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经济复苏的背景下,上市公司治理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得益于金融危机的启示,我们高兴地看到,一些领先企业已经进入了持续自我改进的良性过程,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的整体水平呈稳步上升态势。”甫瀚咨询董事、总经理兼大中华区总裁刘建新说,“同时,随着国家监管措施的日趋完善,公司决策层对企业风控认识的逐步深化,以风险为导向的风险管理机制应成为上市公司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综合表现首次“及格”
本年度的100个样本公司覆盖了制造、金融、交通、房地产等11个行业,其中97家在A股上市。
基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公司治理原则》,并结合中国法律、法规体系,今年的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依然沿用了往年“股东权利”、“对股东的平等待遇”、“利益相关者的作用”、“信息披露和透明度”、“董事会职责”和“监事会职责”六大方面的分类。
报告显示,今年百强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综合得分6年来首次达到“合格线”水平,平均得分61.6,而六项指标的得分相比去年均有不同幅度的提升。其中“信息披露和透明度”表现最佳,平均得分77.9,此后依次为“平等对待股东”(65.3)、“股东权利”(59.4)、“董事会的责任”(55.8)、“利益相关者的作用”(55.6),“监视会的责任”(51)。值得一提的是,在过去5年中最为薄弱的公司治理环节——“利益相关者的作用”,相比往年上升幅度最大,是去年平均分(34.2)的1.6倍。
风险控制主动意识提高,但“短板”依旧明显,建议引入风险管理机制
自2008年6月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以来,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风险意识和制度有了明显提高。从2009年起,上市公司董事会开始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上市公司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但在经营业绩和风险管理之间仍未找到良好的平衡点,“短板”依旧明显。
“我们在实践工作中了解发现,尽管大部分公司管理层内部控制的意识比往年大幅度提高,也主动地对内部控制和运营流程进行了梳理工作,却往往忽视了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风险管理‘先行’。仅停留于对现有内控的梳理是不够的,要对风险做到事先排查、未雨绸缪。”刘建新表示,一些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认识尚不全面,往往认为“有比风险管理更加重要的事情等着要做”,比如大幅提升销售业绩。然而,忽略风险的后果已经在这场金融危机中显露无遗。企业必须对现有的控制环境加以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找到最重大的风险,才能有的放矢地完善风险控制体系,推动企业实现公司目标。
2010年4月26日,五部委又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简称“配套指引”)。至此,以“基本规范”为基础,以“配套指引”为补充的层次分明、衔接有序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中国企业的内部控制工作将有统一的标准可循。“指引的出台,是监管层完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又一重大举措,企业应该给予充分的重视。”刘建新建议,仅仅为了遵守“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而开展内部控制的“合规”工作并不是最终目的,中国企业应在此内控标准体系的指导下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识别关键风险,充分调动内部资源,在现有的内控框架上,扩展内容,借此契机全面提高内控意识和风险管理水平。
金融企业继续领跑,国有控股行业依旧落后
数据显示,20家金融企业的公司治理得分(68.5)继续高于非金融企业(59.9),并且领先程度有所提高,相较去年的7.5分分差,今年升至8.6分。而属于国家控股行业的公司治理得分(60.7)仍然落后于其他行业企业(61.9),并且差距有所扩大,二者分差由去年的0.3提高到本年度的1.2.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鲁桐研究员在接受《经济》记者采访时表示:“这表明,在一些领先企业已经进入了持续自我改进过程的同时,还有一些落后企业在改进公司治理上仍旧只是迫于监管要求才有所行动,缺乏对公司治理加以完善的主动意识。”
值得一提的是,鉴于金融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在样本公司中比较集中的特性,本次报告另辟蹊径,就“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银行业公司治理”及“”七大国有控股行业上市公司治理评价“两大议题进行了专题分析和阐述,并针对具体问题给出了建议和见解。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独立性增强,风险监督进入视野
评估结果显示,中国百强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公司内部人比例都在进一步下降,独立性有所增强。同时,外部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比例也均有所上升。
面对瞬息万变的商业环境,董事会如何提高运作效率,改善风险管理,对企业的成功尤为关键。刘建新表示,随着风险监督开始进入立法和监管机构的视野,董事会如何在风险管理流程中对公司治理的落实情况予以监督,成为新的关注焦点。
改进公司治理仍需长期努力
整体来看,本年度中国百强上市公司治理的总体水平在整体提升的同时,两极分化形势再次显现。
与此同时,鲁桐提醒,后金融危机时期,身处更加动荡的国际资本市场环境,中国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越来越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谋求发展的必经之路。多年的研究结果显示,中国公司治理在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这需要社会各界做出更多的努力。
刘建新进一步指出,随着“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颁布,中国的监管制度已日趋完善。开展公司治理的目的不仅局限于满足监管要求,优秀的现代企业对公司发展有着更长远的战略规划,更多的企业应认识到公司治理对企业稳健发展所带来的裨益。
作者:郑立国 来源:《经济》2010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