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ecoshy在2006-1-2 9:58:40的发言: 经济学非常强调均衡。但是在医疗服务市场,并不存在均衡,而是严重的失衡。医院和药品供应者之间,由于在一定地狱内,ATC药品主要通过有限的几个少数医院最终流向消费者,形成绝对的寡头垄断,另一方面,医生和患者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在有充足支付条件(自身有钱或有他人买单:政府/社保)以及由此诱导的其他人被迫接受的高价服务即形成了另一种垄断,另外医院和医生之间、管制部门和医院、医生之间等都存在严重的失衡,且没有制约均衡体系或严重缺乏均衡体系。由此,医疗服务和高校教育还是有很大差别的。所以:一、有效的制约机制的建立是必要的2、各利益者的自我显示机制的建立是必要的。3、信息的补偿机制是必要的!
在微观主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有什么样的约束条件,就有什么样的均衡;具体到医疗行业,有些“约束条件”是可以改变的,比方说基于行政的垄断,或者某些明显不合理的市场准入许可。而另外一些约束是不可能改变的:比方说基于“人力资本”而导致的“垄断”。
信息有价,正因为信息是稀缺的,并不是无成本可得的。而医疗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是基于医生人力资本的稀缺。而只有产权明晰的市场条件,才能恰如其分的来为医生的人力资本或者信息定价。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私人产权和市场竞争的结果可以内生一个最优的激励,在这里医生可以获得“信息租金”(这大概就是阿罗意义上的“偏离标准市场”了),而这里的“信息租金”本质上不过是人力资本租金。在要素可调整的“长期”,这不过是医生在前期的人力资本投资和天赋的一些必要补偿。
在我看来,试图消除这种“信息租金”存在的各种努力,可能倒是一场灾难,我们且先不论这些“努力”的成本究竟有多大。
作为科学的经济学,也包括卫生经济学在内,充其量只能告诉我们:在什么样的情形下,会发生什么事情。比方说:医疗费用居高不下的原因在于行政垄断导致了供给量的限制,而与此同时大批医学专业的学生却找不到工作;医生收取“红包”“药扣”的原因在于医疗服务价格管制;最近不是说要降低医保药品目录中药品价格“以减轻人民群众负担”么?于是我们就看到,天价案中有400多万元药品是外配的。
但经济学本身不能断定什么情形“好”或者“不好”,当然,每个经济学家乃至每个个体,都会有一个价值观。我们不能先验地假定什么是理想的公平,什么是合乎“伦理”或者一般人性感受的医疗制度。任何一个个体,不管他是谁,有多么了不起,以他自身一个个体的感受为基点的制度建构,可能都是危险的。这应当是通过一定公共选择程序来选择何种方案。
而就我个人而言,不赞成政府干预医疗市场,但我从来不说政府“不应当”干预医疗市场,应当不应当的事,不好说。我通常会说:在效率层面,除了传染病之外的普通医疗服务无需政府干预。这是一个可以证明的实证问题。
其实,我最想说的是,医疗行业中很多被主流经济学认为“特殊”的事情,事实上并不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