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j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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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经济活动的本质是“一加一大于二”(黄佶) [推广有奖]

71
hj58 发表于 2018-3-5 23:38:55
有些人就是这点小聪明,玩玩文字游戏,还自得其乐。

72
罗鹏 发表于 2018-3-6 08:05:17
hj58 发表于 2018-3-5 07:12
双方自制对方产品的成本构成的价格区间实际上是无穷大的,生产者成本和消费者边际效用构成的价格远小于前 ...
事物本身,与影响事物变化的因素,是一回事吗?

73
罗鹏 发表于 2018-3-6 08:27:33
龚民 发表于 2018-3-5 07:39
哈哈,黄佶在搞笑,怕论坛缺笑料!价值是交换之后才决定的----------由谁决定?马后炮决定吗?
...
在交换之前就被决定的所谓价值,那不过是生产者的成本。
问题是,你等劳价论者要求价值决定价格,也即要求等价交换,就是说你等要求在每一次交换时,销售价格等于销售成本。这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不过是一种自欺欺人。
价值,若定义为换回的他种劳动,那么,它就不是内在于商品的,而是随着交换价值的变动而变动的。

74
hj58 发表于 2018-3-6 09:42:39
罗鹏 发表于 2018-3-6 08:05
事物本身,与影响事物变化的因素,是一回事吗?
交换的本质的确是不同商品的专业生产者在相互交换,但是这个交换过程现在不是直接进行了,分解为两次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换,所以,通常看到的只是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

所以,把专业生产者直接交换时无穷大的交换比例空间,缩小到生产成本和边际效用决定的价格空间,更容易被普通人理解。

75
罗鹏 发表于 2018-3-6 10:23:36
hj58 发表于 2018-3-6 09:42
交换的本质的确是不同商品的专业生产者在相互交换,但是这个交换过程现在不是直接进行了,分解为两次生产 ...
您还是没有明白我要说的。
举个例子,影响需求的因素有很多,那么,偏好增大使需求增大,您是不是要说需求就是偏好?若消费者收入增加使需求增大,是不是您要说需求就是收入?
说价值,你就要定义一个价值。
您说从生产者角度,价值就是成本;从消费者角度,价值就是边际效用。这可是两个定义啦。
所以,影响价值的诸多因素,不是价值。

76
罗鹏 发表于 2018-3-6 10:59:45
其实,我在其他帖子里,已经指出了价值定义的问题。
比如劳动价值论把卖方生产者的成本定义为“价值”,也就是将成本换个名称,这本来是无所谓的,一种现象给个名称,随便啦。但是,他们要把“价值”又安到价格上,说价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也就是说价格是卖者成本的表现形式,这样就出现了问题。
这一切都是斯密要求寻找“决定交换价值”唯一因素的思路造成的混乱。
若按照斯密关于交换价值的概念,问题就可以厘清了。
当一物同他物相交换,则交换价值就是一物可换回的他物数量,可称为商品的实物价格;当一物出售换回货币,则交换价值就是一物可换回的货币量,可称为商品的货币价格;若一物出售以换回他人的劳务,则交换价值就是一物可换回的劳务量,可称为劳务价格。
这三种价格或交换价值,一旦经交易各方共同认可,就决定了成交价值。
比如,一斤牛肉的实物价格是五斤西红柿,则一斤牛肉的成交价值为生产五斤西红柿的劳动;一斤牛肉的货币价格是40元,则一斤牛肉的成交价值为50元(可购得的)劳动;一斤牛肉的劳务价格是一个工时,则一斤牛肉的成交价值为一个工时的劳动。
成交价值,就是成交价格决定的一物可换回的他种劳动量。
成交价值随成交价格的变动而变动。
至于成交价格变动的影响因素,只影响成交价值大小,而不是成交价值本身。

77
hj58 发表于 2018-3-6 11:04:20
罗鹏 发表于 2018-3-6 10:23
您还是没有明白我要说的。
举个例子,影响需求的因素有很多,那么,偏好增大使需求增大,您是不是要说需 ...
“所以,影响价值的诸多因素,不是价值。 ”


嗯,你这样说比较严谨。

78
罗鹏 发表于 2018-3-6 11:04:22
clm0600 发表于 2018-3-6 10:45
问题是,你等劳价论者要求价值决定价格,也即要求等价交换,就是说你等要求在每一次交换时,销售价格等于 ...
傻逼东西,你哪只眼睛看到斯密李嘉图马克思等人说过“均衡价格”这个概念?
需求变动,引起均衡价格变动,就没有劳动价值论也即成本价值论的半分半毫的作用。

79
罗鹏 发表于 2018-3-6 16:53:17
hj58 发表于 2018-3-6 11:04
“所以,影响价值的诸多因素,不是价值。 ”
嗯,你这样说比较严谨。
==================
嗯,同你交流很舒服。

80
wzwswswz 发表于 2018-3-10 13:37:19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讲的是1=1,而不是1+1=2。
马克思对由于分工等因素而产生的1+1>2的效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但即便在1+1>2的情况下,这里的两个1还是遵循着1=1。你不会认为,在1+1>2的情况下,这里的两个1就不相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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