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单纯出租这个牛并不能得到收入“,按此逻辑,单纯服务的商业者是不是也不能得到收入?商业者的活动是劳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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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说服务了,服务难道不是劳动吗?
我不种,把作为自己劳动产品的田地租给别人种,ZF也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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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收回,你都不种了,还占着自然资源干啥?
按你的劳动补偿论,你起房子就花1年的劳动,可你住房却要几十年,是不是你住满一年后就应该从房子里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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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逻辑好像很成问题呀?这都挨得上吗?我自己盖的房子,我想住多少年住多少年。你那只能住一年的谬论与我无关。
我的逻辑是:
房子花了一年的劳动,一年盖房劳动比如说值10万元,那么你盖了房子可以一直住,
但如果你不住而租给别人住,那么你最多收回10万元劳动报酬。
即,单纯出租房子,并不能取得收入。