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ixiangz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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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李稻葵舌战张维迎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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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xiangzhe 发表于 2004-12-15 23:30:00
非常同意楼上两位的看法.ZDONGGUA兄的观点,一下子抓住了问题的要害.如果把剩余索取权完全交给企业,这样,企业就是成了"国有民用"性质的了.这个问题我在毕业论文中探讨过.实质上我们早就在进行国有民用了,只是程度不同罢了.就相当于把企业借给企业相关者使用.可接下来的问题是,好的企业里的职工和管理人可以有好的收入,而效益差的怎么办?让他们自生自灭吗?国家应当征多少税才算公平?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正如何体现?共同富裕目标能否保证等等.这就暴露出一个问题,效率和公平如何兼得?真是个棘手的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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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e 发表于 2004-12-15 23:55:00
只要都是父亲的儿子,那么通常就很难让一个儿子穷得丁当响,而另一个儿子富得直流油。除非实行长子继承权,像欧洲一样。或者干脆将两个儿子过继给别人。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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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yida123 发表于 2004-12-16 19:41:00
张维迎认为产权界定清楚便可解决煤矿问题,他知不知19世纪美国也有这样的事情,但美国的煤矿可是产权界定清楚的,可见产权并没有张维迎吹的那么大能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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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ubotrue 发表于 2004-12-16 21:03:00

比喻只是取某一方面含意的 而不是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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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ubotrue 发表于 2004-12-16 21:04:00

比喻只是取某一方面含意的 而不是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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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岛主 发表于 2004-12-16 21:50:00
13楼能介绍一下美国19世纪煤矿的历史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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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ter_gza 发表于 2004-12-16 23:23:00

我觉得张维迎对产权的强调是有意义的,但是由此否定其他保障产权制度的相应制度建设似乎有些露出屁股给人打的感觉,这是需要一些理论勇气的,李的批评自然有意义,因为他在一个更开阔的视野上来看改革的问题,认为制度建设和改革是个系统工程,单纯强调产权是幼稚的,但是改革不可能是个起头并进的过程,会出现次序问题,他没有解释,这是个遗憾。此外,产权改革在缺乏相应法律的条件下必然会放大公共域,全员寻租只是其中一种可能性。关于公地的悲剧是否有解,或者如何求解是个很大的难题。以往的计划体制是一种霍布斯的怪兽模式(利维坦),现在的改革是分权,但分权式的产权改革是否就是私有化,是个不好回答的问题,国内主张产权改革中心论的专家对此避而不答是个奇怪的现象。我觉得产权改革有个层次和深度的问题,就深度来讲,私有化并不比要被排斥,从层次来看,产权的可分离性说明在不动摇侠义所有权基础上,可以将产权束分离,张的主张我觉得有些侧重与使用权的长期化,以此来稳定预期式体制内改革的一种不得已选择,但使用权长期化需要对其给予有效的保护才会真正稳定预期,由此李的观点是应该支持的。

总体而言,产权改革中,公地问题的解除了(1)怪兽模式外,还有(2)放任市场解决的“囚徒博弈”;此外应该不排除(3)私有化方式,除此之外是否还有别的解,需要大家再去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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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e 发表于 2004-12-17 10:15:00
以下是引用hunter_gza在2004-12-16 23:23:05的发言:

关于公地的悲剧是否有解,或者如何求解是个很大的难题。以往的计划体制是一种霍布斯的怪兽模式(利维坦),现在的改革是分权,但分权式的产权改革是否就是私有化,是个不好回答的问题,国内主张产权改革中心论的专家对此避而不答是个奇怪的现象。

总体而言,产权改革中,公地问题的解除了(1)怪兽模式外,还有(2)放任市场解决的“囚徒博弈”;此外应该不排除(3)私有化方式,除此之外是否还有别的解,需要大家再去思考了。

1、如果明确说产权改革就是私有化,这会触犯意识形态,所以“只做不说”。

2、如果把公地悲剧界定为具有竞争性但是不具有排他性资源的过度使用,那么唯一的解应该就是怪兽模式,放任自流谈不上是解,那是现状。问题在于,国有企业是“公共池塘资源”(public pooling resource)吗?如果可以排他,那么就可以私有化。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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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m2000lns 发表于 2004-12-21 23:05:00
其实张的产权理论是为MBO的私有化潜规则做理论依据,张已经完全没有一个学者的本质,是一些大企业集团高级管理集团的利益走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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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sputin 发表于 2011-2-11 21:03:20
谢谢分享~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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