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林汉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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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关于刘保强的所谓“划时代的突破”而提出“利人论″的“重大发现”!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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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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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18-5-3 17:08:50 来自手机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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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刘保强关于《划时代重大发现。。利人论》贴中的讨论感觉
他都没有把握到“价值相对性”。即个人与社会,人(类)与动物在形式上有同一(相似)性与内容的差异性。刘所说的“利人”其实是指泛指任何人的共性---“类”。“利人”从数学逻辑思维可以归纳为利他、利己以及利己利他。。。等之分,只是人性的一个面,它是相对于“害人”,即损他利己和损已害己。。。等而言!
        世上本没有利(十)与害(一)之分,只因认识者的需要以及能否满足这种需要的价值判断才有了主与客、己与他、人与物、利与害。。。等之区分,才有了所谓利己与利他、利人(包括己与他的同一)与利物和己(十,十)与害他害己与害人与害物(一,一)的相对性以及转化,利与害用国学的阴阳术数的分析就是利(阳)与害(阴)的对立以及统一的问题,孤阴不长,孤阳不生。无极而太极,太极而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没有绝对的利与害,只有相对的可以转化的利与害,而楼主的问题是尽管看到己与人与人之间的的“共利性”即“利人性”,却没有看到“利人性”与害他、害物之间的可以对立统一性以及转化。
          “利人性″本质上是属于国学儒家的“仁义”为核心的观点,体现的是强调“人类社会”内部之间的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的互惠互利以及可持续性发展,但忽略了“人类社会”内部之间的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对立相害,而法家与兵家思想的发展则补充了这个环节,指出作为社会国家系统中以人民为主体的“人”与犯罪、间谍。。。等扰乱社会系统秩序异己分子的“人”部分,进行自由限制和暴力的“专政”和惩罚排拆,甚至是教育、洗脑。。。等等同化来实现社会人民主体的利益最大化,从而相互补充形成人类社会系统(人)具有奖罚机制的社会价值观以及理论的“人学”。
            而作为自然本体论的道家学派则走得更远,不但指出(己)人与(他)人的利害关系中的“仁”(你所谓的人与人的同一性即“利人”)性,还提出了人(类)与自然的利害关系中的“道”(人与自然的同一)性,从而提出了一个以“三才相盗”为核心的天人理论。经曰:“天生天杀,道之理也。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三盗既宜,三才既安。”但在这里,我换种说法以当代人的数学逻辑思维以①个人和②社会(类)以及③自然环境(物)之间的从属与主导性角度提出三个层次的“利”(正向性的价值)的境界:①以个人本我为对象的自我价值,②以社会(人类或族类)为对象的超我价值,③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从而价值可持续更大化发展为对象的“宇我或物我”价值!只顾及利已可会无视利他从而害人(按楼主“人”是由己与泛化的“他(她)”的总和,而只顾“利人”则可能会无视利物(即害物)从而过度耗损物自性变为“物害”!导致环境资源的浪费,防碍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由此,可见,利于对象①,还是利于对象②(即“利人”),或是利于对象③,这就看认识者能否做到多少符合于对象的行了!
      所以,刘所说的所谓“利人论”不是什么“划时代的突破”只是一种前人(包括被我)所说过的而不太系统全面的描述而己,我十多年前至今就有类似的且更全面系统的逻辑化的论证!建议在写下“划时代的突破”之前看下前人(包括我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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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刘保强 发表于 2018-5-3 17:46:45
你这纯属扯淡!请指出你有什么相关论述,让大家鉴定一下!

藤椅
林汉扬 发表于 2018-5-3 18:15:31 来自手机
刘保强 发表于 2018-5-3 17:46
你这纯属扯淡!请指出你有什么相关论述,让大家鉴定一下!
请指出纯属扯淡部分?不要又说不愿我讨论而回避!

板凳
刘保强 发表于 2018-5-3 18:18:57
林汉扬 发表于 2018-5-3 18:15
请指出纯属扯淡部分?不要又说不愿我讨论而回避!
“建议在写下“划时代的突破”之前看下前人(包括我的论证)”,你的论证在哪里?

报纸
林汉扬 发表于 2018-5-3 18:29:29 来自手机
刘保强 发表于 2018-5-3 18:18
“建议在写下“划时代的突破”之前看下前人(包括我的论证)”,你的论证在哪里?
请问你利人论的“人”是不是指人类?与儒家思想的“仁”有何区别?与现代经济学所说的“互惠互利、帕累托改进”等的互惠人又有什么区别?如果没有,这不就是别人己经说过的思想嘛!持“利人论”并按这种思想的“人”去行动实现的是有前提的。

地板
刘保强 发表于 2018-5-3 18:36:50
林汉扬 发表于 2018-5-3 18:29
请问你利人论的“人”是不是指人类?与儒家思想的“仁”有何区别?与现代经济学所说的“互惠互利、帕累托 ...
连其中的区别都看不到,所以说你不具备讨论问题的条件!这里面的人(包括你),有哪一个说人性是利人类性的?请给出你的依据!

7
林汉扬 发表于 2018-5-3 18:45:41 来自手机
刘保强 发表于 2018-5-3 18:36
连其中的区别都看不到,所以说你不具备讨论问题的条件!这里面的人(包括你),有哪一个说人性是利人类性 ...
包括在你与我之中共性的“人″不是指一个类?那么,这种理论就更没有什么用了吧?

8
林汉扬 发表于 2018-5-3 18:49:20 来自手机
刘保强 发表于 2018-5-3 18:36
连其中的区别都看不到,所以说你不具备讨论问题的条件!这里面的人(包括你),有哪一个说人性是利人类性 ...
应该是说你这种理论比不上别人说的,说你重复前人的理论思想用自己的语言表表达是高看了。

9
刘保强 发表于 2018-5-3 18:50:35
林汉扬 发表于 2018-5-3 18:45
包括在你与我之中共性的“人″不是指一个类?那么,这种理论就更没有什么用了吧?
连话也看不懂,还好意思讨论问题呢!再好好看看那是说什么呢!

10
刘保强 发表于 2018-5-3 18:56:50
林汉扬 发表于 2018-5-3 18:49
应该是说你这种理论比不上别人说的,说你重复前人的理论思想用自己的语言表表达是高看了。
给出你的依据呀!谁提到过人性是利人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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