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合同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 年份 | 单选题 | 多选题 | 合计 |
2017年 | 5题5分 | 2题4分 | 9分 |
2016年 | 3题3分 | 1题2分 | 5分 |
2015年 | 2题2分 | 2题4分 | 6分 |
2014年 | 4题4分 | 1题2分 | 6分 |
2013年 | 2题2分 | 2题2分 | 6分 |
2012年 | 2题2分 | 1题2分 | 4分 |
【本章教材结构】

【本章主要考点】
1.合同的法律特征及分类
2.效力存在瑕疵的合同
3.合同订立、履行和终止
4.合同担保的形式
5.合同保全的方式
6.合同的转让、变更及解除
7.违约责任
【本章考点详解】
考点一合同的法律特征及分类
一、合同的特征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具有的法律特征如下: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在合同关系中是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命令和服从的关系的。
2.合同是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4.合同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提示】非民事性质的行政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不属于民事合同的内容。同时,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如婚姻、收养、监护等,也不由合同法调整,民事合同的内容实际就是民事财产关系中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合同的分类
| 分类标准 | 类别 | 具体内容 |
当事人各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不同 | 双务合同 | 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相互负有义务的合同。 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 |
单务合同 | 当事人一方只负有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另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负担义务的合同 。如,借用合同、赠与合同 | |
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 | 诺成合同 不要物合同 | 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不需要以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的条件。 绝大多数合同都是诺成合同。 |
实践合同 要物合同 | 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有一方当事人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成立的合同。 如保管合同、借用合同、定金合同 | |
根据法律上是否规定一定的名称 | 有名合同 | 法律中有明文规定的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 《合同法分则》中规定了15类有名合同。【补: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及居间合同】 |
无名合同 | 法律上没有确定一定名称,又没有作出特别规定的合同。有名合同之外的其他合同即属于无名合同。实践中,当事人订立的无名合同只要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就可以是有效的。 | |
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 | 要式合同 | 需要采取特定的方式才能成立的合同。 |
非要式合同 | 某一合同的成立不需要采用特定方式。 | |
根据有关联的合同之间的主从关系 | 主合同 | 不依赖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 |
从合同 | 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合同,也称为“附属合同”。例如,担保合同 |
【经典例题】
【例题:2012年多选题】从合同的法律性质分析,赠与合同属于( )。
A.单务合同
B.要式合同
C.从合同
D.单方合同
E.有名合同
【答案】 AE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所以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赠与合同是合同法中有明文规定的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对赠与合同法律没有规定任何形式,所以是不要式合同,不是要式合同
【例题:2017年多选题】下列合同中,属于诺成合同的有()。
A.买卖合同
B.租赁合同
C.保管合同
D.加工合同
E.借用合同
【答案】ABD
【解析】诺成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买卖合同等。实践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保管合同、借用合同、定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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