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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论和意义
这一分析的意义在于它说明了在一定的条件下就会产生某种制度安排,而这一制度安排
在既定的条件下是有效的,在不改变既定条件的情况下强行改变制度安排只能导致效率的降
低。例如,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由此导致了高度集权的公有的计划
经济体制,在这一体制下国有企业的利润全部上交,而其所需的资金由财政部和人民银行通过
计划来配给,同时这一体制不允许民营经济等经济成分存在,而且由于收入水平低下,居民的
剩余资金非常有限,因此在传统经济下既不存在对民间资金的需求,也没有民间资金的供给,
金融体制是大一统的单一银行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等多种经济形式
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对资金的需求出现了多元化的格局;而我国的正
规金融体制的改革严重滞后,加之资金的紧缺,银行主要是面向国有经济,而很难满足乡镇企
业和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这些嗷嗷待哺的企业就只好寻找其它的资金来源,形成对民间借贷
这一新融资机制的需求;与此同时,利率仍然被政府人为压低,被利益所驱动,部分资金就不进
入正规金融系统的循环,而是转向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以获取较高的利息收入,民间金融市场
由此产生,打破了原有的均衡状态。正是由于民间金融适应我国经济成分多元化和经营方式
多样化的发展方式,同时民间金融具有资金来源广泛、资金周转速度快、投向自由、借贷期限灵
活和手续简单等优点,因而逐渐被广泛采用和接受,形成深厚的群众基础,所以尽管被政府所
反对和禁止,民间金融还是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其规模不断扩大,而形式则趋于多样化。民间
金融的产生和发展对我国经济尤其民间经济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没有民间金融的存在,
目前民营企业和乡镇企业占据半壁江山的格局就不会形成。同时民间金融还改变了我国金融
体制的格局,对正规金融体制的改革和发展也起到了促进作用。
然而,无论是政界还是理论界对民间金融持否定和怀疑态度者大有人在①,国家至今未承
认民间金融的合法地位,民间金融的产生和发展一直是自发性的。由于民间金融不具有合法
性,民间资金的供给者存在着被处罚的可能,这加大了民间金融经营的风险性;而且由于民间
借贷的合约不具有法律效应,借贷双方都得不到法律保护,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存在就使得
民间借贷中的违约风险很高。而无论是对民间资金的供给方还是对民间资金的需求方而言,
民间金融市场中的高风险性就会导致“旧车问题”或“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从而进一步加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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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请参看姜旭朝,1996 。
民间金融市场上的风险性。这是因为,对于民间金融市场上的贷款者即资金的供给方来说,由
于民间金融市场的风险性高,那些风险回避性的资金供给者就会退出民间金融市场,而那些偏
好风险的投机者则会进入以期获取高额的利息,从而加大了民间金融市场上资金的投机性。
近年来我国民间金融市场上的高利贷和投机行为猖獗,这是主要原因之一;对民间金融市场上
资金的需求方而言,由于民间金融市场的风险性高,则资金的供给者必定要求高的利率以使收
益与风险相对称,高的利息负担使那些正当经营者往往无力支付,而那些违约动机强的投机者
为了得到资金则会承诺支付高额利息,这些投机者在得到资金后就会投资于高风险项目,如果
项目获得成功则投机者获利,而如果投资项目失败则投机者就会违约使得贷款人遭受损失①,
因此逆向选择问题的存在就会使资金流到那些最具违约风险的借款人手中,而道德风险问题
的存在则会进一步加大违约风险。
此外,由于民间金融不具有合法性,为了逃避国家的干涉和处罚,民间金融只好以各种隐
蔽的方式处于地下经营之中,结果使得我国民间金融市场处于分割状态,各市场的规模很小,
融资方式原始而且单一,因此这些资金市场对付不确定性的能力低下,很容易引发局部性的金
融动荡;而且由于民间金融市场的规模小,所以当民间企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需要
大量的资金特别是长期资金而扩大经营规模时,无法从民间金融市场上得到满足,因此民间金
融市场的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民间企业和乡镇企业的规模。
的确,在民间金融中存在着高利贷现象,但不能因此就全盘否定民间金融;而且,多种所有
制的并存就决定了民间金融存在的必然性。因此,政府应该承认民间金融的合法性,上面的分
析说明,民间金融市场的合法性和公开性会降低民间金融市场上的风险性,从而减少高利贷和
投机行为。同时政府可以制定有关规则管理和规范民间金融的运作,对其积极的方面进行引
导和支持,对高利贷等现象则坚决打击,以提高民间金融市场的效率。
参考文献
姜旭朝,1996 :《中国民间金融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
Douglass C. North ,1990 ,“Institutions , 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Kornal ,1980 , Economics of S hortage ,North Holland Publishing Company.
J ustin YiFu Lin ,Jeffrey B. Nugent ,1995 ,“Institutions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Handbook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 ,
Volume Ⅲ,Edited by J .Behrman and T. N. Srinivasan n Elsevier Science B. V.
后记:
本案例研究的理论知识来自我的导师林毅夫教授的教诲;在文章的构思过程中,周其仁教授关于案例研
究的讲座以及姚洋教授的建议对我产生了极大的启发,在此谨向我的这三位老师表示诚挚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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