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林汉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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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关于刘保强的所谓“划时代的突破”而提出“利人论″的“重大发现”!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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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bo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8-5-3 19:52:36
哪有那么多划时代的突破?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创新早就在“轴心时代”已经全部完成了,后来的创新都来自科学技术领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只不过把自然科学领域的创新成果转化成社会科学的内容而已。马克思主义就是在资本大生产带来物质生产极大丰富的基础上才提出了“共产主义”有可能实现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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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bo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8-5-3 19:54:03
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性还得依靠信息技术的高度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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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bo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8-5-3 19:55:24
所以,要想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有所创新,千万不要在理论和概念中钻故纸堆,而要去追踪最前沿的科学技术发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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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bo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8-5-3 20:00:41
其实,现在西方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落后于中国,实际上关键在于科学领域他们还是把爱因斯坦当做科学之神,无法质疑和超越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实际上秦元勋的三一理论早已超越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只不过主要发表在国内,西方人基本不了解也不接受,也就无法整合进西方的哲学和社会科学体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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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18-5-3 20:50:07 来自手机
weibo 发表于 2018-5-3 19:43
抓不住问题的核心,就只能在问题的周边打圈圈,所以,双方无法达成基本的共识。
王先生,晚上好!这个贴只是回刘保强第一个贴,主要是从现代数学的集合关系与国学的阴阳术数的逻辑来论证刘保强的“利人论”,后面我在跟贴中与之讨论中给他拓展到“负利(害)人论″,他的“利人论″其实就是儒家的“性善论″而我对其提议“负利(害)人论”则其实是与法家“性恶论”,“利″其实,就是利益或价值,价值的分配如果没有以价值载体的使用价值的丰富,就泛泛而淡“利”的分亨,这就是无视人性的“负利(害)人”的恶,有些“恶″可能是在物质资源使用价值的足够丰富都会产生的,这是过度追求“发展需求″而膨胀产生“贪”与“欲″的过度从而导致对集体的不公平分配,而有些却可能是由于资源使用价值的稀缺性而产生的为了“生存需求″。
我那个“饭(资源)缺乏只能够一个人活时,困在牢里的两个人,只要一个人有饭吃而另一个人饿死,甚至两个人因认识到食品不足而相争的行为,都是属于利人″,这里就把他的利人类论与利(个)人论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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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18-5-3 20:50:09 来自手机
weibo 发表于 2018-5-3 19:43
抓不住问题的核心,就只能在问题的周边打圈圈,所以,双方无法达成基本的共识。
王先生,晚上好!这个贴只是回刘保强第一个贴,主要是从现代数学的集合关系与国学的阴阳术数的逻辑来论证刘保强的“利人论”,后面我在跟贴中与之讨论中给他拓展到“负利(害)人论″,他的“利人论″其实就是儒家的“性善论″而我对其提议“负利(害)人论”则其实是与法家“性恶论”,“利″其实,就是利益或价值,价值的分配如果没有以价值载体的使用价值的丰富,就泛泛而淡“利”的分亨,这就是无视人性的“负利(害)人”的恶,有些“恶″可能是在物质资源使用价值的足够丰富都会产生的,这是过度追求“发展需求″而膨胀产生“贪”与“欲″的过度从而导致对集体的不公平分配,而有些“恶″却可能是由于资源使用价值的稀缺性而产生的为了“生存需求″。马克思理论中的资本家对雇佣劳动者创造的绝对剩余价值的完全占有而不让他们有发展机会只维持在生存线上挣扎的行为,其实也是一种“恶″,相反,管理劳动者在企业中因权力便利以公谋利,也是一种“恶″或对人的负利,利人论仅仅看到利于人类的利而看不到害,这是一种悲哀。
我那个“饭(资源)缺乏只能够一个人活时,困在牢里的两个人,只要一个人有饭吃而另一个人饿死,甚至两个人因认识到食品不足而相争的行为,都是属于利人″,这里就把他的利人类论与利(个)人论混为一谈!
尽管刘保强先生口头大谈特谈利人论,仅仅看到利于人类的利而看不到害,但他在论坛上的思想讨论行为则有一种想在论坛上发贴被人承认又认为别人与他交流指正的是对他的“迫害″,比如他怕他划时代的重大发现被人抄袭,可惜,我还看不上,因为我连他的逻辑推理的悖论都找出来了,还会去偷这种有缺陷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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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18-5-3 21:04:48 来自手机
weibo 发表于 2018-5-3 19:55
所以,要想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有所创新,千万不要在理论和概念中钻故纸堆,而要去追踪最前沿的科学技术发展 ...
他总是把前人的概念或思想偷个现代名称就说是重大发现还划时代!上次我在论坛上写了一贴与网友讨论的关于“社会使用价值”的概念,马上变成他的概念还说我抄袭,真是无语!这个概念马克思的使用价值在说商品对社会的有用性时其实指的就是“社会的使用价值″只是马克思的概念有些混乱,有时又指的是物品的自然属性,我后来发现几十年就有人写过论文专门以“社会使用价值″这个概念发表过,哈,他总 耿耿于怀,这次指出中国古人说过的利人论是性善论的“仁学”,又不承认还把个人(个体具体)当人的类(整体抽象),偷换概念又范了一个逻辑思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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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bo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8-5-4 09:49:30
不错,利用对方的漏洞宣传自己的理论,这个策略不错,值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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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18-5-4 11:12:27 来自手机
weibo 发表于 2018-5-4 09:49
不错,利用对方的漏洞宣传自己的理论,这个策略不错,值得学习!
哈,王先生过奖了,我与这位刘保强的口水官司是有好多年了,他一直无视前人的论述,非要把自己有缺陷的理论提升到“划时代的重大发现”!还说别人都是抄袭他的,以前不跟他这种见识作无谓之争,现在我只是作出反击而己,宣传自己的理论仅仅是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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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bo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8-5-4 12:00:43
林汉扬 发表于 2018-5-4 11:12
哈,王先生过奖了,我与这位刘保强的口水官司是有好多年了,他一直无视前人的论述,非要把自己有缺陷的理 ...
对他来说,这种与人辩论的方式似乎是一种快捷的学习方式,实际上这种方式看似投机取巧,实际上很难深入,因为真正的经典学习必须忍住孤独、耐住寂寞,看来这位保强先生很难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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