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天涯诗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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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借一步的荒谬逻辑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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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一步 发表于 2009-10-16 09:29:39
我不喜欢针对任何个人发表言论,只是阁下的言论很有代表性,这在一般学人头脑里很有市场,值得批驳而已。
隐客 白痴 不学无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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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学经济的高手 发表于 2009-10-16 09:31:24
借一步 发表于 2009-10-16 08:41
唯心者理论上的破产是不言自明的,他们的逻辑不过是带有倾向性的逻辑,这一点有必要给予清理。事实上大多数学人最初总是带有这种偏见的东西。所谓边际效用递减表面上看似乎从所谓事实总结而来,实际呢?例如吃饭问题,你必须看看现实,有吃不到饭的人,有吃了嗟来之食不舒服的人,有肠胃疾病的人等等,即使撒谎说这个规律具有普适性,那么撕掉不包括某些坏东西的所谓假定,鸦片成瘾食物也加入考虑,同一个个人,假设出现任何以上问题,这个所谓的边际效用不知道在哪可以找到。关于所谓悖论,天涯食客先生基本上对此一无所知。这个人不懂得反映论中必须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真理才具有合法性。唯心者大多数不懂得质量的区别,不懂发展,否定之否定之关键结果是发展,具有不可逆性。发展可能的结果也许是私有制彻底的毁灭。没有私有,谈公有制或新私有制都是多余的。
        这是典型不懂效用论说出的话。
        效用论只关心你吃的数量和你吃饱了的关系。

13
借一步 发表于 2009-10-16 09:32:30
公有制-私有制-公有制退不出所谓的私有制-公有制-私有制来,阁下知道不知道你自己不过就是在制造一个纯粹的虚假推理。这就是你的悖论。
隐客 白痴 不学无术

14
没学经济的高手 发表于 2009-10-16 09:33:05
借一步 发表于 2009-10-16 08:44
事物的发展总是有规律的这话从一个唯心者嘴里说出实在滑稽,因为他总是以事物自居,根本抹杀客观性。
        反驳对方至少有对方的事实依据。

15
没学经济的高手 发表于 2009-10-16 09:34:41
借一步 发表于 2009-10-16 09:32
公有制-私有制-公有制退不出所谓的私有制-公有制-私有制来,阁下知道不知道你自己不过就是在制造一个纯粹的虚假推理。这就是你的悖论。
        我没有明白他虚假在何处。

16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09-10-16 09:36:10
借一步 发表于 2009-10-16 08:44
事物的发展总是有规律的这话从一个唯心者嘴里说出实在滑稽,因为他总是以事物自居,根本抹杀客观性。
你来告诉大家,我的哪一句话是抹杀客观性的?
不要和傻瓜浪费时间

17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09-10-16 09:39:20
借一步 发表于 2009-10-16 09:29
我不喜欢针对任何个人发表言论,只是阁下的言论很有代表性,这在一般学人头脑里很有市场,值得批驳而已。
还是的啊.我难道不也如此吗?你找我,我应战而已,无所谓专针对你一人.
不要和傻瓜浪费时间

18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09-10-16 09:41:29
借一步 发表于 2009-10-16 09:32
公有制-私有制-公有制退不出所谓的私有制-公有制-私有制来,阁下知道不知道你自己不过就是在制造一个纯粹的虚假推理。这就是你的悖论。
真是奇怪得很,按你这么说,公有制--私有制\---公有制之后,否定之否定规律就失去做用了?
不要和傻瓜浪费时间

19
借一步 发表于 2009-10-16 09:50:57
没学经济的高手 发表于 2009-10-16 09:34
借一步 发表于 2009-10-16 09:32
公有制-私有制-公有制退不出所谓的私有制-公有制-私有制来,阁下知道不知道你自己不过就是在制造一个纯粹的虚假推理。这就是你的悖论。
        我没有明白他虚假在何处。
我做如下解释:
第一,公有制起初是纯粹的公有制,原始共产主义,没有生产资料的任何一点私有属性。私有制中在历史上并没有完全取消公有制的某些东西,比如在中国奴隶制却会出现土地国有的形式。相反按照马克思的说法真正的共产主义实现的时候私有制的私有形式已经结束,这意味着历史上出现的东西的灭亡,但是一个已经灭亡的东西又如何再次产生呢?矛盾的一方已经不存在了,又哪里来你们所谓的新私有制呢?
隐客 白痴 不学无术

20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09-10-16 09:58:24
借一步 发表于 2009-10-16 09:50
没学经济的高手 发表于 2009-10-16 09:34
借一步 发表于 2009-10-16 09:32
公有制-私有制-公有制退不出所谓的私有制-公有制-私有制来,阁下知道不知道你自己不过就是在制造一个纯粹的虚假推理。这就是你的悖论。
        我没有明白他虚假在何处。
我做如下解释:
第一,公有制起初是纯粹的公有制,原始共产主义,没有生产资料的任何一点私有属性。私有制中在历史上并没有完全取消公有制的某些东西,比如在中国奴隶制却会出现土地国有的形式。相反按照马克思的说法真正的共产主义实现的时候私有制的私有形式已经结束,这意味着历史上出现的东西的灭亡,但是一个已经灭亡的东西又如何再次产生呢?矛盾的一方已经不存在了,又哪里来你们所谓的新私有制呢?
呵呵,
一,你的私有制起初是纯粹的公有制这种观点本身就是有待研究的.我很少自我推销自己的文章 不过,这次我倒想推销我在<关于剩余价值学说及所有制讨论.>一文.在哪里我说过.人类一开始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真正的公有制,你要想让你的观点成立,那得驳倒我在那里的观点.
二,且不管那时的所谓公有制如何.且就算它存在.那么我问你,生物的进化,为什么分化出食草动物与食肉动物啊?你的曾经的所谓纯粹公有制不也没有矛盾的另一方面吗?怎么后来出现了啊?
还辩证法呢!这就是你的辩证法?典型的形而上学!
不要和傻瓜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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