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于2002 年5 月份进行的上市公司治理状况问卷调查结果,本研究报告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监督、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作用及利害相关者共同治理5 个方面对深交所上市公司治理效果进行了实证分析,并得出如下主要结论:
第一,在当前的市场状况下,与股权集中度低的公司相比,股权集中度高的公司治理效果相对较好。与股权集中度低的公司多为非国有控股的公司,股权集中度高的公司多为国有控股公司这一事实相联系,本次问卷调查的分析结果并不支持“股权分散化、民有化是控制权归属改革的主要趋势”这一流行主张。
第二,本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当前以“协议转让”为主要形式进行的控制权转移和争夺并不是有效的治理机制,控制权的多次转移反而与公司治理效果的下降相联系。
第三,本次问卷调查提供了比较完整的经验证据显示当前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四,基于问卷调查结果,本研究报告提出,“建立执行董事及经理人员业绩评价制度,将业绩评价与科学的、长短期激励并存的报酬体系相联系”应该成为未来公司治理改革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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