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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刚注册,上来就看到这个贴。我最近也对这个问题很感兴趣,所以小看了几篇文章。
每一级政府都有政府需要完成的任务。而任务的优先性取决于该级政府所处的环境。比如对于中央政府来说,维护国家的安全、稳定是首要任务;而对于县乡政府来说,也许发展经济被看作了首要任务。如果一个国家不大的话,比如新加坡,各级政府间的目标差异就不会很明显。但对中国这样的大国来说,中央与地方的施政目标差异会很明显;各省市之间的施政目标也会非常明显。
税改后,市县乡政府需要寻找更多的税收途径来补充财政收入,以便完成施政目标。同时根据本政府的财政能力来决定用什么样的方式来实施计划,达到目标。所以出现了很多土地转让,发展乡镇企业,鼓励私有经济等等措施。
比如宿迁医改中,虽然中央政府不支持国有医院私有化,但对于当时的宿迁来说,市政府如果不对进行国有医院的股份制改造或者私有化,光靠本市财政和上级拨款是没有办法引导医改的。对于宿迁来说,当医改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急需解决,而政府又没有能力(财政)大力补贴医院、患者的时候。采取私有化这个解决方案看来只是呼之欲出,水到渠成的事,虽然违背了中央的意思。
lz一问,为什么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行为目标不一致。我觉得,目标的不一致不是绝对的,只不过可能地方政府的目标优先顺序和中央的不一样吧。
lz 二问,政绩考核如何推进地方政府的行为。我之前没考虑到政绩考核,只是直觉上觉得,地方政府的行为一取决于地方领导和领导班子,二取决于地方间竞争和上下级竞争,三取决于本地对于不同政府产品的需求性。
最近才看的东西,对政府竞争这个话题还不是很了解。也请感兴趣的朋友多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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