构”的设计很容易直接观察和验证。同时,我们有理由认为:政治架构的设计和变化,本身就已经反映了“制约”的力度和变化。

当然,放在一般均衡的角度来看,“制度”只是一个中间变量。在我看来,“什么决定制度”无疑比“制度决定什么”更重要的多。但那应该以另外一些容易实证和观察的外生变量来构造模型,可能比“制约”会有说服力得多。

我是业余爱好者,理论懂得不多,仅凭直觉信口开河,让高人见笑了,呵呵。

http://bbs.cenet.org.cn/list.asp?boardid=9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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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5-11-25 12:57:00
以下是引用聂辉华在2005-11-25 9:23:29的发言:

我说几点。

1)我认为德国组建大联盟政府依然存在承诺问题。因为解散内阁和议会进行重新选举,这需要总理来决定。而总理将由反对党(联盟党)党魁来担任,因此成立大联盟政府的成本和退出成本对可能被“欺负”的原在位党(社民党)而言,显然不是对称的,请张三注意这一点。换言之,处于“老二”的社民党凭什么相信反对党(联盟党)上台后,在利益分配方面不会缺少信诺?所以我问,是什么政治架构及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决定了德国大联盟政府(第二次)组建成功?

2)根据科斯定理,契约的执行需要一个强力的第三方(政府)来保证,但其实这说的是显性契约。我的问题是,第三方的存在是必要条件吗?是否存在一种隐性契约保证政治契约可以实施?如是,那么科斯定理的政治版本就可能不存在问题。即便必须有第三方,那么这个第三方一定应该是政府吗?我看不尽然。谈这个观点,抛砖引玉。

如果遇到不守承诺的情况,社民党可以选择退出政府,撤销支持,进一步在议会发起不信任案,只要有半数议员支持即可告通过。如果倒阁通过,那么各政党继续谈判组阁,回到原点。并不需要通过总理解散政府,重新大选的方式。

当然,成本也不能说完全是对称的。因为某一些不支持联盟党组阁的小党,未必就一定支持社民党倒阁。但是,议会制国家的政府,不到万般无奈是绝不愿意看到“跛脚”局面出现的,这本身就是一个有效的制约。

聂兄的题目和答案,倒是今年的热门,呵呵。我静候聂兄的进一步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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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雪叮当 发表于 2005-11-26 01:58:00

政治承诺在什么情况下是可信的

首先,罗尔斯和布坎南在分析社会规则时,都曾做过类似的假定:人们事先对自己和别人的优势或劣势地位是处于无知状态的,所谓“无知之幕”。这一假设后来被很多人反对。因为,没人能活在如此的无知状态。尤其是那些成为某种社会游戏博弈主体的人。但,发生在德国的大选。似乎多少有点验证两位学者的论点。在某种状况下,人们无法准确的预期自己和对方的优劣势状态,基本处于无知状态了。大选结果的出乎意料,是这次政治承诺的导火索。毕竟,国不可一日无君哪。合作成为两个失败者的选择。这多少有点像,两个势均力敌的对手所进行的比赛,势均力敌到自己、评委和观众都有点观战疲劳了。选择和局。这样说来,如果,今后,能有一方让比赛重现异彩,那么,演出开始了。承诺就是过往烟云了。这是承诺可信的基础之一:没有一方有能力吃掉整个蛋糕。合作是谋取利益的一种方式,其存在的前提是不存在其他的方式让自己获取到更大的利益了。此时,政治承诺是可信的

其次,违背承诺意味着即使有把握获取更大利益的情况下,违背也将是一种“杀敌一万自损三千”的话,那么政治承诺将拥有一定的时间稳定期。政治承诺不仅是政党之间的,也是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国家总是企图投机的原因在于投机能带来更大的经济收益或者是政治收益。但,其获得收益的前提在于民众不能理性的预期其行为,或者说民众必然会在其所提供的制度规范中,构建出与制度预期的社会收益相同的个人收益来,这样民众面对的行为激励结构就和政府预期构建给民众的行为激励结构相同或接近,然后民众会在制度的引导下让政府获得其所期望的预期收益。这样的承诺违背与政府而言,是无法拒绝的。反之,如果民众能够预期政府企图做什么,并发现这种行为最终将影响自己的利益,尽管目前或表面看是对自己有利的。那么,民众就会根据自己的利益的进行行为选择,此时多半导致制度骑虎难下的局面。比如,政府企图用温和的通货膨胀刺激经济的行为。这样,违背政治承诺势必导致巨大或长期的利益损失。这样说来,如果政府已经意识到民众很难欺瞒,或很难引导,那么承诺就是可信的。

我忘记了是谁说的类似这样的一句话:没有用于的朋友或者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这种说法,有点哲学。但,似乎是经济学的一个主导分析思路:经济利益的获得是分析所有行为选择的基础。这样说有点糟糕,毕竟经济利益不是全部。那么,换一个角度来说,政府应该出于这样一种境地:尽可能的信守承诺,毕竟政府需要民众的信赖才能有所作为。如果,一定要违背承诺,就需要给民众一个很好地解释(未必是真实的解释)。然后,给民众一个证明:违背承诺让大部分人的蛋糕变大了。就这样吧。

暗红尘霎时雪亮,热春光一阵冰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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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ding2005 发表于 2005-11-26 05:35:00

a comment on Buchanan's "radical unknow"--- nobody knows which life he would live, not mentioning his political position and ideology. it is therefore not applicable to the German case here, in the sense that it is not applicable as long as you take a view of consequentialism ---as if you "know" the consequences. it is here, my comment goes to Rawls' position: his is more of Kantian than Buchananian, i.e., the deontological view rather than a consequentialist view. that is why people consider his position not clear enough or not consistent eno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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