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启示录(一)里,我们提到了阳光的“特惠性”,就是通过天才的创造性的劳动,您可利用阳光发财、发大财!
同在阳光下,多数人只能晒太阳,不考虑其他因素,就是多数人只能从太阳那里得到基本生存的保障,她不会把您照的发大财!要想发大财,必须要付出比别人多的天才的创造性的劳动。您看,太阳也不搞绝对的平均主义!多劳多得,天经地义。
利用阳光发大财,有个公平合理的机制必须要提到:不管您有多大天才、付出多大劳动、得到多少财富,绝不会对别人获得阳光的权益有一丝一毫的损害!相反,别人只会获益!
阳光下财富分配的公平合理,反衬着地球上财富分配的不公平不合理,到目前为止,地球上对有限自然资源的利用,一直是富国掠夺穷国,富人掠夺穷人!在此基础上的财富分配则是马太效应:穷者愈穷,富者愈富。
理性的人们并不会简单的“仇富”,地球上发大财致富的人可分为两大类型:
第一种,供献型富人:
比如比尔.盖茨、袁隆平等等,他们通过天才的创造性的劳动,不但不损害他人,而是造福他人。这样的富人,越多越好,发的财越大越好,人们对他们只有永远的敬佩!何来仇恨?!
第二种,掠夺型富人:
比如贪官,他们靠掠夺纳税人财富而致富;比如一些黑心矿主,他们靠掠夺全人类的资源而致富;比如某些和地方ZF、银行、投机客捆绑在一起的房地产暴发户,他们是靠掠夺房奴财产而致富;比如一些无良企业主,他们靠掠夺工人的劳动甚至生命而致富。这类富人,人们岂止仇视,更恨不能杀之而后快!
“人人所有制”下的生产资料(自然资源)占有和财富分配,就是想要达到阳光式的公平合理正义!让普通人得到生产资料应得份额红利而保障生存,让为人类造福的天才的创造性的劳动者发财、发大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