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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动态] 你想“守法”?先交罚款!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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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守法”?先交罚款!www.XINHUANET.com  2004年12月18日 00:00:36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字体:大 中 小】【打印本稿】【读后感言】【进入论坛】【推荐 】【关闭】

据《燕赵都市报》12月16日报道,在河北省正定县,个体诊所办理一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本来只需要不足百元的工本费,而该县卫生局在办证过程中,却要办证者缴纳7000元—10000元不等的罚款,否则不予办证。罚款的名目是非法行医。

还没有办得证件,还没有开始行医,怎么就已经非法行医了呢?很简单,就“当”你已经在营业、在非法行医了嘛。反正卫生局的人说,这只是走个程序,并不代表真的就非法行医了,只要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上签个字,交7000元钱,就给办证。要不交,就不给办证。

荒唐吗?荒唐。不过更荒唐的还不是上述现象。毕竟,这是允许你办证了,这次签字承认“非法”后,今后你可以守法经营了。可以前呢?“非法行医”已有5年之久的个体诊所张医生说,其实他也不想非法行医,但事情由不得自己。“卫生局只管每年向我们收取罚款,符合条件也不给办证。只要交了罚款没证也可营业,且从不给国家正规发票,只给一张收据。”

5年了!除非你不干这行,否则你想不“非法”是不可能的。管理部门逼得你非“非法”不可,“守法经营”显然是奢侈的想法。印象中,逼良为娼的往往是地痞无赖之流,如今堂堂政府管理部门,怎么也干起了这个勾当?

“乱罚款”三个字,国家和地方为其不知道下发了多少文件,但其生命力却是如此旺盛;“以罚代管”四个字,近年广遭口诛笔伐,但其在正定卫生系统却是大行其道,何哉?

不出问题,大家皆大欢喜;出现问题,没有不了了之、“肇事”单位倒霉,这是“比较好”的结果。这种没有恶化就不算病,有了病就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正是各地“乱罚款”等恶劣行为难以禁绝的原因。看看,签字交罚款是“走个程序”,对这个程序的监管,又是谁在走了“程序”呢?“每每遇到上级卫生部门检查,卫生局就会事先通知他们关门停业。”上级卫生部门的“检查”,正定卫生局早已经知道并有了对策,这样的检查徒有形式,有什么实质效果呢?正定卫生局用罚来代替管理,那么上级监管部门又是拿什么来代替对其的管理呢?

单指责、查处正定卫生局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检查这种情况出现的土壤。否则谁能保证走了一群狼不会再来一群虎?正定卫生局今年大肆提高罚款额、允许办证了,这和此前有了很大不同,新闻说:“也有人尖锐指出,卫生局是想最后大捞一笔,因为大家都办证之后,他们就没法再罚款了。”对此,笔者很不乐观,能这样逼得人没法守法的环境,相关单位岂会“没法再罚款”!(管外窥)

(责任编辑: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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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国经济时报 燕赵都市报 管理部门 卫生部门 监管部门 罚款 守法

李志刚: leaba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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