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论坛中我看到了无数关于机会成本(以下简称OP)的帖子,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问题,那就是机会成本不会算(包括某一段时间的我,当然现在也未必对),至少大家算的结果都不同。说是终结,到底有些夸张。在此不过是将自己的理解说以下,还望大家补充,指正!
先看几个例子(例子是我通过读了克鲁格曼等所著的教材启发而来):
1.本学期你可以并且只可以从2门选修课(网球和足球)中择其一,假设二者学费都是500元,那么你选择网球的机会成本是多少?
我认答案是:你放弃选足球而从中获得的愉悦。至于500元,无论你选谁都要放弃,也就不需要计入。
2.假设足球的学费是500,而你对其的最高支付意愿是700;网球的学费是600,你对网球的最高支付意愿是800,请问你会选择谁呢?
我认为答案是你选谁都一样。理由如下:
选足球的OP为700,而收益也是700,故选不选无所谓。(选了足球,你就要放弃选网球所带来的800元的收益,同时节约的100元的学费,故机会成本是800-100=700)
选网球的OP为800,而收益也是800,故选不选无所谓。(选了网球,你就要放弃选足球所带来的700元的收益,同时还要多花出去100元学费,故机会成本是700+100=800)
从这两个例子,我们可以得到的启发是:1.机会成本并不总是用货币来度量的
2.机会成本广泛存在,换句话说,有选择就有放弃,有放弃就有成本,并且成本通常大于0,不可能出现OP小于0的情况
3.当做某件事的机会成本大于其收益时,你应该放弃它,而去做另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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