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理解:
1.银行的手续费支出算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
2.银行收取手续费,其需按规定缴增值税
3.银行是“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
所以,银行的手续费支出要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再提醒企业向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也应该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按照上述理解政策的思路)。
提醒:银行手续费单据或利息结算单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七条规定的“税前扣除留存备查资料”。
备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七条,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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