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说:
不好意思,我的经济学的确不研究量刑问题,你愿意研究你去研究,不要烦我。
那你就别追着让我解释鸡毛蒜皮了吧。你去找特*朗*普去说禁*枪的事儿吧,别烦我。
我就是不研究贩*毒该判几年,气死你。
以事实为基础,不是任何事实都得关注,经济学有自己的任务,有自己的研究领域。至于你说的那些问题,你自己玩儿就好,我没有兴趣。
别的问题我不管,但我就盯住你了,哈哈,你自己编了个公式,你就得能用它算你的情况,如果你自己算不出自己的个别劳动生产力,那你这个公式就是个样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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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我其实是有些问题想和你探讨下的,就是你的自然学派"家竟研究的是①“人与人″,②还是“人与物”③或者是“物与物”的关系?④又或者是都研究?如果连②的研究都未真正全面涉及还停留在①的阶段,还有什么资格谈什么“自然学派"呢?比我这个都涉及尽管还不太深入的不是更不够格?
传统经济学理论是“人以自己为万物的价值尺度”,并没有突破认识到“物以自身为万物价值的尺度”,而我的“泛系时空价值论”就体现了这一点,所以,请到处标榜你“自然学派”的经济学理论时看看我的理论对你有好处。
你不是说:“不管谁创立的学派,都得以事实为基准,不能为了创新而故意标新立异,别人说的对的,必须吸收进来。”像我上述的经济与毒品和法律的关系,那也是事实,自己没有认识到,现在别人让你认识到并说的对,就要吸收嘛!当然,也不能暗地里吸收反而表面还做出抗拒,甚至是自己主观视野狭隘却是反驳别人胡编乱造,这是有失公允了!
我不就写了一句“你不难找到我的文章的逻辑缺陷”时多了一个“不”字而己!就这样好像抓住救命稻草,上升到基本逻辑错误,好像是你对我的理论的逻辑错误有重大发现!就像你对我的劳动生产力公式的质疑一样,我估计是你与很多人一样,连劳动生产率与劳动生产力都不知道区分,当然,你可以不承认这是共识而反驳我说:“这是你的创新,或个人主观之见,尽管这种主观之见也符合创新,但并不是别人认为的那个两者不分的生产力(率)”。
最后,我的价值公式是一般意义的公式,没有一个经济学家一定要把自己生活中的真实数据代入来哂出来以此实证才能说它的作用,当然,那位网友如果愿意我倒是可以试试把我的公式证伪,但这位0600,显然达不到才老做复贴机与咬文嚼字了!哈哈,期待他的回贴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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